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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谁扇了法律的耳光---硝烟渐去,再谈微博打拐与儿童权益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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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城之上 发表于 2011-2-28 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南城雨季 于 2011-2-28 04:16 编辑

                                                 谁扇了法律的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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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烟渐去,再谈微博打拐与儿童权益之争!

      

感谢东方卫视,感谢在场的每一个人,终于让我们在心碎的节奏中完整的倾听了各种不同的声音。无论是家长绝望而又无奈的哭诉、还是媒体的据理力争亦或是来着法学界的势孤力单的据守,总之东方卫视勇敢的坦诚了这一切。




   很多人看过之后,却迷茫了,就如同东方卫视在没有结论的结尾声中,用无奈的掌声掩饰了立场上的惨白。不过没人在意这些了,毕竟父亲母亲们的泪水已经为这个节目打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只不过硝烟散去,除了依旧的满目凄凉,每个人都感觉心头更加沉重。

      

     尘埃落定,本以为可以收获个拨云见日,但现实却无情地将一个更为严肃更为沉重的包袱压在每个心存正义的人的头上。

      

      从微薄打拐开始那一刻起,围绕着孩子们权益的争论就没休止过,肖像权隐私权监护权都被摆在桌面上人人点评,没人怀疑这些权利让孩子们享受了法律的荫护和完整的童年,但这只是对于那些生活在父母亲人身边的孩子而言。当我们所关注的那些不幸的孩子在无法得到这些人权地庇护之时,似乎有一种称之为信念的东西轰然倒塌,道德与法律,这俩个约束人类行为的信条忽的苍白而渺茫起来。

   

        陈浩然教授指着彭高峰鼻子那声断喝:“知不知道你这么做是犯法的!”让所有人目瞪口呆、愕然失色。这本应该让一众凡人们人顿悟的当头棒喝却没有带来陈教授期待的喝彩和掌声,反而却触了众怒。代表法律以权威身份出阵的他此时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与法律并存于世的道德准绳!与法律的肃穆威严相比,道德更深入人心,但这并不是导致代表法律一方的陈教授被孤立的唯一理由,最为重要的是高高在上的法学权威忽视了基层民众的民声民愤,切肤之痛不是每个人都能体验到的,所以当他抱着法律的信条去传教于在场或不在场的那么多心感体受的家长们和爱心人士的时候,他所得到的自然是愤怒的回击。


平心而论,陈教授的立场并没有错,但他不幸地钻进了教条主义的胡同里,引经论据但却忽视了现实的残酷。 我不是法律人士,但以我粗浅的见知所理解,不论是法律还是道德,他们的存在一定都是在建立在生存权的基础上,没有了生存权,一切都是空话。陈教授纠结于民间力量(包括媒体)对于法律的盲知,并断定正是因为这种盲知行为阻碍了司法的正常运行,并因此导致了警方不能有效的执行公务,甚至害了更多的孩子。法律的核准以证据和事实为基础,陈教授此时显然忘记了这一点。这里只能引用我在上一篇《由钓鱼岛和微博打拐所想的胡言乱语!》的话:请问!一个在外流浪连自身生存和肉体安全都受到严重威胁不能保证的小孩子,你拿什么跟他谈肖像权?我想问下当你面前只有一块肉和一张照片的情况下,你会选择照片而饿死自己吗?没有了生存权,谈什么都是狗P


  上篇文章其实完全是一种发泄,一种愤怒的发泄,我姑且称之为檄文吧,但这里我斗胆地提到了法律,这是个庄严神圣的话题,我不敢去调侃而怒骂由己。但却不得不说,当您高尚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境界时,对不起,您已经失去了批评指责别人的资格。法律立法的依据是什么?教科书上给我们的答案是宪法,那宪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是客观事实。而摆在您面前的客观事实就是:无数个悲痛欲绝的父母乞求他们的孩子回家,还有那些无数颗关注他们的热情的心。民间的反应是法律的一面镜子。别忘记了什么是正义,法律的公平就是为了正义的伸张!忘记了正义,换回的只能是一副冷血的面孔和万众的唾骂!


