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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亲公告] 约2010年11月6日出生被解救的被拐卖儿童照片(摄于天津市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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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p_tj 发表于 2011-6-10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潇湘拾梦 于 2011-6-23 18:26 编辑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18f0dc0100s3u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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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6-10 20:18
男孩,福利院阿姨叫他“四万”,因为犯罪嫌疑人花了4万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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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禾 发表于 2011-6-10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禾 于 2011-6-10 23:38 编辑

老婆去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处理弃婴案时看见的小孩,据说是被拐卖的儿童,被公安机关解救出来了,但是孩子几经转手,查不出身份和来源;肺炎刚刚好,看见人就想让抱,好可怜;看把老婆心疼的,脸和警号都疼模糊了;放到我的博客里啦,大家转发一下吧,万一父母正在找,碰巧见到,我岂不是做了一桩天大的好事。


(注:从上面的博客地址复制的,但是照片复制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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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6-11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2c25577d4fecb7f82dca5708072cacaa.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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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eihuijia520 发表于 2011-6-15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过去看望这个小孩!我想买点玩具给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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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eihuijia520 发表于 2011-6-15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深云谷 于 2011-6-15 12:30 编辑

我很想过去看看这孩子,不知道楼主同意吗?我想买点玩具给他玩!我也是在天津工作,可以的话,请联系我(发本站内短信)或者是帮我联系下福利院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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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谷 发表于 2011-6-15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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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2011 发表于 2011-6-15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bbs.baobeihuijia.com/viewthread.php?tid=67066&highlight=%B7%AE%CA%E6%F6%CE
类别:家寻宝贝

·          宝贝回家编号:25031

·          姓名:樊舒鑫

·          性别:男

·          出生日期:2009-06-16

·          失踪时身高:85

·          失踪时间:2011-04-17

·          失踪人所在省:重庆市

·          失踪地点:广东省普宁市军屯村

·          失踪人特征描述:双眼皮,大额头,两颊较胖,头部较圆。后脑勺不平,后面有个明显的鼓包,身体没有明显的胎记特征。失踪时身穿红色背心,黑色皮裤.黑色凉鞋。

·          提供准确信息者:重谢(酬金:元)

·          能够护送回家者:重谢(酬金:元)

·          其他资料: 当天晚上6点40左右,父母在家中给孩子喂完饭后,孩子自己坐在家门口玩玩具,父母当时就在家里。15分钟后,父母突然发现孩子不见了,孩子就此失踪。村里没有监控,也没有任何人发现可疑线索。

·          孩子父母当天6:58分报警,孩子父亲已经采血。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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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eray4ever 发表于 2011-6-15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采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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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2011 发表于 2011-6-15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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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2011 发表于 2011-6-15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中很像!
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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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eihuijia520 发表于 2011-6-15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点都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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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6-15 18:52
我也觉得很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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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h710 发表于 2011-6-1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新的消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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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eihuijia520 发表于 2011-6-20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找到亲生父母亲的话,强烈建议,让收养方继续抚养!孩子本来就已经很可怜了,如果把孩子放在福利院,那就真正成了孤儿!福利院在好,肯定也好不过在收养方吧!或者是涉外!打拐的最终目的不也是让孩子有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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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蜂蜜 发表于 2011-6-21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epaper.tianjinwe.com/mrxb ... content_6462031.htm这是警方公布的新消息,孩子是被亲身父母卖掉的,唉,我希望收养方继续收养他吧,也希望民政部门给予便利,不要让孩子真成了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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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蜂蜜 发表于 2011-6-21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寻家组的志愿者能不能核实情况,给孩子登记一下啊,这样找到父母的机会大一些,就算父母真不要他,也可以让想收养的人合法收养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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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蜂蜜 发表于 2011-6-2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epaper.tianjinwe.com/mrxb ... content_6462031.htm这里有警方提供的线索,孩子叫奇奇,2010年11月6号出生于云南某医院,天津福利院电话022-27354895,需提前预约,希望寻家组的志愿者能跟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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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蜂蜜 发表于 2011-6-22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都在关注这个帖子,有没有寻家组的朋友能跟进一下,给孩子登个记?万一能找到孩子父母,即使真不要他,也可以让别人合法收养,总比在孤儿院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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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eihuijia520 发表于 2011-6-22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找到亲生父母亲的话,强烈建议,让收养方继续抚养!孩子本来就已经很可怜了,如果把孩子放在福利院,那就真正成了孤儿!福利院在好,肯定也好不过在收养方吧!或者是涉外!打拐的最终目的不也是让孩子有个家!别在让孩子去接受新的家庭,既然亲生父母亲都不要他了,为什么还要把孩子放在福利院,让别人去收养!知不知道收养方也是非常爱这个孩子的,并且也有了感情。非常鄙视,20楼的,【柠檬蜂蜜】!人心都是肉长的!赶紧一起支持收养方继续抚养(奇奇)吧,大家一起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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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eihuijia520 发表于 2011-6-2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在让孩子去接受新的家庭,既然亲生父母亲都不要他了,为什么还要把孩子放在福利院,让别人去收养!知不知道收养方也是非常爱这个孩子的,并且也有了感情。非常鄙视,20楼的,【柠檬蜂蜜】!人心都是肉长的!赶紧一起支持收养方继续抚养(奇奇)吧,大家一起顶

