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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我省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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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碰嘴鱼 发表于 2011-8-22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月1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着力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全面推进救助保护设施建设,提升综合救助能力。截至7月底,全省21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6个,正在内外装修的9个,在建6个。集教育、矫治、救助等功能为一体,覆盖全省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正逐步建立。
  作为流动人口大省,我省是流浪未成年人的主要流出地和流入地。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救助管理机构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和困难群体20000余人次,其中未成年人占相当比重。省民政厅今年2月曾派出工作组,赴部分地市调研,发现造成未成年人流浪的成因主要有家长携带乞讨、家庭发生离婚等重大变故导致监护缺位、未成年人自身主观因素等方面。此外,也存在被拐卖胁迫而流浪乞讨现象。

  围绕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完善协作机制,加强综合治理。公安机关自2月初至4月底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拐卖、操纵未成年人乞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一律采集DNA样本,经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日前,公安部门又组织民警从户籍、学籍、收养登记、人口计生、卫生防疫、群众举报等信息入手,以13类儿童为重点对象,对辖区实有人口中来历不明的儿童进行全面摸排,进一步深化打拐。民政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坚持“先解救、后救助”原则,确保获得解救的被拐卖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各地还成立流动救助小分队,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车站码头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主动巡查,及时搜救保护流浪未成年人。(记者汪国梁)http://ah.anhuinews.com/system/2011/08/22/0043661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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