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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为“捞回”彩礼钱竟找下家卖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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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8-14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8-15 15:35 编辑

本报讯(记者李锐通讯员袁明孙国林王品峰)“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流行歌曲《爱情买卖》中的一句歌词,竟被郧西无业男青年范某演绎成现实。他以介绍男朋友为名,将女朋友以1.6万元卖与他人。昨从省检察院获悉,范某因涉嫌拐卖妇女罪被郧西县检察院批捕。
  范某今年22岁,家住郧西县郊,初中毕业后外出打工,喜欢上网聊天。今年春节期间,范某到县城网吧上网聊天时,和一个“带刺的玫瑰”网友聊得火热。“带刺的玫瑰”也是郧西人,姓曹,是名18岁的姑娘,正好在县城亲戚家玩。
  范某得知曹某中学毕业在家没事做,正为找工作发愁,许诺元宵节后带她一起外出打工,当天晚上就约她见面。曹某已对范某产生好感,随即与范某见面。
  范某见曹某容貌姣好,连哄带骗在宾馆开房和其过夜。3天后,范某又将曹某带回家里同居。老实本分的父母害怕儿子不负责任,带着1万元彩礼到曹某家提亲,得到曹某家长同意,两人正式确定恋爱关系。
  不久,范某带曹某来汉打工,时间一久,各自个性充分暴露后,不断发生争执。曹某提出要回家,范某死活不同意,还多次打骂。期间,范某又在网上结识新女友。
  今年3月,范某得知河南人屈某要为她的堂弟张某介绍女朋友,就想通过这事将彩礼钱“捞”回来。在和屈某私下谈妥后,范某就以帮曹某介绍男朋友为名,暗中以1.6万元将曹某卖给张某。
  曹某父母得知女儿被卖后,立即报警。5月1日,曹某被警方从浙江杭州解救。7月27日,范某落网后被刑拘。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李锐袁明孙国林王品峰
http://news.timedg.com/2011-08/14/content_57315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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