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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解救被拐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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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斯布拉克 发表于 2010-9-12 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12月17日,是隆冬季节寒冷而普通的一天。然而,这一天对杜艳(女,35岁,华县华州镇崖坡村人)来说,却是一个喜庆而温暖的日子。因为被拐卖10个月的4岁的儿子,在民警的艰辛努力下,终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怀里。在母子团聚、爷孙相见的那一刻,母亲、爷爷、奶奶高兴得泪水夺眶而出,不能言语。就连旁边的办案民警也被深深打动了。团圆之情、感激之情、鱼水之情、和谐之情,足以温暖这个寒冷的冬天。

  祸从天降 爱子丢失

  今年2月17日17时许,杜艳4岁的儿子在门前巷道玩耍时,被一名陌生男子以买水果糖为诱饵骗走。案发当日,城关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往城区主要出入口设卡盘查,对城区所有旅馆、车站、出租车等进行检查,对崖坡村及周边地区进行调查走访。派出所成立了以所长杨平为组长,蒋明涛为副组长,雷庆阳、余飞、赫荣贵等民警为成员的专案组,先后多次赴华阴、潼关、渭南等地进行调查。但由于案件线索有限,案件的侦破工作一度陷入了困境。

  杜艳共有一子一女,13岁的女儿在渭南上初中,4岁的儿子大眼睛,眉清目秀,精灵可爱。他不仅是杜艳夫妇的“心头肉”、“心尖尖”,而且是爷爷、奶奶的心肝宝贝,掌上明珠。杜艳家距城区很近,家有一院居住平房,还有两间临街门面房,她家虽算不上多么富裕,但一家四口人幸福美满,其乐天伦。然而,儿子的突然失踪,使这个原本和睦美满的幸福家庭,蒙上了一层痛苦的阴影。

  变卖家产 寻找儿子

  为了寻找儿子,孩子的父亲告别家人远离家乡,边打工边寻找儿子。直到儿子被民警找回来之前,他没有踏进家门一步。杜艳更是痛不欲生,她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整天以泪洗面。为了筹集资金,杜艳廉价卖掉了门面房,走上了漫长的寻亲路。她先后在浙江卫视、深圳卫视做客访谈节目,在中华寻人网、宝贝回家网等多个网络媒体发布寻亲消息,并在深圳接受了境内外媒体专访。今年夏天,她突然接到一名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说儿子在他手里,并告诉她想要儿子,必须按照他说的账号打5000元钱。寻子心切的她,什么也顾不得了,很快打出了5000元钱,但只换回来了一张不是儿子的照片。她在整个寻子过程中,花掉将近8万元现金,几近倾家荡产。杜艳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今年10月份,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

  警民携手 真情拯救

  11月1日,公安部信访办副主任、驻陕信访督导组组长周信、省公安厅信访办副主任刘炜、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金龙、信访处处长靳焕侠专程来华县督导此案办案工作,并对案件侦破工作做出重要指示。11月13日,在渭南市召开的全省重点信访案件调度会上,省公安厅雷鸣放副厅长听取了华县公安局王涛副书记、蒋明涛副所长对此案的汇报,并现场指导督办;11月28日,市公安局副局长徐印祖受王勤智局长委托,专程到杜艳家入户下访,并提出要把该案作为一项亲民警务和亲民工程来抓,动用一切侦察手段,加大侦破力度,力争早日破案。

  侦破工作无进展,城关派出所领导和民警压力巨大。派出所就此案多次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所长杨平明确表态:案发区域,久未侦破,全所民警深感愧疚,我们要抱着不破此案,决不罢休。10月28日,城关派出所全体民警和崖坡村警务室辅警自发捐助的1900元送到了杜艳手中。

功夫不负有心人,专家组民警雷庆阳在工作中获得重要线索。一名河南籍在押人员段某透漏,王某(女,42岁,农民,华县莲花寺人)参与了拐卖该男童的犯罪活动。雷庆阳迅速将此线索向专案组组长作了汇报,并初步掌握了收买人家庭的一些线索。所长杨平立即作出部署,由副所长潘永光和雷庆阳对此案进行秘密调查。

千里赴豫 解救成功

  鉴于此案其他同伙尚未浮出水面,专案组经过反复研究,确立了“先解救被拐儿童,后抓捕嫌疑人”的侦察方略。

  12月15日,杨平所长向耿华岗局长、包联领导杨聪杰副局长作了专题请示。16日早,杨平所长率领民警潘永光、雷庆阳及受害人亲属代表共4人,秘密赴豫解救被拐儿童。当日下午,抵达河南长垣县芦岗乡派出所的陕西民警,和当地警方依照事先确定的六条线索展开调查:

  1、收买人应出生于1963年或1965年;

  2、收买人和段某是小学同学,应和段某同村或邻村;

  3、收买人有一个19岁儿子,在2005年至2007年间非正常死亡(触电或溺水)应在2005年到2008年间可能办理死亡注销户口;

  4、当地电管站和保险部门对死亡者应有事故处理和赔偿记录;

  5、被拐卖儿童有可能到派出所申请落户;

  6、被拐儿童有可能在段某所在村及邻村上幼儿园。

  在对上述线索进行梳理比对中,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5岁,河南省长垣县芦岗乡官路张村人)因符合上述的必要条件而被初步锁定。在进一步暗中走访时,民警获知张某家中确有一名小男孩与被拐儿童相符。当晚21时许,民警在夜幕的掩护下秘密进入张某家,在对张某之妻进行控制后,受害人亲属对床上正在熟睡的儿童进行了辨认。

  次日早5时民警带着这个被拐卖整整10个月的4岁儿童回到了华县。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孩子的爷爷、奶奶拉住办案民警的双手深情地说:“你们救的不仅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家啊!”

  丧尽天良 害人害己

  随后经过一天一夜的千里奔袭,犯罪嫌疑人王某和由河南赶来打探消息的张某先后被警方抓捕归案。

  经查证:2008年春节,段某携女友王某回老家河南长垣县芦岗乡郑占村过年,得知小学同学张某儿子死亡想收养一名男孩的消息后,即于2月13日(正月初七)来到张某家,承诺给张某领养一名男孩,并收定金300元。他携王某返回华县,多处踩点,并于2月17日下午17时许,以给小孩买糖果为诱饵,将正在巷道玩耍的4岁男童拐走。次日,张某夫妇赶到陕西,双方经讨价还价,最后以23000元达成交易。事后,所得赃款被段王二人挥霍一空。

  段某、王某等人好逸恶劳,不走正道,拐卖4岁儿童,使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几乎妻离子散。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到头来还是害了自己。张某夫妇法律意识淡薄,花钱买卖拐卖儿童,当他们双双入狱进入监所时,可谓人财两空。这一案例再次告诫人们:莫做违法事,莫贪违法财,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充满安定、和谐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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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水 发表于 2010-9-12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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