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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人贩子北京街头抱走孩子卖钱回家过年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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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1-8-23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贩子陈永军曾因拐卖妇女、儿童被判刑,但出狱后他又因赌博输光了钱,找到其他同伴拐卖儿童获利。这个7人组成的拐卖儿童团伙在北京、河北等地先后拐卖3名儿童,其中只有一名孩子在被解救后重回父母身边。昨天记者获悉,陈永军等7人被海淀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5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据陈永军说,他2005年来京打工,平时靠给人送货生活,但每月3000元左右的收入大多被他赌博输光了。去年1月17日,他没钱回家过年,便找到赌友刘宏钢商量弄个孩子卖给老乡。两人商议好后来到海淀区四顷地转悠,发现了正在路边玩耍的2岁男孩小川,刘宏钢用大衣包起小川,陈永军骑着三轮车前来接应。他们离开四顷地后把三轮车卖掉,打黑车到了河北邯郸。两人来到邯郸长途汽车站后,将小川交给纪眀玉,通过卢艳军及其女友刘军厉,联系梁岐和梁振芳(两人仍在逃)寻找买家,梁振芳又找到王志、杨发芝,最终以3.8万元的价格,把小川卖给了河北邯郸永年县姚寨乡梨林堡村的杨氏夫妇。去年1月27日中午1点,侦查员在丰台区樊羊路北口将陈永军抓获,刘宏钢等人也相继落网,小川被解救出来回到了父母身边。

与小川相比,另外两名被拐儿童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去年1月7日,该团伙成员王志伙同嫌疑人周景兰、杨兰成、王超贵(均另案处理)等人,将周景兰从云南中间人手中以1.4万元的价格购买的1名男婴,以4.3万元的价格倒卖给河北省馆陶县魏僧寨镇安雷寨村的王某。目前这名男婴仍寄养在王某家中,未找到亲生父母。去年1月26日,王志还伙同嫌疑人姜永香、韩文琴(另案处理)等人,将后两人从云南以2.2万元的价格购买的1名男婴,准备卖到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时被警方抓获。因未找到孩子父母,受肥乡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的委托,被拐男婴寄养在肥乡县天台镇刘某家中。

法院认为,王志等7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拐卖儿童,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中王志拐卖儿童3人以上,应予严惩;陈永军、刘宏钢偷盗婴幼儿,而且是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

来源:http://news.qq.com/a/20110823/0000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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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eibei 发表于 2011-8-23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眼皮底下抱走两岁男童

  北京最大拐卖儿童案7人获刑———

  本报讯 人贩子陈永军赌博输钱后重操旧业。其从街边抱走一两岁男童后,通过其他人贩子王志等以3.8万元将孩子卖掉。人贩子王志还有倒卖另外两名幼儿的案底。海淀法院昨日消息:该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陈永军、王志等7人5年至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处罚金。此案为北京近年破获的最大一起拐卖儿童案。

  据监控画面显示,去年1月19日下午两点,海淀区四顷地村里,2岁的男孩小川(化名)正在路边玩耍。小川的父亲在路对面的小卖铺里看人打牌,孩子母亲在不远处的一个发廊里做头发。几分钟后,一名穿黑色大衣的男子似乎不经意地溜到小川身边。只见这名男子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到没人注意自己,立刻脱下大衣裹住小川,弯腰抱起,转身顺着街边离去。没走几步,另一名戴灰毛线帽子的男子,骑一辆燃油三轮车来到黑衣男身边,黑衣男蹿上三轮车,一溜烟驶出了村子。

  监控画面中的黑衣人刘宏钢被抓后交代,自己和陈永军是牌友,去年春节前两人赌博输得精光,陈永军便提议弄个孩子卖。事发当天,二人瞎转悠,来到四顷地村,觉得小川挺合适,陈永军就让自己下手。抱走小川后,二人来到四环边,倒手卖掉三轮车,换得200元路费,陈永军直接打车到河北邯郸找买家。通过人贩子纪玉明、王志层层找到卢艳军、刘军厉、杨发芝,最终通过杨发芝以3.8万元将男孩卖给一对60多岁的杨姓老夫妻。警方通过街边的监控录像,将陈永军和刘宏钢抓获。

