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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宁夏警方从新疆解救回一名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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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6-15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制网银川6月15日电 记者 申东 今天,被拐到新疆20多天的少女马某被宁夏灵武市警方成功解救回至灵武。当灵武警方将被拐少女交到其父母手中时,为感谢公安机关,少女家属向刑警大队送上一块书有“千里救少女,再现警民情”的牌匾。
  2011年5月26日,灵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一群众报案称:其女儿马某现年17岁,5月22日从家中走失,23日接到过求救电话,后便失去联系。
  根据报案人提供的情况,灵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初查后,发现丢失女孩已经离开宁夏前往新疆克拉玛依。侦查员火速赶往新疆克拉玛依,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经两地警方密切合作,很快锁定一名一家小旅馆业主姚某。经询问姚某,获知有两名宁夏籍小伙子带着一名姑娘曾到他的旅馆住宿,并要求其为该姑娘卖淫提供“客源”,同时经照片辨认后,姚某确认这名姑娘正是被拐骗女孩。在对姚某讲明利害后,其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抓获该两名犯罪嫌疑人。经过四个小时的蹲坑守候,民警一举抓获了这2名犯罪嫌疑人,成功将被拐女孩马某解救。经突审,犯罪嫌疑人喜某某、单某某供称,二人均系宁夏籍人员,通过网络QQ与马某相识,以谈恋爱来新疆游玩之名将马某骗至克拉玛依,利用花言巧语诱骗马某卖淫挣钱供其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喜某某、单某某涉嫌引诱、介绍卖淫罪被新疆克拉玛依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1-06/15/content_2746664.htm?node=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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