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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监狱破获一拐卖儿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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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雪 发表于 2010-9-9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01-15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 1名  http://www.legaldaily.com.cn/dfjzz/content/2010-01/15/content_2027432.htm?node=7148 [url=]漳州监狱破获一拐卖儿童案[/url]

本网讯  近日,福建省漳州监狱收到福州市公安局上街分局发来的传真函件,告知由漳州监狱民警叶超、孙建闽提供破案线索的在押罪犯黄红平、林球等拐卖儿童一案已成功告破,被拐儿童张帅已被成功解救,并被其生父接回四川老家。
  2009年12月18日,漳州监狱收到了由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送来的一批罪犯,由于职业的敏感性,其中罪犯黄红平引起了入监中队副队长叶超的注意。该犯因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该犯于1999年10月因盗窃劳动教养一年,2001年2月因强奸罪判刑四年,其间于2002年因故意伤害罪加刑一年,2005年又因故意伤害罪加刑一年。在新犯入监的当晚,经过耳目布控,掌握该犯有一名同案在逃等情况。
  当晚组织新犯整理物品,学习叠被子,该犯不予配合,甚至动手打人。叶副队长立即查阅了黄犯本人手中的判决书后,发现该犯将判决书中的“拐卖儿童”等字挖去,将自己的拐卖儿童罪说成是抢劫罪,并且隐瞒自己曾两次被加刑的事实,据此初步判断该名罪犯对自己的违法事实刻意隐瞒。同时经过观察,发现该名罪犯态度迅速转变,由刚开始的嚣张凶恶变成忧心忡忡的模样,再作进一步分析,该犯社会恶习较深,并曾有外省服刑经历。之后叶副队长对其进行教育谈话,询问其之前的犯罪经过及此次犯罪的经过,该名罪犯在回答问题时言词闪烁,特别是对本次犯罪的一些情况含糊不清。在言语上表达出“我要是坦白,能不能减轻处罚或立功?”叶副队长迅速抓住这个信息,判断该名罪犯存在遗漏罪,有问题可挖!并与之对比坦白罪行检举犯罪和被别人举报之间的利弊,该犯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嘴唇发白,神情萎靡,手脚发抖甚至将尿拉在裤裆里,如实坦白了自己曾于2008年间伙同同日入监的林球在福州市闽侯县下街镇拐卖一名四岁男童至宁德市福鼎市的犯罪经过。叶副队长和同队民警蓝裕斌对黄犯做了调查笔录。第二天叶副队长向狱侦科孙建闽科长汇报此事,并协助开展补充侦查。
  12月21日,漳州监狱将有关案卷传真至福州市公安分局上街分局,上街分局接到传真后,立即成立由刑侦大队长甘锦文为组长、郑宝龙副大队长为副组长的专案组,派出两名民警专程到漳州监狱提审在押罪犯黄红平、林球。黄红平主动交待了其于2008年月7月份在闽候县上街镇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并交待了将偷抱的小孩由关押在女子监狱的王爱云和吴信坚转卖。专案组民警又前往福建省女子监狱提审了在押罪犯王爱云和吴信坚,吴信坚交待了将小孩卖给福鼎市管阳镇一偏僻山村的犯罪事实。根据案犯交待,专案组民警立即前往福鼎市管阳镇展开对被拐儿童的解救工作,并于2010年1月1日零时成功解救被拐儿童张帅。目前,被拐儿童张帅已由其生父张世明带回四川。至此,由监狱民警发现线索并协助破案的拐卖儿童案成功告破并使之家庭团聚的一段佳话画上圆满句号。  刘玉林 汤云亮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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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雁 发表于 2010-9-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棒了,又一个孩子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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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布拉克 发表于 2010-9-9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原宝宝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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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布拉克 发表于 2010-9-10 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好事情!~值得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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