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422|回复: 0

被骗到非洲卖淫 我警方跨国救回15名被拐妇女

[复制链接]
beibei 发表于 2010-12-2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被骗到非洲卖淫 我警方跨国救回15名被拐妇女

    简要内容:丁芳等4人出发后,途经广州到达法国,然而,她们没有如约去法国的超市上班,而是再次转机飞到了刚果(金)的首都金沙萨。而李佳佳发现丁芳逃走后,由于担心事情暴露,她将同丁芳一起去的其余3人全部送到了大使馆。


  “妈,我们被骗了,先说到法国,结果到了非洲刚果(金),处境很危险!”5月7日,陈梅突然收到了女儿丁芳的短消息。
  丁芳本是熟人介绍到法国超市打工,不料却被人骗到了刚果(金),并强迫从事色情行业。后来,在华人与中国大使馆、国内警方的帮助下,才成功逃脱回国。但在其心底,却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回家后,她每日将自己关在家中,除了吃饭外,不见任何人,而且有时还大喊“救救我”。
  丁芳的案情被一层层上报到公安部。为了严打跨国妇女拐卖的违法活动,解救被拐妇女,由公安部牵头、四川民警参加组成了专案小组,首次跨国营救出被骗妇女15名,抓住了犯罪嫌疑人。
  熟人介绍去法国打工 发生意外被带到非洲强迫接客
  丁芳是泸州叙永县人,家境穷困。今年3月初,听熟人说同县李佳佳在法国开了一家超市,现需要人手帮忙,每月工资2万多元。在熟人鼓动下,丁芳答应了去法国李佳佳的超市打工。而熟人则拿走了她的身份证,去帮助办理出国签证护照等手续。
  今年5月1日,她和3名同样贫困的女老乡一起从家中出发。
  丁芳等4人出发后,途经广州到达法国,然而,她们没有如约去法国的超市上班,而是再次转机飞到了刚果(金)的首都金沙萨。
  且一下飞机后,就被前来接人的李佳佳带到一家叫做“桃花岛”的娱乐场所,同时还强行扣留了4人的护照。
  接着,李佳佳要求她们在“桃花岛”中“接客”做生意,对于不答应的妇女,她就要求退还来时办手续与坐飞机等所垫付的上万元钱,必须把钱还了才能走,而且门口有当地荷枪实弹的人守着,4人不可能离开。
  在李佳佳的强迫之下,4人只得开始接客,她们每天赚的钱,除去一部分生活费外,其余的全部被李佳佳拿去用作抵账,直到她们离开,都身无分文。
  由于来“桃花岛”玩耍的主要是华人,丁芳能够与他们相互交流,其中一天,她借来一部手机,趁着空隙悄悄给父母发了一个短消息,告诉了自己的真实处境。
  丁芳的父母接到短信后,由于担心女儿受到伤害,没有立即报警,而是找到李佳佳的住址,并通过其父母,联系到李佳佳,要求李佳佳放人回家。
  可是李佳佳却坚称要先还钱后放人,丁家又怕钱给了,人也不放,便提出:“只要女儿上了回国的飞机,我们马上给钱。”在遭对方拒绝后,5月12日,丁芳的父亲到叙永县公安局报了案。
  此事引起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公安部“打拐办”要求将此案列为“2010年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
  而同时,身在国外的丁芳趁着接待两名华人的机会,请求两人带她出台,并随后联系到中国大使馆,被大使馆安排到一个安全住所,等待回国。
  而李佳佳发现丁芳逃走后,由于担心事情暴露,她将同丁芳一起去的其余3人全部送到了大使馆。
  5月24日,在大使馆、公安部、省公安厅的协调下,丁芳等4人相继回国。
  警方出动出国打击罪犯 当地协助救出11名中国妇女
  尽管丁芳等4人回国,但主要犯罪嫌疑人依然逍遥法外,而且在李佳佳的“桃花岛”中,还有数名被骗妇女正在被强迫“接客”。
  11月16日,由公安部牵头,在北京正式成立了由四川、广西、福建公安民警组成的首支出国打拐工作组。17日下午,工作组飞行20多个小时后到达了刚果(金)的首都。但让工作组头痛的是,由于刚果(金)是主权国家,他们在当地“没有执法权,不能抓人,只能求助当地警方。”他们通过大使馆,向当地移民局官员提出申请,并很快得到对方答应。
  11月26日晚,工作组抓住了桃花岛负责人庄亮与姚涛,同时,还解救了11名被拐骗到刚果(金)的中国籍受害妇女,其中主要是来自四川、福建、广西三地,后来,这些妇女在大使馆的帮助下,相继回国。可桃花岛的另一负责人李佳佳却闻讯逃跑,工作组带着庄亮与姚涛回国后,立即发布了红色通缉令,要求全球抓捕。
  12月15日,李佳佳主动到大使馆投案自首,并于17日下午4点被带回泸州。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http://www.022net.com/2010/12-24/45684134331428.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5-1-23 03:05 , Processed in 0.036322 second(s), 5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