  另查:2010年1月7日,此案中的王志伙同犯罪嫌疑人周景兰、杨兰成、王超贵(均另案处理)等人,将周景兰从云南中间人手中以1.4万元价格购买的1名男婴,以4.3万元的价格卖至河北省馆陶县魏僧寨镇安雷寨村的王先生。现男婴寄养在王先生家中。

  2010年1月26日,王志伙同犯罪嫌疑人姜永香、韩文琴(另案处理)等人,将姜永香与韩文琴从云南的中间人手中以2.2万元价格购买的1名男婴,欲卖至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时被抓获。现受肥乡县公安局刑警一中队的委托,男婴寄养在肥乡县天台镇刘先生家中。

  此案中王志因拐卖儿童3起以上,陈永军和刘宏钢当街偷走幼儿,均被重判。

来源: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8059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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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8-23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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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糖糖 发表于 2011-8-23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干脆判死刑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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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很简单 发表于 2011-8-26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8人团伙14个月拐卖6男童

昨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拐卖儿童案开庭,女被告掩面哭泣。记者方光明摄


  “要是我自己有小孩,不可能干这事。”昨日上午,一个8人拐卖儿童团伙在东莞中院过堂,主犯李某林如此表示。根据检方指控,这个团伙14个月内在东莞拐卖了6名男童到揭阳,一个被拐男童父亲因此患上精神疾病。破案后有4名男童被找回。
  主犯揽下所有指控
  昨日上午9点20分,该案正式在牛山审判楼开庭,身穿囚服的李某林等8人被带进法庭。在被告席上坐下后,已经20个月没有看到亲人的李某菊一坐下来就急着往后排张望,旁听席上亦有不少人小声抽泣。
  因为给老公的哥哥帮忙,卷入拐卖案的王某红双手捂着脸,痛哭流涕。然而,她的表现并未激起被害人代理律师的同情,“你现在哭也没有用,被害人的家属比你哭得更惨。”
  参与全部犯罪的主犯李某林此前已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18年,还在服刑期的他似乎无惧即将面临的刑罚,揽下所有指控,甚至有些自豪地称卖男童时“他们只认我”,多次试图为同案起诉的前妻以及妹妹开脱罪责;李某林的前妻甘某以及妹妹李某丁则一脸平静,整个庭审中并无太大情绪波动。
  说到为何要拐卖小孩时,甘某称是被李某林所骗。“结婚十几年了,一直没小孩,看到那个男孩漂亮,就说抱来自己养。”甘某说,在2002年3月份她第一次参与拐卖小孩时,是想自己抱来养,拐到小孩到车站后,李某林却上了去揭阳的车。
  有女法官问李某林自己是否有小孩,何以要去拐卖儿童?李某林则直接表示,“要是我自己有小孩,我不可能干这个事。
儿子被拐父亲患上精神病
  为了防止八人串供,在法庭调查阶段,法官、检察官以及辩护律师逐个对被告人进行发问。主犯李某林承认自己参与了被起诉的六宗犯罪,但被问及犯罪细节时,却不断地替自己的亲属开脱。事实上,在李某林参与的这一系列犯罪中,他的家族成员积极参与其中。李某林前妻的外甥女李某菊作为团伙中的女性成员,在拐卖小孩过程中,起到降低被害人防备心态的作用;李某林的前妻、妹妹几次跟着他前往揭阳,寻找买主,“以免几个大男人带着小孩让人起疑心”。
