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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呼吁: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严打拐卖儿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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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6-8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切实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提案人:全国政协 委员 杨春兴
  内容提要:
  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高度关心和重视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特别是对于一些困境儿童的权益保护。困境儿童,指因社会或家庭原因而陷于特别困难境况的儿童。这些儿童大多虽有父母,却因种种问题,得不到其关爱和照顾,失去了正常生活与学习的机会。在安全方面,由于临时监护人监护不力,发生意外创伤、溺水、被拐骗、被性侵犯等事故率及违法犯罪率较之其他儿童往往更高,缺乏人身安全保障乃至生存保障。
  提案建议:
  一、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国家保护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儿童权利观。二、加强国家对未成年人监护的监督与干预,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三、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完善的中国儿童福利系统。
  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的不法行为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 陈明德
  内容提要:
  今年年初,自网上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发起以来,打击买卖儿童市场、重视童丐权利保护已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乞讨现象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修正案》中都有明文规定,但条款或未规定直接法律后果,或定义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提案建议: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进一步细化,以增加法律的操作性。二、对拐卖妇女儿童的不法分子依法施以重刑,对首要分子、主犯、累犯从重惩处。三、加强法律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人员的惩处等。
  加紧建立儿童创伤救治中心
  提案人:全国政协委员 郑 珊
  内容提要:
  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现有的3亿多儿童总数中,每年约有5000万人次发生伤害,34万儿童因伤致残,6万死亡,意外损伤已然成为儿童期的一个严重健康问题。然而目前我国尚未建立系统的全国性儿童意外伤害监测网,儿科防治系统普及覆盖不足,与国外相比,救治技术缺少规范化和系统化,救治资源分散且浪费。依照发达国家的防治系统标准,我国儿科防治仍停留在初级阶段,亟待建立完善的防治体系。
  提案建议:
  一、建立完善、先进的儿童院前救治网络。二、建立儿童意外伤害救治平台,在各大中型城市设立儿童创伤中心。三、建立创伤康复中心体系,不断减少儿童意外伤害发生率,改善伤害救治能力。
  (邢 毅整理)
http://politics.gmw.cn/2011-06/08/content_20608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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