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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岁] 2011年7月【西安】音乐学院附近发现的两个乞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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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jidepi 发表于 2011-7-4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麦吉 于 2011-8-5 14:56 编辑

6.jpg 5.jpg 4.jpg 3.jpg 2.jpg 1.jpg
这都是今天在西安音乐学院这块发现的。
其中那个男孩子大概十岁左右
外面又闷又热的,孩子还穿那么多
那个男孩的脚好像有问题,我去看了看是老伤  

肚子看着也不正常,鼓鼓的像塞的东西   

男孩在音乐学院南边些
两个人离了有一百米
照顾男孩的那个女人虽然有白发,但脸色红润  
不过那男孩子也胖乎乎的,两人都保养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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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碰嘴鱼 发表于 2011-7-4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面这张像个女孩子呀。有可能真是有病没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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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ijidepi 发表于 2011-7-1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亲亲碰嘴鱼


   下面这张确实是个女孩子     跟上面的那个离的比较近 所以只是怀疑 发上来让对比一下 是不是失踪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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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青妈妈 发表于 2011-8-5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从网站首页看到,公安部已经把乞讨儿列入摸排对象, 并鼓励群众报警,请好心人一定要报警啊!

  13类重点摸排对象为:1、未办理户籍登记的儿童;2、非亲属关系申报办理户口的儿童;3、与家庭成员户籍地址不在同一地市的儿童;4、落户时间与出生时间相差较长的儿童;5、街头流浪、乞讨、卖花、卖艺的儿童;6、被强迫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7、民政部门福利、救助机构内的儿童;8、办理收养登记的儿童;9、无出生记录或涉嫌伪造、变造出生记录的儿童;10、卫生部门有防疫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1、计生部门掌握的非亲生儿童;12、教育部门有入学登记但无户籍登记的儿童;13、群众检举的来历不明儿童。
为避免“打草惊蛇”招致犯罪分子报复或将被拐儿童转移,公安部引导民众发现疑似被拐儿童后拨打110报警,不要随意在网上发布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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