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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2007年中国理论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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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1-13 0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12/29 07:59:00 来源:北京日报
  蓦然回首,2007年即将离我们远去,2008年的钟声即将敲响。


  历史哲学家卡尔·波普尔曾经说过:“历史是会重复的——但决不是在同样的水平上;如果所说的事件具有历史重要性,如果这些事件对社会有着持久的影响,就更是如此。”不论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还是在人们的集体记忆中,2007年都是大事不断的一年。《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京报网与本报理论周刊在追踪一年来国内专家学者的关注重点的基础上,归纳、甄选出了今年理论界敏锐观察、集中思考和深度分析过的一些社会热点事件,汇集如下。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晰感受到中国改革的脉搏、发展的心跳和我党治国理政思路的变迁。 ——编者


  1、农村孩子学杂费免除,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


  1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免除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将普遍减轻。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不收学费杂费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予以确立。法律同时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制,我国义务教育在经历多年“收费教育”后,终于彻底向全国农村孩子敞开“免费之门”。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们党立足长远、着眼未来的一项重大决策。学界普遍认为,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折射了我们党教育理念的变革。关于教育公平对社会公平、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藏族干部丹增在其新著《为了人人都享有的权利》(人民出版社2007年出版)这部教育改革与发展笔记中,进行了精到阐述。其中,“均衡发展:全球化背景下的必然选择”、“推动教育发展模式本土化”等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观点颇有启迪。也有专家评价说,我国义务教育的总体趋势是实现全部免费,这项改革关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和民族的复兴,是以教育公平推动社会公平的重要一步,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物权法》为保障物权乃至人权奠基


  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物权法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意味着更多的人将更充分、更平等地享受财富阳光,私有财产终获平等保护权,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获得标志性进展。这部法律被认为是用法治之手打造的一座“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千军万马不能进”的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城堡。有学者认为,物权法不仅对中国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新课题,也为今日与未来的中国文明奠定了根基。


  物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权的重要保障,与物权法通过同样吸引学者目光的是“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最牛钉子户”以异常决绝的姿态捍卫公民私有财产,为《物权法》的正式实施进行了热身。有学者认为,“钉子户”是对私产保护的思想启蒙,善待钉子户是给物权法的见面礼。也有学者认为,宣扬最牛钉子户的示范作用是危险的。也有专家认为,矫枉必须过正,但是,矫枉的过程万不能持续过久。


  有利益冲突并不可怕,因为只要冲突每一方都站在法治的阳光之下,其实就已经意味着他们握手言和。而对于“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的最后和解,有人认为和谐妥协是多赢结局,有人则指出和解事实上掩盖了制度缺陷。也有学者由此对城市拆迁中的政府定位进行了反思,认为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是政府真正从商业交易过程中超脱出来,成为中立的裁判者。物权法已正式施行,人们期望公民、政府、开发商各归其位、依法作为。


  3、太湖蓝藻事件暴发,“生态文明”新理念呼之欲出


  5月,一场突如其来的饮用水危机,席卷江苏无锡,罪魁祸首是太湖蓝藻暴发。有分析把太湖蓝藻归因于全球变暖的影响,认为全球变暖是太湖蓝藻提前暴发的主因。也有学者认为,太湖蓝藻是人类自己肆意排污的后果,全球变暖只是一个诱因,更主要的是无控制地向江河排污,如果不引起足够的重视,相同的情况还会在其他地方出现。果不其然,滇池、巢湖蓝藻也相继暴发。于是,出现了高增长的中国进入“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的悖论,凸显经济高成长之痛。7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中国将在太湖、巢湖、滇池流域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标准。随后,国家有关部门频频动用财税杠杆,调控“两高一资”行业,遏制资源过度开发畸形出口,抑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投资反弹。


  学者分析认为,太湖蓝藻事件暴露出我们在水管理体制、水项目研究体制等方面的问题,“太湖水危机,现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水到底怎么管?治水怎么治?太湖周边如何形成一个严格的科学管理机制等诸多问题日益进入学者思考的范围。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成为时代强音的背景下,太湖水污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也正是这次水危机,使人们将关注的重点从太湖转到对我们整个生态环境的警醒和思考中来。10月召开的十七大提出了“生态文明”新概念,将节能减排从行为实践提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有学者认为,这标志着我们党从过去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这三个文明向四个文明建设转变。


  4、“劝辞潮”显现劳资关系失衡


  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犹如一块巨石投入了本不平静的劳动力市场。随后在北京、广东等地发生了一些企业与工龄较长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事件,最终形成一股“劝辞潮”。近日,劝辞潮再起,沃尔玛、韩国LG等企业相继传出裁员消息,而这股风潮的背后,正是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