点评

意见不同意很正常。请版友友善交流!  发表于 2011-6-2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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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beihuijia520 发表于 2011-6-22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要想通过收养法来领养一个孩子,可以说是非常难!为什么现在福利院的孤儿这么多,却没人来领养!难就难在收养法的规定太高了,强烈要求,奇奇继续让收养方抚养!别让孩子和收养方就这么活生生的被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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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蜂蜜 发表于 2011-6-2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baobeihuijia520


    为什么要鄙视我呢?我是希望大家去关注这个孩子,帮他找到亲身父母,如果父母真不要他,别人才可以可以合法收养。现在虽然怀疑是被父母卖掉的,但是也不能排除是被拐卖的,如果是被拐卖的,法律规定是不能收养的,只能放在福利院或者由别人寄养,如果找到亲身父母还是要归还的。
    宝宝现在的情况就是因为不明朗,所以只能放在福利院,我就是希望大家能帮着找到亲身父母,有了结论,想领养他的人才能办领养手续啊。为什么要鄙视我呢?我没觉得自己做错什么啊?

点评

谢谢你的关注和支持。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不同。一个声音反对声不代表所有的声音都在反对。保持好的心态,才能理智的做事。  发表于 2011-6-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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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6-23 15:03
这宝宝长得好可爱,先帮宝宝找亲生父母吧,这么可爱的宝宝,亲生父母是不会将其卖掉的,孩子的亲生父母应该也很着急的.如果找了很久都找不到亲生父母,再考虑正规合法的收养方式找个好人家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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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6-23 16:26
回复 26# 柠檬蜂蜜


    按照警方发布的新闻,可以判断出奇奇是被亲生父母亲卖掉的,也可以从新闻得知,奇奇被解救之后,已经在收养方的家庭五个月最少了,孩子和收养家庭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奇奇已经完全融入到这个家庭中,况且收养方经济条件也不错!由于收养方法律意识的淡薄,现在奇奇已经被寄养在福利院,也就是说,收养方受到了比法律制裁还更严重的惩罚,就是孩子和养父养母活活拆散!我现在想跟(柠檬蜂蜜)说的是,你想替孩子找到亲生父母亲,那是没错,精神可嘉!但是,找不到孩子的亲生父母亲的话,你就不应该建议别人去收养奇奇,法律是把双刃剑!一切都按法律程序走的话,那这个世界是不是少了人情味,也少了感情!一切变的麻木!我觉的你应该说,继续让收养方抚养!别让孩子在去适应一个未知的新环境,别让孩子生活在孤独的福利院!更加的成全一个收养家庭的一个心愿!打拐最终的目的:是让孩子不要成为孤儿!要让孩子有个健康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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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蜂蜜 发表于 2011-6-29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Guest from 218.69.112.x

   1.孩子是不是真的被遗弃的,目前警方也只是怀疑,还没有定论,谁也不能排除人贩子冒充父母的可能性,找不到亲身父母,现在的收养方是不可能合法的收养的,这才是我为什么希望大家能帮忙找到孩子的亲身父母的原因,我什么时候说过一定要在给别的家庭收养了?我在17楼就说了“我希望收养方继续收养他吧,也希望民政部门给予便利,不要让孩子真成了孤儿”;我只是希望能找到父母后,让养父母合法的收养,明白“合法”的意思吗?
   2.诚然,你说的让收养方继续收养,因为已经有了感情,这个有一定道理,在奇奇的事情上,如果奇奇真是被遗弃的,我是同意你的说法的,但是如果按此推论,就算孩子是被拐卖的,如果已经时间很长了,和收养方有了感情,是不是也可以以此为理由不交还亲身父母呢?你说“收养方受到了比法律制裁还更严重的惩罚,就是孩子和养父养母活活拆散”,可是,就是因为这样“法律意识淡薄”的收养方,才造成了更多的孩子被拐卖,和亲身父母被活活拆散!我同情这些收养方,但是不表示我就不谴责这种做法!
   3.大家都是宝贝回家的拥护者,都是为了让更多的孩子回到父母身边,在具体问题上我们可能有不同的意见,我不会把想法强加给你,但是我也不能接受你的想法,仅仅为了大家意见上有出入(何况我觉得更多的是你的理解问题),就动不动鄙视这个鄙视那个,我觉得很幼稚。baobeihuijia520、胡炼涛和你我不知道是不是一个人,因为你们的语气,鄙视人的说法如出一辙,如果是一个人,我觉得你这个人太偏激,如果不是一个人,是三位不同的朋友,那我觉得你们三个人都很偏激!
   4.好吧,最后我还是要强调我的意见,我希望尽快为奇奇找到亲身父母,解开他的生世之谜,不管结果如何,希望奇奇早日离开福利院,能够真正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稳定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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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蜂蜜 发表于 2011-6-29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柠檬蜂蜜 于 2011-6-29 22:15 编辑

回复 23# 柠檬蜂蜜


    谢谢管理员的提醒!我也有点太激动了。不管怎么说,这个孩子真的很可爱,也很不幸,不管以什么形式我都希望大家多关注这个帖子,能帮到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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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蜂蜜 发表于 2011-7-4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没有消息吗?可怜的小奇奇还在福利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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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7-24 15:50
这么可爱的孩子父母怎么会不要呢?你们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判断呢?我们一起帮他回家吧,回到他的尊重父母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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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白沟-男难南 发表于 2017-5-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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