微薄打拐如果以成功率来说,我承认是失败了,除了彭高峰,我们没有听到更多的令人振奋的消息,但有一个事实却是任何人无法否认的,我相信高高在上的陈教授们会比我们看的更清楚:无论是家长的痛苦还是民众的指责,所有的呼声只有一个主题--------还给我们的孩子的生存权

微博打拐的收效甚微并不代表这次全民行动的失败,我们欣慰地看到正是因为这次风暴和更多的类似宝贝回家的民间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运作,才让整个社会意识到,不只是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们需要生存权,还有更多的因为贫困残疾等原因流浪在街头的孩子们也同样迫切的期待着生存的权利和尊严!也正是由于这些民间团体的运作和倡议,促进了法律进一步的完善和合理,民众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互动也更加积极和人性化。

法律和道德并不矛盾,但如果法律脱离了道德的轨道,那他就走向了专制的深渊,这些有无数个中外历史典故可以证明,幸运的是我们是以民为本的新社会,我们的法律正在一步步健全和完善。民众的呼声和民间的参与并不影响法律的公正,相反他会加快相应制度的改进,但如果都如陈教授们所为,一个个捧着教条主义的空文纸上谈兵,那响亮的耳光一定会如约而至,只是我们不知道是教授们扇了法律的耳光还是被道德扇了教授们的耳光。


   最后还请在场或是不在场的陈教授们都去想下为什么彭高峰找回了孩子,还毅然的投身于宝贝回家的志愿者大军中去,为什么还有更多的“无关者”在默默地为了一个个不幸孩子们和破碎的家庭奔走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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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睿城之上 发表于 2011-2-28 0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写这个东西的时候其实很纠结,很矛盾,因为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写?改来改去我都不能令自己满意,上一篇的骂不只骂了别人,也骂醒了我自己。骂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最多出口恶气而已。我们需要解决问题,但我们究竟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是体制的弊端还是人心的不古,我不知道,或是说我无能为力。
  其实我们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我们要关注的事情也实在太多,这不是一个人俩个人就能做到的,幸运的是我身边有着无数个热情而正义的战友。
  我决定不在强迫自己爬到这么高的地方去胡说八道,自己写着累,写得空洞不说,甚至连自己的情绪都被带的七上八下的。所以我决定从下一篇开始,关注下我们身边的问题吧,具体一点,还有实际一点。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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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拾梦 发表于 2011-2-28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完全理解那个教授的观点,虽然我不赞同。专业与非专业人士看这个问题的角度不同。我们着眼的更多的是当前,个人猜测陈教授从法律角度出发会长远的考虑不合法的行动对整个司法体系的影响或者其他影响。他从法律角度看问题,我们从道德角度看问题,所有的辩论都是没有结果的。辩论本身也不是为了说服别人,而是陈述自己的观点。所以楼主你已经做到了。
能看到陈教授从法律方面考虑这个问题,我挺高兴的。这是我们社会的进步,是法律意识的提高。如果没有一个人出来质疑是否是违法。这才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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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拾梦 发表于 2011-2-28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谁有这个节目的视频不。。??
有的话 请给个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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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2007 发表于 2011-3-1 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几句
微博打拐、微博随手拍流浪儿童、拐卖儿童,这是三个不同的内容。。可参考下面这个材料
https://bbs.baobeihuijia.com/thread-57861-1-1.html
大家可以去微博上观察,宝贝回家志愿者转贴时,多转的是寻子信息,而不是流浪儿童信息。

再说法律,也难为东方卫视了,怎么请了这样的“专家”
把肖像权摆在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前面了。
真不知道谁是法盲
有志愿者参与电视台的录相,告诉我们大致的内容,我就决定不看这个节目了。
就像楼主说的,陈“专家”没有批评指导别人的资格。这个问题没有讨论的必要,只有欠骂。坐着说话不腰疼,啥事都推给警察,警察的工作多辛苦,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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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如水南京 发表于 2011-3-1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题目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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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拾梦 发表于 2011-3-1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回我3楼的话,因为我刚看了彭高峰博客里关于陈教授其他的话。。。这个世界果真很奇妙,什么样的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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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志愿者齐齐 发表于 2011-3-2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了陈浩然教授说的话,我觉得很气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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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11-3-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入木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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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小北 发表于 2011-3-5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睿城之上,偶像
  无比期待新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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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蜗牛狂奔 发表于 2011-6-7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表示是可以理解陈教授,在这里我们思考的东西还有很多,。。。。。。没有看过这个视频的网友这个是链接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Q2MzM0NjY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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