  “劝辞潮”很快进入学者视野,有学者以劳方视角,厉斥劳资力量失衡,资本强权肆意作恶;也有学者站在资方立场,将这一风潮解读为一些创新性企业的无奈之举,认为对创新型企业来讲,“铁饭碗”最终会让高科技企业的所有员工失去饭碗。但不论怎样,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将逐步改变不少企业“速招速裁”的用工方式,有利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同时促使企业建立融洽的劳动关系和人才保留体系。


  有学者由此提出,撇开纯粹的道德指责,“劝辞潮”在更高层面带来的问题令人深思:一是新法实施前夕,资方反应为何如此强烈?意图良好的法律何以带来如此多的负面效应?有学者认为,大概是因为不仅法律保障向劳方倾斜,而且强化了资方对劳工的法定义务,这些远远超出了资方的可接受预期,资方的不满会在新法执行前后持续释放。


  有学者认为,“辞工潮”使大批老员工被强迫辞职而得不到法定补偿,更有甚者,很多企业将“劳务派遣”作为主要的用工形式,这一做法使劳动关系更趋于短期化、临时化;“劝辞潮”从反方向上宣传和普及了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资方的谨慎规避从另一个角度显示了对新法可操作性的顾忌,劳方也从新法中找到自己的切实权利。另外,劳动合同法中的反就业歧视、同工同酬、约违责任等问题也都进入了学者们的观察范围。


  5、黑砖窑非法用工,“踏破人伦底线”


  6月,一篇“孩子被卖山西黑砖窑 400位父亲泣血呼救”的帖子在网上风行,经媒体跟进,洪洞“黑砖窑事件”公之于众。此事一经披露,旋即引起中国高层领导人密切关注,学界也开始对非法用工这一事件背后的体制原因、恶劣影响、治理对策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层反思,涉及(流动)人口管理学、人权学、伦理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劳动经济学、(基层)行政管理学等多个视角。


  对这起被视为“践踏人伦底线”的黑砖窑主非法拘禁、奴役劳工、童工事件,在政府高层和舆论的普遍关注下,专家学者开始反思流动人员管理问题、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拐卖人口等问题。有学者将矛头直指多年对此现象熟视无睹的渎职的基层管理者;有人在黑砖窑事件中看到了公平发展权遭受的戕害,也有学者从“底层的生存状态”角度认为黑砖窑是“穷人祸害穷人”。也有学者由此提出,要加快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日前,国务院有关方面发出通知,要求加快事故责任追究,当是对这一建议的回应。但也有学者分析认为,事故问责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中央催办,还要建立自下而上的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刚性的权力制约机制和全方位的社会治理结构。


  有专家认为,童工、奴役劳工现象,虽与非法拘禁虐待、基层管理、渎职等问题密切相关,但底层务工人员在全球资本链条下的弱势地位亦是重要原因。当今中国在全球资本链条的末端地位决定了一些人为追寻利润空间而奴役劳工。学者们希望对山西黑砖窑事件的查治,能成为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打击非法用工现象的一次契机。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只有新法能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实施,成为“铁律”,根治类似的“黑砖窑”现象才成为可能。


  6、全民社保拉平“二元结构”鸿沟


  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共惠及2亿多城镇居民。全民医保,梦想的阳光正逐渐照进老百姓的现实生活。


  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7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目前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口超过2000万人。城乡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意味着长期以来城乡之间存在的又一道“二元结构”鸿沟被抹平,城乡一体化再次提速。除了实现农村低保全覆盖,一些地方还逐步提高了农村低保的标准,并形成了以农村低保制度为核心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与此相联系的是,12月23日,社会保险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草案,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证号码等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有专家分析认为,这意味着,和许多社会保险体系完备的国家一样,社保终于有望伴随中国公民一生;这也意味着,各种现行和即将推出的社会保险项目,可以不再和单位、户籍等挂钩,而成为全体公民共同的、平等的权利。社会保险真正成为覆盖全社会每一个成员的保险体系。这不但有利于将中国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由长期实行的以单位协调为主,转为国际通行的以社会统筹为主,更有利于从制度上逐步减少直至消除城乡差别、户籍差异,有利于增加社会成员间的平等程度。但也有学者认为,近年有学者曾呼吁社会保险法立法应以全体公民为实施对象,此次提交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虽在适用人群上有所突破,但对公众最为关注的“城乡二元保障体制破题”仍缺少实质突破。


