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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哈警方公布被拐妇女儿童13项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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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6-2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6-9 22:16 编辑

本报1日讯 (记者何兴丽) 今日,哈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民警走上街头,向市民宣传13项被拐卖儿童、妇女具有的特征,市民发现可疑迹象可拨打110报警。

  民警介绍,如果看见街上有人带小孩在乞讨、卖艺,而怀抱的儿童长时间昏睡不醒;儿童伤痕及残疾可能是人为造成;将儿童放置在冰冷的地面或暴晒,对儿童的健康不管不顾;儿童身上有明显伤痕,流脓出血,没有采取任何包扎措施;采用铁锁、铁链等方式禁锢小孩手脚;仅有儿童躺坐在地上,不见大人踪影或大人躲在远处监视观察;乞讨的大人衣服整洁,而怀抱或带着的小孩却浑身脏乱;一名大人带多名残疾儿童乞讨等现象,市民可向警方举报相关线索。

  如果市民在车站或车上看见怀抱婴幼儿的女子对孩子的哭闹不管不顾,长时间不喂奶也不喂水;男人怀抱小孩,没有女性陪同,表情紧张,神情可疑;多名女性每人怀抱一个婴儿,另有随行人员专门看管行李;儿童一直哭闹,吵着要找爸妈,而随行大人神情紧张,表情极不耐烦,极力制止;男子带一名或多名妇女随行,妇女显得惊恐不安,不敢言语等,这些孩子或妇女很可能系被拐卖,市民应立即向警方举报。

  同时,警方提醒年轻父母,不要让孩子落单,离开家长视线范围;如小孩不足1岁,外出时请尽量使用婴儿专用背带,将孩子抱在胸前,坐手推车的孩子要系好安全带。聘请保姆应到正规保姆介绍机构,并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生活近照。此外,在医院不要把新生儿交给不认识的医护人员。

  作者:何兴丽
http://roll.sohu.com/20110602/n309100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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