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记者曾振文报道 昨晚,在沙井新桥派出所,本报记者和康康父母及乡亲在内的上百人,共同见证了被拐男童康康回归父母怀抱的欢喜时刻。与此同时,有个人却被押在囚车上,手上戴着冰凉的手铐,正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暗自悔恨。这个人就是拐走康康的嫌疑人——李某。
本报在昨天的报道中,已提及李某拐走儿童的动机:抱走男童,只为续香火。据警方介绍,李某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李某原籍广西,几年前被人以3000元卖给了现在的男人,从此生活在化州平定镇。婚后李某生育了一个儿子,但儿子却先天智障,李某其后多次怀孕流产导致不能生育。她也因此多次遭到男人的辱骂。
由于求子心切,李某遂萌生拐他人小孩的邪念。据李某介绍,今年年初,她和丈夫一起来到深圳沙井。平时,她在家里带孩子,丈夫则给别人搞装修打零工。5月21日上午,她背着智障男童路过沙井新二新源路池塘边某号门口时,看到康康一人玩耍,就将其哄骗抱走。
当天22时许,李某乘长途大巴先行离开深圳,丈夫断后,并于22日黎明时分回到化州。就在当天傍晚6时,深圳警方已尾随其行踪,前往化州。次日中午警方找到李某家时,正见其背着康康待在家中。
新桥所陈平教导员在谈到本案的性质时说,李某并非人贩子,她拐走小孩的目的是为了收养,这一点与拐卖儿童罪有别。但她实际上是犯了拐骗儿童罪。李某并未意识到,如此抱养他人孩子是一种犯罪行为。就在她被押送回深圳途中,还问民警说,“哪里可以帮她抱养到一个孩子?”
警方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不要让年幼的小孩独自在外玩耍;当带领小孩在外玩耍时,不要让小孩脱离自己的视线范围。
来源于:http://wb.sznews.com/html/2011-05/25/content_15851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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