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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议:建立流浪儿童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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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很简单 发表于 2010-12-24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建立流浪儿童救助机制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张礼慧
  内容摘要:
  在我国现有法律中,并没有体现国家对流浪儿童负有的法定职责。现行的民政部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但相比成年人,未成年人本身缺乏明辨力和自制力,更需要社会采取主动措施使其接受救助。但当前并没有明确,也没有规定要将流浪儿童与流浪成年人分开管理的制度。
  提案建议:
  建立一套对问题家庭的社会干预制度,救助困难家庭,指导父母家庭教育方法,监督侵犯孩子权益的监护人,帮助营造安宁、幸福的家庭环境,从根本上预防流浪儿童的产生。
  尽快建立全国性的流浪儿童监测救助网络。采取措施,确立以回归各类家庭为主的安置原则,为流浪儿童寻找归宿。
  严厉打击幕后教唆、胁迫流浪儿童的犯罪团伙,追究其监护人的责任,坚决遏制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不良现象,并完善实施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章第五十三条规定,责权分明,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利。
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濮存昕内容摘要:
  去年以来,中央政法委、综治委、公安部、妇联等相关部门部署全国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取得重要成果,失踪儿童DNA库已经初步建立。但政府一定不能只进行两年的专项斗争就停止。据民政部估计,全国流浪乞讨儿童数量在100万—150万左右。而大量案例显示流浪乞讨儿童中很多属于被成年人强迫乞讨,一部分正是被拐卖的儿童。
  提案建议:
  全国公安系统应尽快建立起一支专业的打拐队伍,各地公安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打拐机构,配备必要的编制和专项经费。
  完善相关法律,建议将该罪名与国际接轨,重新确定为“贩运人口罪”。
  加强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工作,由公安部门联合城管部门、民政部门、妇联开展全国清理、救助流浪乞讨儿童专项行动,并将这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基层政府政绩考核。
http://edu.zjol.com.cn/05edu/system/2010/12/22/017182965_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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