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顺义区民政局对外公布,该区今年内将为本区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提高孤儿保障水平。
该区生活费补贴标准是: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每人每月16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400元。社会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从2011年1月1日起发放基本生活费,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从2010年1月1日起算。生活费发放对象为具有顺义区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或父母双方同时出现死亡、失踪、服刑、重度残疾等任意一种情况的未成年人。孤儿领取基本生活费后,将不再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另外,顺义区还将向孤儿发放《儿童福利证》,孤儿凭证可享受各类保障措施和优惠政策。(通讯员衣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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