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758|回复: 2

[打拐成果] 狠心爹,孩子长大后你如何面对他

[复制链接]
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8-10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下儿子不抚养不说,还偷去卖了,天底下竟然有这样当爸爸的!”8月8日,南昌市红角洲居民程女士气愤地说。她说的人叫涂晓声,和她住一个小区云溪花园。涂某收取26800元,把只有一岁零8个月的儿子“送”人,涉嫌拐卖妇女儿童被警方刑事拘留,被卖幼儿已回到南昌爷爷身边。
  当前正值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期间,8日,红谷滩公安分局公布了这起案件的详情。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果涂晓声罪名成立,至少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老汉报警:“我怀疑儿子把孙子卖了”
  “我刚开始还以为只是闹家庭纠纷,老人家小题大做了。”8日,负责侦办此案的红谷滩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叶四龙回忆说,5月29日上午,家住红角洲云溪花园、现年77岁的涂老汉前来报案称,他怀疑孙子被小孩爸爸卖了!
  涂老汉见民警半信半疑,继续叙说原委。他的大儿子涂晓声去年离婚后,留下一个不满两周岁的儿子,一直由爷爷抚养。今年5月17日,儿子突然出现在家里,说要给孩子买一身衣服,把孩子抱走了,再也没有了消息。
  “他说过要把孩子卖了,我担心他真这样做了。”涂老汉焦急地说。他打儿子的手机,没人接听,儿媳妇那里也说没看到孩子。他怕孙子遭遇不测,赶紧到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涂晓声为什么要卖儿子呢?涂老汉说,这个大儿子在长堎做泥工,与一个女孩同居,2009年生下一个男孩,随后不久两人分开。“离婚”之后,父亲和儿子却只能靠姐姐抚养。尽管自己没钱拿回来供养孩子,涂晓声却总说老父亲没带好孩子,迟早有一天要把他“送”给一个有钱人家。
  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副局长周建宏指派该局打拐专项行动小组立即行动,寻找涂晓声和孩子的下落。5月29日16时,民警通过涂晓声的女朋友,在新建长堎的江西省女子监狱附近的一间出租房内,将他抓住。
  跨省寻找:被卖婴儿回到爷爷怀抱
  “我欠别人7000多块钱债,又要在外面玩,没钱用了。”面对民警的质疑,涂晓声显得理直气壮。他说要和新结交的女朋友结婚,便打起了亲生儿子的主意。
  从5月初开始,涂晓声四处打听有没有人要小孩,以收点“抚养费”还债,5月10日左右,涂晓声通过工友介绍认识男子张某。张某说,他在浙江有个同母异父的堂哥,由于结婚十多年没有生育,一直想要一个小孩。经过简单联系,5月17日,涂晓声回家从老父亲手里将儿子骗出来,亲手交给张某。涂晓声提出要3万元,经过谈价还价,双方最后以26800元成交,说这是“抚养费”。
  面对警察,涂晓声说,他现在不知道儿子具体在哪里,只听说收养孩子的夫妻在浙江工作。为尽快找到孩子的下落,5月30日凌晨1时许,办案民警在南昌昌东工业园区一家制衣厂宿舍内,将正在熟睡的张某抓获。张某交代,他堂哥黄某是一名企业主,住在浙江省临安市潜川镇家。办案民警迅速与临安警方联系,防止被拐小孩转移。与此同时,根据黄某夫妇在浙江临安有一定社会地位,只是因未能生育想到收养小孩,不是专职“人贩子”。民警通过张某与其堂哥联系讲明利害关系,告知其相应行为法律后果,希望能够妥善解决问题,将伤害降到最低。
  律师说法:父卖子或判刑五年以上
  南昌红谷滩警方经4个小时的耐心工作,最终打动黄某夫妇。5月31日中午,黄某夫妇亲自驾车将孩子从浙江临安送回南昌,交到红谷滩分局刑侦大队。当民警将孩子交到母亲手中时,年轻的妈妈号啕大哭,涂老汉则露出久违的笑容。
  究竟是什么让涂晓声对自己的孩子下手?记者在采访涂晓声时了解到,他出生于1990,父亲一直以拾荒为生,56岁时才生下他,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弟弟。由于家里穷,姐弟三人竟然都没有上过一天学。“他完全就是个文盲和法盲,直到被关起来才知道事情严重。”一名办案民警说,涂晓声的“爱好”就是吃喝玩乐,每个月做泥工赚来的一两千元,根本不够他应付女朋友和请客吃饭,说父亲带孩子带得不好,是他卖孩子的借口。
  对于拐卖亲生儿子该当何罪,法律界此前颇有争议。前些年,曾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而亲生父母出卖自己的孩子无法纳入其中任何一种情形。但根据去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等“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问题”的意见,涂晓声符合“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会被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据江西云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先沫介绍,如果涂晓声被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他将被处以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考虑到家庭实际情况和未造成严重后果,法官会酌情予以考虑。(应警方要求,文中涂晓声为化名)
  本报记者张绪鸿
  相关链接:四类情形可按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201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意见》指出,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http://jiangxi.jxnews.com.cn/system/2011/08/10/011741965.shtml
为了保证您发布的信息能够及时的得到回复及关注
建议您登陆后进行发帖操作.请点击这里
登陆注册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8-8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90后爸爸为还债卖亲生儿 被抓称没想到这么严重


