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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犯罪仍呈现多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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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5-19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拐卖儿童犯罪仍呈现多发态势

http://www.workercn.cn2011/5/19 11:52来源: 新华网福建频道

有效打击同时应注重综合治理


    5月11日至12日,在公安部"打拐办"组织指挥下,福建、云南、广西公安机关开展抓捕、解救行动,破获"2010·4·26""2011·1·14"特大系列拐卖儿童案件,截至16日,共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查明并解救被拐儿童60人。
    记者在福建随同公安人员参与了解救部分被拐儿童的行动。记者采访了解到,长期以来,拐卖儿童犯罪屡禁不绝,"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等观念在一些地区仍然有较大影响,拐骗、收购、中转、中介、购买儿童等各个环节正呈现集团化、职业化犯罪趋势,跨地区流窜作案频发,买卖双方市场已经形成。
    有关人士提出,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密切协作,有效打击,严惩拐卖儿童犯罪利益链条上的犯罪分子;加大疑似被拐人员摸排及抽血送检进行DNA比对的工作力度,让更多被拐儿童早日与亲人相聚;加强反拐的综合治理,加强被拐儿童社会救助、完善养老保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消除拐卖儿童犯罪的土壤。
    ——直击解救被拐儿童
    今年5月10日,福建三明市,公安部"打拐办"召集云南、贵州、广西、四川、福建5省公安机关召开"2010·4·26""2011·1·14"特大系列拐卖儿童案专案协调会,研究部署集中抓捕、解救和审讯、查证等工作。
    云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这两起公安部督办案件的情况:
    去年12月,云南公安机关获悉,云南巧县人苏通会等人从云南昭通、红河、西双版纳等地拐卖儿童,带往福建泉州、三明等地贩卖。今年1月初,福建、云南两省警方分别成立专案组协同开展案侦工作。经过缜密侦查,公安机关基本查明苏通会、苏通林、卯兴楷、蒲井聪等团伙主要成员情况和在云南、福建等地的收购、中转和销售网络,掌握了大量犯罪事实,锁定了相关嫌疑人和部分被拐儿童下落。
    去年4月,广西警方发现多起涉及广西、福建、云南、贵州等省份的拐卖犯罪线索,随即立案侦查,即"2010·4·26"专案。同年7月,公安部组织广西、福建两省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破获涉及广西南宁、贵港、河池市以及云南、贵州省拐卖妇女儿童案件55起,解救被拐儿童40名,通过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确认26名儿童身源。
    今年1月25日,犯罪嫌疑人苏二妹在其原来供述贩卖9名广西的被拐儿童的基础上,主动交代其于1995年以来,经其本人共介绍贩卖32起,涉及被拐人员39名,检举他人介绍贩卖17起,涉及被拐人员19名,被拐人员中既有婴儿也有几岁大的儿童,案件涉及云南、贵州等地。并交代了涉嫌拐卖、介绍、收养的云南、贵州、福建等地的犯罪嫌疑人多名。
    5月11日中午,记者随同三明公安机关赶赴大田县广平镇,解救"2011·1·14"专案中一名仅11个月大的被拐云南籍男婴。
    大田县地处闽西北山区,民间有较为严重的"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封建思想,没有男孩的家庭,一旦超生不能如愿,便花钱买儿"续香火",当地拐卖儿童犯罪买方市场活跃。据介绍,2000年以来,大田县发生的243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中,240起为拐入儿童,均为男童。
    大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郑兆枫介绍,本地一些农民购买男婴后,与人贩子相识,还"热心"地为本地买主介绍"买卖",并收取数百至上千元不等的"中介费",为了让更多被拐儿童顺利出手,他们不断发展下线,逐渐形成相对固定的犯罪团伙,团伙成员各自寻找、联系收买人,这个行业日渐壮大,一旦人贩子将被拐儿童带到大田,很容易就转手"出售".
    记者和民警来到广平镇元沙村,收买人张某夫妇居住在这里。去年7月,为了"续香火",已经有2个女儿的张某夫妇花了近5万元,通过当地的"中介人"廖友妹向一对自称来自云南的夫妇买了一个男婴。
    郑兆枫告诉记者:"对于购买儿童的村民,只要他们不妨碍解救,警方一般不追究其刑事责任;从有利于婴儿成长考虑,对于那些暂时找不到亲生父母的被拐儿童,公安、民政部门会与收买人签订寄养协议,被拐儿童暂时寄居在收买人家中。"
    民警上门表明身份,对张某夫妇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他们将购买的婴儿交给警方。张某表示,婴儿现在寄养在石牌镇下洋村岳母家中,愿意配合解救工作。
    当日20时,民警在石牌镇下洋村找到了被拐婴儿,提出了DNA样本送检入库,在找到婴儿亲生父母前,仍由张某夫妇抚养。
    5月11日,公安部"打拐办"部署福建、云南两省公安机关200余名警力,分9个组同时开展抓捕、解救行动。专案组先后在福建泉州、三明和云南昆明、红河等地共抓获拐卖犯罪嫌疑52名,查明并解救被拐儿童50名,"2011·1·14"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苏通会等悉数落网。
    5月12日,公安部"打拐办"在福建省三明市组织指挥广西、福建两省警方开展"2010·4·26"专案抓捕和解救行动,先后抓获拐卖犯罪嫌疑人3名,解救被拐儿童10名。
   ——拐卖儿童犯罪呈现新特点
    记者采访参与此次专项行动的多省公安人员了解到,当前拐卖儿童犯罪仍呈现多发态势,并呈现新的特点:
    犯罪呈现团伙化、职业化趋势,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拐卖儿童利益链条涉及拐骗、中转、中介、收买等环节多为团伙作案,职业化程度高,不少人常年以拐卖妇女儿童为生,疯狂作案。
    作案手段涉及拐骗、盗窃、抢劫等。嫌疑人根据要下手的对象的喜好,利用其好吃、好玩或者兴趣爱好的特点进行拐骗;在使用引诱、哄骗等传统手段难以达到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转而采用盗、抢等手段实施拐卖犯罪。作案地点多选择在集贸市场、车站、广场等人口比较密集,流动性比较大的公共场所。
    追求暴利的作案动机更为明显。目前,一名被拐儿童贩卖价格在3万元至6万元不等,直接拐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利2.5万元以上,介绍买卖的中介人每名介绍费达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拐骗、中介成本低,报酬高,一些农村务农人员特别是中老年人受暴利驱使,铤而走险。
    涉及范围广、涉案影响不断扩大。从近年来解救的被拐儿童看,广西、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等地成为主要拐出地,浙江、福建、江苏等省份成为主要拐入地;因亲人被拐卖引发的上访、帮助被拐卖儿童找到亲人、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等成为社会问题。
    ——标本兼治解决拐卖儿童问题
    针对当前涉拐案件多发、涉及范围广等特点,有关省份公安机关提出,拐出地和拐入地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在交换线索、加强沟通、协助取证、拓展深挖犯罪等方面加强配合,有效打击。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说,根本解决涉拐问题需要综合治理。在一些地区,"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观念影响短时内还难以消除,养老保障、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还需要时间。公安机关在动员全国的警力加大打击拐卖犯罪的力度同时,也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反拐的综合治理。
    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锡章说,对于拐卖儿童犯罪单靠加强打击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在加强打击的同时,要从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促进就业、法制宣传、加强社会保障、防拐教育等方面多管齐下,从源头上来遏制拐卖犯罪,做到标本兼治。
    王锡章提出,要积极做好拐卖犯罪的预防和被拐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工作。着力构建预防、打击、救助、康复"四位一体"的反拐工作体系,这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公共团体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改变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记者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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