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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线索] 深圳儿童福利院9名被拐儿童寻找家人(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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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2-14 12:26 |阅读模式
深圳儿童福利院9名被拐儿童寻找家人(有图)
http://gd.news.sina.com.cn/news/2011/02/12/1101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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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兰风儿 发表于 2014-1-8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9名被拐后被解救的孩子在深圳市儿童福利院等待自己的亲人前来认领。其中粤粤(社会1-1)是日前在江苏徐州被解救儿童彭文乐的“妹妹”,她是在广东被拐卖的。信息时报记者 蔡胜龙 摄
  深圳儿童福利院9名被拐孩子寻亲 请帮彭文乐“妹妹”找亲人
  同样被拐的粤粤暂住深圳市福利院,该院还有8名儿童无人认领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蔡胜龙) 2月8日,深圳警方在江苏徐州解救彭文乐的同时,调查发现乐乐3岁的“妹妹”高某粤也是被拐卖的儿童。前晚,粤粤被送到深圳市儿童福利院,等待父母认领。据了解,法律规定被拐儿童送福利院后只能等待父母认领,不能被收养。而深圳市儿童福利院目前包括粤粤在内已经有9个被拐后被解救的孩子,也在等待亲人认领。
  粤粤确认从广东被拐
  粤粤今年3岁半,是乐乐在江苏一同生活3年的“妹妹”,其养父高某某已于2010年6月份病逝。今年2月8日,深圳警方在江苏徐州高某某家解救乐乐时,调查中意外发现粤粤也是被拐卖的小孩。高某某的妻子告诉警方,粤粤是丈夫2007年春节在广东花900块钱“买”回来的。
  深圳警方在微博上称,经过DNA检测,确定粤粤是一名被从广东拐走的孩子。前晚,警方将粤粤一同带回深圳,在将粤粤带到医院抽血以供警方从公安部门数据库中查找可供比对的DNA后,只能暂时将她送到深圳市社会福利院。
  昨日中午,深圳福利院保育科副科长何小玲说,粤粤送到福利院后不停地哭,老是喊着要妈妈,早上肚子饿吃了东西,但情绪还不稳定,估计需要一周的时间才能平复下来。福利院已经安排粤粤跟3个小朋友一起住,给她安排了比较亲切、会哄小孩子的护工,还给她买了新衣服。
  据了解,福利院将通过3个月的公示期,等待小孩的的亲生父母前来认领。如果3个月后还没有父母前来认领,小孩将在福利院办理入户,福利院将成为小孩暂时的监护人。
  警方表示将全力查找女孩的家人,同时希望知情群众积极为警方提供线索,让小孩尽快与家人联系。
  有9名儿童待认领
  何小玲说,自1992年深圳福利院成立以来,已经收留近20多个被拐卖的小孩,其中部分孩子由于警方找到他们的亲生父母而被领走;部分孩子由于一直没有父母前来认领,法律又规定被拐孩子不能被领养,如此只能在福利院长大成人后出外谋生。目前福利院已有包括粤粤在内9个还未被认领的小孩。
  9个小孩中,最大的13岁,最小的两岁,在福利院生活时间最长的有11年。13岁的深斯腾已经在福利院住了8年,今年读6年级,成绩一般,他说很想回家,但他却不知父母是谁、在哪。还有另外两个孩子,深尔德和深弗兰,他们也想回家。但有的孩子直言不想回家,说在福利院过得很好。
  何小玲说,福利院给这些孩子提供教育的机会,他们长大后出外谋生,如果需要,比如就业或是交朋友,会继续尽可能提供帮助。但在情感方面很难帮到他们,他们没有归属感、缺乏认同,性格内向,怕和陌生人交流,人际交往能力一般。
  “认领应有时间限制”
  为给那些没被认领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福利院自2004年开始组织“模拟家庭”,从社会挑选比较有责任心的父母认领孩子,但由于每对父母只限6个孩子,再加上在外租房成本很高,福利院能为孩子提供这样的机会有限,也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何小玲说,就福利院现在情况来看,大部分孩子被父母认领的机会已经很渺茫。这些孩子身体健康,很多家庭想收养他们,但因为其特殊身份,却不能依法被人收养。截至目前,该院还没有一名被拐儿童被人收养。
  “孩子最好的成长环境,还是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何小玲认为,这是法律的空白造成的缺憾。法律规定被拐卖的孩子不能被收养,等到过了14岁,他们也就彻底失去被收养的机会。她认为被拐卖小孩认领应有时间限制,如果长时间没被认领,应当允许小孩可以被领养,以此给他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何小玲说,彭文乐能回家,并不仅仅是一个奇迹,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她认为,很多丢失孩子的家长,因为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自己的DNA数据样本,就算是公安部门找到孩子,也无法联系其家长。她建议找孩子的家长应主动提供DNA数据。
  “等乐乐长大,
  给他看寻子日记”
  信息时报讯 (记者 蔡胜龙) 昨日是乐乐回到家的第一天。江苏的养母清早就打来电话问候,跟乐乐聊得很开心。心理专家到彭高峰家中提供咨询辅导,称乐乐目前基本情况都稳定。彭高峰说,等乐乐长大,会给他看自己写的寻子日记,让他了解父亲的一番苦心。
  彭高峰说,前晚乐乐回到家后,就想跟妈妈一起睡。母子俩躺在床上讲故事,乐乐听着听着就睡着了。早上7时多,彭高峰看着熟睡儿子的可爱模样,忍不住将他逗醒。晚上7点,江苏的养母打电话过来,彭高峰将电话交给儿子。他说,乐乐跟养母聊得很开心,养母让乐乐在深圳跟爸爸妈妈好好过,有空会过来看他。
  熊依妮说,乐乐一回来就要以前读书用的书包,他还认得自己的音乐书和英语书,还记得妈妈以前老给他讲故事、唱歌,还记得自己所读的幼儿园。把以前的照片给他看,他还认出常跟自己玩的小伙伴。“很多事情他都没印象了,但只要跟他说,就记起来了。”
  虽然分离3年,但把乐乐找回后,看到他聪明、懂事、节约,一家人都很高兴。
  粤粤
  身体状况良好,其左下嘴角有一颗痣,左手背靠虎口也有颗痣。请知情群众与警方联系,积极为警方提供线索,让小孩尽快与家人团聚。
  联系人:徐警官
  18925238122、0755-23466155,或直接拨打110。
  律师:收养法应规范细化
  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的胡周雄律师说,被送到福利院的孩子,有的是父母没有能力抚养或是其他原因将孩子遗弃。一旦确定后,福利院能决定孩子是否要被领养。拐卖涉及到刑事案件,如果小孩被领养后亲生父母又前来认领,问题将难以解决,福利院在这方面没有决定权。但有些家长丢失小孩后没报案,或是报案后没线索,警方无法侦破,导致没有父母认领,小孩将在福利院生活而不能被领养,这种突出的问题也存在,属于法律上的漏洞。
  胡周雄认为,立法有滞后性特点,发现问题后才进行填补。目前既然问题存在,收养法就应当进行规范细化,可以规定认领的时间,比如两年还是三年过后,孩子就能被领养,保证小孩有获得在正常家庭成长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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