收取抚养费送走自己儿子的涂某



1990年出生的涂某是个文盲,18岁与人同居后生下儿子。为了还外债和应付日常开销,他以2.68万元“抚养费”的价格将一岁多的儿子卖给了一个浙江人。8月8日,大江网记者从南昌市红谷滩公安分局获悉,涂某因涉嫌拐卖儿童被刑拘。

老汉举报儿子卖了一岁的孙子
  今年5月29日,一名老汉到红谷滩分局刑侦大队报警称自己儿子把孙子卖了,“这样的案件在我们辖区还是首例。”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老汉当时说自己的大儿子将一岁八个月的小孙子抱走后,十多天没有消息,后来才知道他以一万元的价格把孙子卖给了别人。”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刻展开调查工作。“这个涂某生来就不是一个本分的人,比较好逸恶劳。”民警介绍说,他们在新建县涂某租住屋附近的麻将馆里先找到了涂某现在的女友,获悉涂某不久会回家后,通过蹲点,下午将其抓获。
  为还外债卖儿子 要价四五万
  经审讯,今年5月上旬,因为觉得父亲带不好小孩,加上自己欠了六七千的外债,治病等日常开销也需要钱,涂某有了把儿子送人收点“抚养费”的想法。他找到自己打工时认识的邹某,让他帮自己找收养人。过了两三天后,邹某告诉涂某,张某身在浙江的堂哥黄某想收养小孩。之后,涂某亲自打电话给张某说:“收养我的小孩要给四五万元抚养费,具体的价格见面时可商量。”
  5月17日,由于黄某的亲戚第二天将从外地来看小孩,涂某到了父亲家,借口去深圳打工前想给儿子买衣服,将一岁多的儿子从父亲家里抱了出来。与黄某亲戚见面后,涂某声称:“要付我这一年多来的抚养费三万多元。”对方听后表示:“最多给二万六千八百元。”双方谈好价格后,对方先给涂某的账户打了1.6万元,查询账户有钱进账后,涂某将孩子交给了对方。随后他跟着张某又领走了余下的钱,并拿出1500元的“好处费”给邹某。
  买家夫妇无心之过 亲自将孩子送回
  为尽快找到孩子的下落,办案民警在5月30日凌晨先找到了张某,经审讯从张某口中得知,黄某住在浙江临安。办案民警与浙江当地警方联系后获悉,黄某夫妇在当地开厂,因为结婚十余年未能生育,有了收养小孩的念头,因此通过张某牵线搭桥领走了小孩,并非人贩子。警方通过张某与黄某联系,耐心说服和教育后,5月31日中午,黄某夫妇将孩子从浙江临安送回到江西南昌,亲自交给办案民警。
  据悉,尽管涂某卖的是亲生儿子,但按照有关法规,以非法获利为目出卖亲生子女的,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邹某、张某、黄某夫妇。考虑到到他们的主观想法和具体行为,警方没有对他们追究刑事责任。警方提醒收养小孩要走正规途径。
  抚养费去向:还债哄女友与朋友消遣
  记者采访中获悉,涂某从小没读过书,13岁开始在南昌打工至今,主要在工地上当泥工。18岁那年,他与比自己小一岁的程某在家办了结婚酒席但未领证。2009年9月生下儿子后,涂某表示因为和程某因房产问题吵架后分手孩子归自己,不久他找到了现任女友。而警方告诉记者,涂某当初与程某分手是有了外遇。
  据悉,卖掉孩子后,涂某先还掉了6000多元的债务,并和女友买了3000多元的家具准备过日子。此外,涂某还花1000多元给女友买了礼物,赌博输掉了1000多元,和朋友吃饭、喝酒、唱歌挥霍掉了2000多元。采访中,涂某一直说自己“喜欢和朋友在外面玩”,文盲的他称“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叶红兵、记者张愉、实习生陶艳)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8-08/3242395.s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beibei 发表于 2011-8-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卖儿的钱拿去哄女友与朋友消遣,可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5-1-23 21:25 , Processed in 0.040575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