  李某林称,将小孩卖给别人时,他常借口是自己、亲戚或是老乡超生的小孩,因为养不起,所以要送给别人。在法庭上,李某林也承认和前妻结婚十几年,他自己却没有小孩。
  为了取信买主,李某林还在交易时用自己的假名签收送养凭证。就这样,2001年1月在沙田杨公洲村被拐走的胡某明、2002年3月在厚街三屯村拐走的张某东、2001年11月在道滘南丫村拐走的王某龙、2003年年初在沙田镇福禄痧市场拐走的何某平、2003年3月在长安厦岗村拐走的李某以及2003年3月在沙田横流区运河东路拐走的罗某发,分别被以7000元至18000元不等价格被卖到了揭阳。其中,男童张某东被拐时约4岁,2010年被警方找回,中间间隔了8年。其间张某东的父亲因为孩子被拐走不堪精神压力而患上精神疾病。
  主犯妹妹带伤拐卖
  每次拐到男童后,李某林都是联系揭阳人陈某波,由陈联系揭阳当地的卖家。陈某波表示,他不知道李某林带来的孩子是拐骗来的,“他说都是他超生的”。“一年多时间,带了六个过来,超生那么多吗?不需要十月怀胎吗?”法官如此逼问。陈某波又改口说是可能是李某林老乡超生的。
  李某林的妹妹李某丁被起诉称,她于2003年3月28日,在自己位于沙田镇横流区运河东路的出租屋,与哥哥李某林商量拐走邻居年仅半岁的小孩罗某发。李某林称,她当时因为腿断了,在出租屋休养。拐卖男童当日,她约罗某发的母亲一起到市场买菜,因为腿部有伤,她让罗某发的母亲陪她在后面慢慢走,而让罗某发的母亲将小孩交给同行的李某菊。结果李某菊抱着小孩与李某林会合,并于次日带往揭阳转卖。
  “我哥没有跟我商量拐卖的事,我因为腿受伤,都是在家休养。”法庭上,李某丁辩称自己对拐卖事件毫不知情。听到李某丁的说法,被拐男童罗某发家长委托到庭的律师忍不住问为何其要拖着条断腿出去买菜。“我拖着断腿买菜,怎么就是拐卖。”李某丁仍不松口。被激怒的律师当场回应:“既然你这种态度,我不想和你多说了,我请求法院判你死刑。”
  犯罪方式
  假扮贩卖自家小孩
  8名被告中,李某林多扮演组织者的角色,是湖北竹溪县人,1972年出生,跟另一被告甘某曾是夫妻。年龄最小的李某菊今年28岁,是甘某的外甥女。而曾两次参与拐卖儿童的颜学华,为了顺利将被拐儿童卖出,邀自己的弟媳王某红入伙,假扮被拐儿童的母亲,让买家以为他们卖的是自家小孩。
  据检察机关起诉称,李某林等六人在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期间,先后窜至东莞厚街、大岭山、道滘等地拐卖男童6名,再通过中间人陈某波和邱某科将被拐的儿童转卖至广东揭阳。
  直到2009年12月4日,参与作案的李某菊主动向警方投案,此案才顺藤摸瓜地得以侦破。但从被拐到破案,时间长达七八年,再加上被拐时年龄尚小(最小的只有六个月,最大的也只有4岁),导致案件告破后,仍有两名小孩无法找到。其中一位家长更是委托律师,来到庭审现场,希望能通过对拐卖人的进一步询问,获得更多的寻人线索。  (记者 卫学军 通讯员 王创辉)
http://news.timedg.com/2011-08/26/content_5959941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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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很简单 发表于 2011-8-26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一眨眼” 孩子被拐走

 夫妻档拐骗六小孩受审,其中五名是趁小孩父母松懈时抱走的

8名被告人在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昨天上午,市中院开庭审理一宗拐卖儿童案件,李根林等8人出庭受审。8名被告从2002年1月至次年3月,先后拐卖6名儿童,至今仍有两名儿童未能被解救。其中还有一名儿童虽被解救,其父亲却在孩子被拐后患上了精神疾病。

  据调查,每次都是李根林提议,然后伙同他人将拐来的儿童带到揭阳,经另一被告陈广波介绍后,以1万元左右的价格卖出。

  昨日庭审结束,法院未宣判。

  主犯服刑期间被供出

  李根林是湖北竹溪县人,今年39岁,2006年11月10日,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9年底,李小丁等人因拐卖儿童被抓后供出李根林也曾参与拐卖儿童,最终,已在监狱服刑的李根林又面临新指控。

