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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13岁我就不偷了,再偷就该负法律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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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1-7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称过了13岁就不偷了,再偷就该负法律责任了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 大河网-今日安报报道:(记者 李向华)昨日,在郑州市工人路上,一名11岁的男孩在偷盗一辆自行车时被巡防队员捉住后,自称对上派出所早已习以为常,一个月盗车六七辆,以满足自己生活和上网消费。“等过了13岁我就不偷了,再偷就该负法律责任了。”小男孩语出惊人。

  昨日上午,在郑州市工人路与友爱路交叉口附近,在一家美容美发店内打工的孔女士,突然看到一个十来岁的男孩在自己的自行车旁转悠了一会儿后,将自己的自行车打开,骑上就走。孔女士大吃一惊,忙撂下手中的活追出店去,一边追一边高喊:“抓小偷啊。”

  男孩骑着自行车飞快地往棉纺路方向逃去,孔女士眼看要追不上了,此时,两名郑州市秦岭路办事处的巡防队员突然出现,将这名偷车的男孩抓了个正着。

  虽然被抓,这名男孩却没有多少惊慌的神色,巡防队员秦红军和魏国华从他的身上搜出了一把撬车用的工具,却没有找到他的任何身份证明。对于偷车,男孩承认得直截了当,对于巡防队员的问话,他也十分配合。男孩说自己姓张,湖南人,爹早就死了,爹死后,娘也跟人跑了,家里没有一个人,他就四处流浪到了郑州。为了生活,他常常出来偷车,一个月能偷个六七辆车,平均一辆车能卖个二三十元钱,他就用这些钱来生活和上网。

  “我一般喜欢在银行和理发店门口偷车,这些车主去取钱或者理发,时间都会比较长,我就趁这个时间偷他们的车。”男孩说。巡防队员问他:“你这样干,不怕被打吗?不怕被抓到派出所?”男孩则回答:“有时候会被打,但次数不多。我才11岁,到派出所后,我年龄小也不够处理,我都去过三四个派出所了。”

  巡防队员问:“那你就打算这样一直偷下去啊?”男孩回答:“我打算过了13岁就不偷了,再偷就该负法律责任了,到那时候再说吧。”

  无奈之下,巡防队员只好再次将这名孩子交给了秦岭路派出所。“从他说话的口音可以听出,他不像个湖南人,估计他说的家庭情况都是假的。孩子挺机灵的,如果一直这样混在社会上,这一辈子可能就完了。”两个巡防队员直摇头。 (线索提供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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