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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起排查来历不明儿童 非亲生入户要验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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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妃 发表于 2011-6-30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疑似被拐、非亲生入户均需采集DNA比对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从2011年6月1日起,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开展对全省实有人口中来历不明的儿童,进行一次为期六个月的全面排查行动,各区县局治安户政部门牵头,对本地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妇女登记造册。
  一次解救近千新疆孩子
  据统计,4月12日至今,广东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拐卖儿童妇女案件22宗,解救被拐儿童16名,被拐妇女6名;与新疆自治区公安厅联合破获1宗组织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扒窃犯罪案件,解救被组织操控进行扒窃犯罪活动的新疆籍未成年人964名,摧毁了43个长期流窜于海南、重庆及我省等地的组织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进行扒窃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
  另外,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快速寻查机制共帮助家长找到失踪儿童264名,仅自4月12日以来,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启动失踪儿童快速寻查机制,共找回走失儿童43名。
  非亲生入户要验DNA
  行动要求,凡儿童妇女失踪疑似被拐的案件,要按照“一人一案”的工作要求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经查证不是刑事案件的、明确失踪人员去向的,必须及时撤销案件,做到件件有记录、件件有人管。
  根据行动要求,对其中疑似被拐卖、非亲生入户的儿童,均要采集生物检材经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后,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而后者经确认为非被拐卖儿童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
  据介绍,各级公安机关将从户籍管理、学籍管理、收养登记、计划生育信息、卫生防疫信息等入手,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确保一个不漏。另外,积极协同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把好“出生关”、“领养关”,力争把拐卖犯罪生存空间压缩到最小。
  专项行动中,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将狠抓以下五类人员的DNA样本采集工作:经工作已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
  据悉,今年1至5月,广东省采集血样数新增1430份,共检验及入库DNA信息数2529份,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确认37名被拐儿童身份,确认儿童数量居全国第三位。
  (实习编辑:邹浩)

来源:http://law.southcn.com/c/2011-05/31/content_2482447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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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6-30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要熬出头了。如果民警们认真核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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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7-4 23:57
可能只成了一句空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吧,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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