  夫妻档上阵拐卖儿童

  起诉书显示,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李根林、甘君、李小丁、李秋菊、颜学华、王艳红时分时合,窜至沙田、厚街等地拐骗儿童6名,再将被拐的儿童通过陈广波、邱松科转卖至揭阳市。在8名被告人中,李根林与甘君在作案期间还是合法夫妻,李小丁是李根林的亲妹妹,李秋菊是甘君的亲外甥女。甘君说,她和丈夫结婚10多年,一直都没有孩子。李根林直言:“自己没有小孩,才干拐卖儿童这个事的。”

  “每次都是我提议的。”李根林当庭认罪。起诉书显示,李根林参与了全部6宗案件。每次,李根林提议之后,就会找甘君等5人配合。

  锁定目标后租房作案

  起诉书显示,被拐卖的6名儿童年龄在6个月到4岁不等,其中有5名是在离开家长视线、独自玩耍时被拐走的。

  2002年3月份的一天,李根林和甘君盯上了厚街三屯某出租屋房东张某丽的儿子张某东,为了拐骗张某东,夫妻二人租了一个房间,然后以让张某东带路去买菜为名将其拐走。甘君非常喜欢张某东,就想留下来自己养,一开始李根林也同意,但后来李根林改变主意,以1.4万元的价格将张某东卖给方某辉夫妇。破案后,警方解救了张某东。张某东重新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但其父亲张某建却在孩子被拐卖后患上了精神疾病。

  孩子被全部带到揭阳卖掉

  陈广波和邱松科是揭阳人,去年3月23日,两人均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刑,也是因为李小丁等人案发后,两人才再次走上被告席。起诉书称,陈广波参与了5宗案件,邱松科参与了1宗案件,但陈广波在庭上翻供称他只参与两宗案件。

  李根林说,陈广波一直“坐镇”在揭阳,一旦他拐骗到儿童,就会去揭阳找陈广波,价格都由陈广波去谈,谈妥之后当面交易,拿到钱之后,他会拿1000元给陈广波作为“介绍费”。

  起诉书显示,被拐卖的6名儿童,被李根林以7000元到1.8万元的价格卖出。

  李根林说,除了给陈广波和邱松科的介绍费,剩下的钱由参与者平分,但甘君和李小丁不用分,因为一个是妻子,一个是亲妹妹。

  现场

  两童至今未找到 律师当庭寻线索

  起诉书显示,被李根林等人拐卖的6名儿童中,至今仍有两名儿童未能被解救。昨天,尚未被解救的儿童罗某发的父母请了律师出庭。整个庭审中,律师一直都在询问可能找到孩子的线索。

  罗某发是在2003年3月28日被李根林等人以7000元的价格卖出去的。起诉书称,罗某发被拐卖时才6个月大,通过陈广波的介绍,李根林将其卖给一名自称是陈广波的亲戚的男子,但破案后,未能解救罗某发。

  根据买方是陈广波的亲戚,罗某发的家长找到律师出庭,希望能得到一些线索,然后找到自己的孩子。但是在庭审中,李根林称,他只记得买方是在揭阳市某个地方修自行车的,但多年之后他带警方去寻找现场时,修车行所在地的建筑已经被拆除。陈广波则称,那个人并不是他亲戚,而是隔壁镇一个叫“黑仔”的人,警方也曾带着他去寻找,但未找到。

  参与拐卖罗某发的还有被告人李秋菊,在昨天的庭审中,她多次声泪俱下,称自己十分后悔拐卖别人孩子的行为,但被辩护律师问起罗某发被拐卖至何处时,李秋菊称不知情。


http://news.sun0769.com/dg/sh/201108/t20110826_10895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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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8-26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一眨眼” 孩子被拐走

