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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32名“人贩子”拐卖儿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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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6-1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讯朱映红实习生林晓云记者程呈报道:针对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铁路交通便利条件进行拐卖儿童的犯罪态势突出,今年年初,南昌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全力开展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专项斗争。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对5起拐卖儿童团伙大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罪犯32人,涉及被拐儿童60名。其中两名案件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1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父母直接运送多得3000元

  谈起此类案件的特点,南铁中院刑庭庭长石斌向记者表示,涉案人员多,拐卖婴儿数量大,犯罪网络错综复杂,所跨地域广。

  据介绍,5起案件涉及江西、福建、河南、河北、广东、四川等省。从解救的被拐儿童看,江西、四川等地是主要拐出地,福建、河南、河北等地是主要拐入地,铁路因交通便利成为长途贩卖的主要工具。

  据多数被告人交代,所贩卖儿童分为亲生父母直接收买和从他人手中收买两种方式。如果亲生父母将婴儿运送至收买人家,可多获利3000元左右,原因是亲生父母运送,途中不易被查处抓获。

  一名婴儿普遍获利1至2万

  据介绍,一名男婴的贩卖价格在3~4万元,一名女婴的价格在2万元左右,拐卖一名婴儿,行为人普遍可获利1~2万元,介绍买卖者可获介绍费数千元。

  办案法官分析,“成本低、报酬高”仍是导致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的主要原因。

  团伙化犯罪趋势明显

  据了解,多数此类案件的犯罪团伙化趋势明显,作案具有连续性、专业性。石斌向记者举例,所审理的案件中,一名叫吴炳贵的主犯,以其为首的团伙人数达9人之多,且是一支达到“专业水平”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他们分工细致,形成了买、送、销的产业链条。目前吴炳贵已经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案发后,除12名婴儿被解救至福利院抚养,其余仍由各自养父母抚养。

  作者:程呈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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