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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贩卖婴儿被抓 5岁幼女上学家庭背景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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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艾妈 发表于 2010-12-7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应县警方在“起诉意见书里”说,张朋丽从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和婆婆、丈夫共参与了8起贩卖婴儿的犯罪活动,然而,张朋丽矢口否认。

  提审结束,应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段日芳打开相机,张朋丽5岁的女儿小茵茵(化名)的影像出现在眼前:有写字的、有做游戏的、有在校长办公室沙发上的……张朋丽突然站起身,泪流满面:“感谢政府,感谢你们。”

  A 父母被抓留下幼女

  10月5日21时许,大同市某酒店。几个打扮入时的男男女女走到了前台,要登记住宿。服务员要求一一出示身份证。

  当把一个窈窕女子的身份证号码输入时,自动报警系统显示其为网上逃犯,名叫张朋丽,应县人,28岁,涉嫌拐卖儿童罪,被通缉。几分钟后,民警将其擒获。次日,她被大同警方送交应县警方,随后被刑事拘留。

  此时,张朋丽5岁的女儿小茵茵,正被寄养在一名张姓大娘家里。以前常打电话问小茵茵的情况,突然好几天没接到张朋丽的电话,张大娘觉得有点蹊跷。她打张的手机,老关着。不知所措的张大娘想到了报警,这时才知道张是个逃犯。

  根据警方提供的线索,她联系了小茵茵的叔叔闫某,让他去接小茵茵,却没有回应,她只好把孩子送回应县闫某处。

  小茵茵是不幸的。她的奶奶赵凤林和姑姑闫永花是公安部督办的特大跨省贩卖婴儿案的主犯。2007年2月至2009年5月,该贩婴团伙先后在朔州市应县等处贩卖婴儿227名,涉及山西、河北、山东3省,辐射周边多个市县。应县检方对2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诉。今年4月,朔州市检察院审查这起案件时,发现赵凤林的儿子闫家卫和儿媳张朋丽也涉嫌拐卖儿童罪,今年6月,小茵茵的父亲闫家卫落网。

  哥哥嫂嫂双双被关进看守所,靠打工租房而居的闫某,看看张大娘送回来的小茵茵,再看看刚刚分娩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婴儿,一筹莫展。

  B 多方协商小茵茵有了归宿

  11月6日,在应县和谐医院的一间病房里,床上躺着应县特大贩婴案的主犯赵凤林。54岁的赵凤林患有尿毒症,鉴于病情严重,其一直在应县和谐医院住院治疗,民警实行24小时看护。

  应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段日芳是这里的常客。一天,眼看已经过了12点,他准备离开时,赵凤林突然说:“段科长,你说,一家人都进来了,小茵茵可怎么办呀?”“不是在她叔叔家吗?你有啥不放心的?”

  赵凤林流出了老泪:“他连自己的老婆孩子都养活不了,能顾上小茵茵?”

  段日芳说,他提审过多次赵凤林,这是第一次看见她流泪。小茵茵到底怎么样?第二天,他打听到了闫某租住地,看见小茵茵虽然穿着棉衣棉裤,可是两只小手冻得已经裂开了许多小口子。他找到闫某,希望他多多关心小茵茵。闫某苦着脸说,房租该交了,奶粉该买了,“我连我自己的光景也过不下去啊。”

  11月8日,应县检察院乔振文检察长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和班子成员讨论小茵茵让谁来管。他态度明确,“她的亲人触犯了法律,受到制裁,但孩子是无辜的,她的心灵不应受到更大的伤害,她的生活、学习应有所保障,她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有效的保护”。

  但是,怎样才能让孩子的生活有保障,接受良好的教育?他们请来了应县民政局白存义局长和教育局李有平局长。讨论一个多小时后,保护小茵茵的方案定了:民政局每年为孩子拨付3600元生活费,一直到孩子法定监护人刑满释放或孩子18周岁;检察院负责确定合适的代理监护人,和民政局一起对寄养情况进行随时监督;县教育局安排孩子就近入学,免除全部费用。

  11月9日,小茵茵被送进应县县城某小学幼儿班。她的叔叔闫某看见这么多人都在帮助小茵茵,也愿意承担监护责任。他和教育局约定:每周星期一至五,小茵茵吃住在学校,周五下午接回,周一早晨送到学校。

  11月15日,应县民政局和闫某签订了一份“寄养协议”。

  在这份协议里,确定民政部门每月提供300元作为小茵茵的抚养费。闫某则履行保障小茵茵的人身安全、照料生活起居等9个方面的义务。

  C 小茵茵上学了家庭背景是“秘密”

  小茵茵现在怎么样了?12月3日上午,记者和段日芳科长前往小茵茵就读的小学。他一路上夸小茵茵聪明伶俐,懂事乖巧。幼儿班的孩子们正在做游戏,段日芳悄悄地说,跑在最前面的女孩就是小茵茵。

  小茵茵留着假小子头,眉清目秀,脸儿红扑扑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她不时用紫红色的皮夹克袖子去擦一下,露出里面的毛衣来。她在小朋友们中间,欢快地跳着、笑着。

  校长说,为了不给孩子造成伤害,学校只有他和带教的老师知道小茵茵的底细,对其他人封锁了她的家庭背景资料。

  段日芳把小茵茵叫进教室,问她习惯不习惯?她腼腆地点点头说,“习惯”。校长说,小茵茵在大同就上幼儿园,对集体生活比较容易接受。她的老师夸她:“自理能力比其他娃娃强,你看她的习字本,字也写得工整。”记者翻开,发现她得了好几朵“小红花”。段日芳让记者给孩子偷偷拍几张照片,“我下午去提审张朋丽,让她看看孩子,安心改造。”

  下午4时,在应县看守所,段日芳和张朋丽拉起了家常。“小茵茵在应县上学了,是县委县政府安顿的,我们上午才去看了她。”段日芳打开记者的照相机,一张一张让她看小茵茵的照片。张朋丽看得很认真,一边看一边流泪。突然,她站起来,泪流满面,“感谢政府,感谢你们。”“要是对娃娃有什么不放心的,也提出来,我们把她当成自己的娃娃照料。”“有人管就挺好,我已经很满足了。”张朋丽连声说。

  临走,段日芳再次劝她好好儿想一想,“希望你能给自己争取点机会,给小茵茵更多一些母爱。”

  张朋丽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嘴角颤抖,轻轻地点了点头。(记者 王晋飞) (来源:山西晚报)

新闻链接:http://news.sohu.com/20101207/n27814645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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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ih 发表于 2010-12-7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能找到更多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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