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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孤儿院解决乞讨儿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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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11-03-02 15:41:00   来源: 惠州日报

城市乞讨儿童是这阵子的热门话题,重庆一家收留乞讨儿童的民间孤儿院因非法遭解散的消息再次引起了人们对这一话题的热议与思考。人们的意见大致分为两类:赞成有关部门依法执政;批评政府取缔了乞讨儿童最后的栖身之地。笔者以为,面对街头乞讨儿童这一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需要有比解散、关闭非法孤儿院更大的作为,才能最大限度让人们满意。设立公立孤儿院,完成流浪乞讨儿童的收容、教育、遣返等工作,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取缔非法组织、机构诚然是政府职责所在,但“息事”还得“宁人”,因为后者同样是管理部门的责任,至少应该是目标追求。部分人对重庆解散民间孤儿院存在误解,认为此举毫无人情味、讲“法律”不讲人文关怀、乱作为,就是因为有关部门事前没有做好民间孤儿院的 “身份”核准工作,事后也没有及时拿出安置流浪儿童的跟进措施。如果说按照现行法律,民间孤儿院的确属于非法机构,或者存在大量虐待儿童、非法敛财等不法行为,因此不能核发“准生证”,那么,由政府设立合法的孤儿院,既能消除民众误解,又能压缩乃至消灭非法机构的生存空间,实在是一举多得。
  一般而言,公立孤儿院不存在资金、人力、场所等方面的问题。且不说改革开放后国家富起来了,可以在原有救助站的基础上增建专门的孤儿院;就是越来越成规模的慈善组织、各类基金会及民众的自发捐赠都足以解决资金和场地问题。从志愿者当中挑选一些有爱心、有知识、有教学经验的人士担当这些孩子的老师,固然不大费事;就是像公立幼儿园、公立中小学那样招专业老师,谅也不会有很大困难。在公立孤儿院,儿童还能接受到比原居住地(不管是老家、流浪场所还是非法的孤儿院)更好的教育、医疗等服务。大部分乞讨儿童是从欠发达地区被拐卖出来的,极少部分是被狠心且贫困的父母当童工一样“出租”给不法分子带到城市的,也有一部分乞讨儿童本身在城镇居住,看管不慎被人贩子拐卖到别处的。在回到亲人身边之前,这些孩子都比其他同龄人更需要关爱和教育,而这些,除了在城市新设立公立孤儿院,似乎别无更好的办法。
  当然,设立公立孤儿院只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办法,城市乞讨儿童问题的根本解决还要靠“源头治理”——— 确保未成年人不因这样那样的原因成为城市乞讨儿童。因此,建立健全儿童保护机制(尤其在农村地区)和儿童福利制度显得格外重要。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已有很多很成熟的做法,值得学习借鉴。但学习借鉴需要消化、转化的时间,而设立公立孤儿院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也已经具备,完全可以试行。
  陈先明

http://www.hznews.com/xw/gcyl/201103/t20110302_414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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