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8-26 14:27 编辑

夫妻档拐骗六小孩受审,其中五名是趁小孩父母松懈时抱走的

8名被告人在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 昨天上午,市中院开庭审理一宗拐卖儿童案件,李根林等8人出庭受审。8名被告从2002年1月至次年3月,先后拐卖6名儿童,至今仍有两名儿童未能被解救。其中还有一名儿童虽被解救,其父亲却在孩子被拐后患上了精神疾病。
  据调查,每次都是李根林提议,然后伙同他人将拐来的儿童带到揭阳,经另一被告陈广波介绍后,以1万元左右的价格卖出。
  昨日庭审结束,法院未宣判。
  主犯服刑期间被供出
  李根林是湖北竹溪县人,今年39岁,2006年11月10日,因犯抢劫、盗窃罪被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2009年底,李小丁等人因拐卖儿童被抓后供出李根林也曾参与拐卖儿童,最终,已在监狱服刑的李根林又面临新指控。
  夫妻档上阵拐卖儿童
  起诉书显示,2002年1月至2003年3月,李根林、甘君、李小丁、李秋菊、颜学华、王艳红时分时合,窜至沙田、厚街等地拐骗儿童6名,再将被拐的儿童通过陈广波、邱松科转卖至揭阳市。在8名被告人中,李根林与甘君在作案期间还是合法夫妻,李小丁是李根林的亲妹妹,李秋菊是甘君的亲外甥女。甘君说,她和丈夫结婚10多年,一直都没有孩子。李根林直言:“自己没有小孩,才干拐卖儿童这个事的。”
  “每次都是我提议的。”李根林当庭认罪。起诉书显示,李根林参与了全部6宗案件。每次,李根林提议之后,就会找甘君等5人配合。
  锁定目标后租房作案
  起诉书显示,被拐卖的6名儿童年龄在6个月到4岁不等,其中有5名是在离开家长视线、独自玩耍时被拐走的。
  2002年3月份的一天,李根林和甘君盯上了厚街三屯某出租屋房东张某丽的儿子张某东,为了拐骗张某东,夫妻二人租了一个房间,然后以让张某东带路去买菜为名将其拐走。甘君非常喜欢张某东,就想留下来自己养,一开始李根林也同意,但后来李根林改变主意,以1.4万元的价格将张某东卖给方某辉夫妇。破案后,警方解救了张某东。张某东重新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但其父亲张某建却在孩子被拐卖后患上了精神疾病。
孩子被全部带到揭阳卖掉  陈广波和邱松科是揭阳人,去年3月23日,两人均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市第二人民法院判刑,也是因为李小丁等人案发后,两人才再次走上被告席。起诉书称,陈广波参与了5宗案件,邱松科参与了1宗案件,但陈广波在庭上翻供称他只参与两宗案件。  李根林说,陈广波一直“坐镇”在揭阳,一旦他拐骗到儿童,就会去揭阳找陈广波,价格都由陈广波去谈,谈妥之后当面交易,拿到钱之后,他会拿1000元给陈广波作为“介绍费”。  起诉书显示,被拐卖的6名儿童,被李根林以7000元到1.8万元的价格卖出。  李根林说,除了给陈广波和邱松科的介绍费,剩下的钱由参与者平分,但甘君和李小丁不用分,因为一个是妻子,一个是亲妹妹。  现场  两童至今未找到 律师当庭寻线索  起诉书显示,被李根林等人拐卖的6名儿童中,至今仍有两名儿童未能被解救。昨天,尚未被解救的儿童罗某发的父母请了律师出庭。整个庭审中,律师一直都在询问可能找到孩子的线索。  罗某发是在2003年3月28日被李根林等人以7000元的价格卖出去的。起诉书称,罗某发被拐卖时才6个月大,通过陈广波的介绍,李根林将其卖给一名自称是陈广波的亲戚的男子,但破案后,未能解救罗某发。  根据买方是陈广波的亲戚,罗某发的家长找到律师出庭,希望能得到一些线索,然后找到自己的孩子。但是在庭审中,李根林称,他只记得买方是在揭阳市某个地方修自行车的,但多年之后他带警方去寻找现场时,修车行所在地的建筑已经被拆除。陈广波则称,那个人并不是他亲戚,而是隔壁镇一个叫“黑仔”的人,警方也曾带着他去寻找,但未找到。  参与拐卖罗某发的还有被告人李秋菊,在昨天的庭审中,她多次声泪俱下,称自己十分后悔拐卖别人孩子的行为,但被辩护律师问起罗某发被拐卖至何处时,李秋菊称不知情。(东莞时报记者 林朝丰)
http://news.timedg.com/2011-08/26/content_5956711_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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