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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回家”创建人获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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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兮 发表于 2010-12-1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宝贝回家”创建人获殊荣(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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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宝艳和被解救的孩子 资料图片
本报通化讯(记者 毕继红 通讯员 董国防 张伟琦) 近日好消息传来,通化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创建人张宝艳当选“12·4十年法制人物”,这个荣誉对她来说,来之不易,对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来说,更是一种工作动力。

  2007年4月,一直关注被拐儿童问题的秦艳友、张宝艳夫妇决定自费建立“宝贝回家寻子网”,此网站立即成为国内第一个、也是惟一能帮助走失、被拐、被遗弃儿童寻找亲人,同时帮助各种原因的流浪、乞讨、卖艺儿童回归正常生活的公益网站。网站成立三年多来,共有成功案例165例,其中,寻找及解救被拐儿童94名,解救被勒索绑架儿童3名;寻找走失儿童29名,寻找离家出走孩子19名;找到被送养孩子16名,为2名被遗弃儿童找到家人,寻找失散多年的亲人2名。在这165例中,最长的一例是黑龙江的任军校,走失31年。有30多人是因为被拐或走失与亲人失散20年以上的。
  2008年1月,张宝艳在民政局注册登记了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把“宝贝回家寻子网”作为其工作的平台,通化市民政局今年5月还为协会提供了免费办公场所。目前,协会不但在全国各地拥有志愿者2万多名,发起人还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在《新世纪》周刊举办的2007年中国影响力一百人中,宝贝回家的秦艳友、张宝艳名列六十九位;2008年央视国际等46家网络媒体举办的全国首届网媒感动中国人物的评比中,秦艳友、张宝艳以总票第一的优势成功入选“中国网络媒体感动中国人物”;感动吉林2009十大人物;在2009年中央电视台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举办的2009年十大法治人物评选中,张宝艳成功当选为“2009年中国十大法治人物”。

  协会的迅速发展同时得到通化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通化市委常委、副市长翟宪枝多次来到协会办公地点视察,了解询问协会的发展以及面临的困难。省民政厅副厅长兰亚明来通化视察民政工作时,特意来到协会,指示工作人员要多做事、做好事、做实事,使之成为名副其实的高效率公益民间组织。

  目前,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已得到来自全国多方面的关注。12月4日央视一套20时即将播出的“12·4十年法制人物”颁奖晚会上,张宝艳将作为排名第二的当选人物亮相其中。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10/1201/01/6MPITFTI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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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呼。。。。。
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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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52180 发表于 2010-12-1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大姐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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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信子 发表于 2010-12-1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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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心所遇 发表于 2010-12-1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对大姐的肯定,也是对我们每一个宝贝回家人的激励。我们为大姐多年来付出的辛劳取得的成绩感到欣慰,也对以后的宝贝回家之路充满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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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0-12-1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大姐,一路走来大姐太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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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 发表于 2010-12-1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好了!恭喜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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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 发表于 2010-12-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恭喜大姐!这也是大姐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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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2-4 22:22
今晚看了颁奖晚会,想说的很多,向帮助孩子回家的义务工作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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