  7、促进就业成为政府法定责任


  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就业促进法,提出建立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以充分发挥国家宏观经济社会政策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数《就业促进法》要求政府须保证一个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促进就业成为政府的法定责任。就业促进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两个月前制定劳动合同法以后通过的又一部有关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法律,也是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侧重于社会立法的一个新的进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高峰期。2006年新增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另外还有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压力可想而知。有学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就业问题首先是应该靠劳动力市场来自行调节,即以劳动者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来解决就业问题。但也有专家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就业中就可以无所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把就业问题作为四大宏观调控指标之一,对就业政府不会也不能无所作为。“促进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行政。”有专家这样认为。


  就业促进法建立了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与以前实行的有期限的、短期的促进就业政策相比,该法把这些有期限的政策、在实践中行之有效地政策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同时,也有专家表示,中国的就业形势严峻且复杂,仅靠一部《就业促进法》是不可能全面解决就业问题的。促进就业法与其说是将政府以往促进就业的各项措施上升到了法律层面,不如说是将促进就业明确为政府责任,强化了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重要任务。


  8、党的十七大启动未来五年执政新方略


  10月,金秋十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是今年我国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十七大鲜明地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了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我们党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发展目标继续前进,以战略性的思维和前瞻性眼光规划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其历史地位、意义、影响以及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路等很快进入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党史、哲学、法学等各个学科学者的研究视野。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议逐步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创造更多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平等发展物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生态文明”、“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表达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系列新提法不仅引起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也为推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与发展提供了深广空间。十七大为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找到了根本保证、十七大表明了我们党的理论自信和实践自觉、科学与民主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生命……结合十七大报告,各领域专家学者对报告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解读,新见迭出。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单列一章论述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对教育、就业、分配、社保、医疗卫生、社会管理等6大民生领域作出统筹规划,标志着中国走进改善民生新阶段。有专家认为,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狠抓经济建设,再到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重心的转变体现了党执政为民理念走向成熟。


  9、食品价格上涨过快,启示我们“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


  今年坊间,流行这样一个半开玩笑的口头禅:“今儿你吃肉了吗?”有百姓戏言:整个2007年可以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涨”,由肉价上涨,到整个副食品价格涨价,再到油价、天然气价,都是“怎一个‘涨’字了得”。而在物价上涨的同时,学界有关通货膨胀的讨论越来越突出。从需求推动型上涨到通货膨胀“苗头”,再到“结构性”通胀,等等,不一而足,然而更多的是站在如何预防通胀的角度,献智献策。


  一年来,猪肉价格“潮起潮落”引出的民生问题一直没有走出百姓、政府和学者的视野。财政部出台十项政策支持生猪饲养,预计支出152亿元。补贴困难群体需求,让政府的归政府;动用经济杠杆调控市场,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采取的一系列调控措施初见成效。也有学者认为,此轮物价上涨有其复杂性,部分食品价格上涨带有恢复性质,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有专家认为,面对CPI的不断升攀,停留于争论究竟是结构性上涨还是通货膨胀,已无多大实质意义。当前需要防止的是,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变为明显通货膨胀。12月5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当前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央行的几次加息和调整利率,货币政策十年来首次由“稳健”转向“从紧”,一切都指向了经济难题。“稳、好、活”成为今后中国经济发展的新走势和主调。


  10、“嫦娥一号”凸显核心技术创新之重


  10月,我国第一颗人造月球卫星“嫦娥一号”飞往太空,开始奔月之旅。“嫦娥一号”升空,吸引众多学者的目光。有学者认为,我国首次月球探测工程的成功实施,实现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突破,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带动了我国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若干领域深入发展,推动了信息技术和工业技术进步。


  有专家认为,嫦娥奔月告诉我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是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真正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必须依靠自主创新。有专家认为,我国现在已经是一个工业大国,但无可置疑的是我们还不是一个工业强国,在许多产品上,我们既缺乏标准和品牌,更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能力。如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创新之路,如何实现产业升级,如何减少中外经济磨擦已成为当务之急。因此,以实施重大科技工程为牵引,带动研发、制造、应用的整体水平,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便成了重要的选择。在这个意义上,嫦娥奔月可谓是“生”逢其时。


  11、休假制度调整唤醒法定休息权


  12月,面向全民公开征求意见后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公布实施,将原有的“五一”7天假期缩短为3天,增设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假期。有专家认为,休假制度的调整,有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节假日制度,同时,这次调整又兼顾了交通、食宿等公共资源现实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对原有“黄金周”长假安排的一种合理化改进。一般认为,这次假日改革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特点以及经济可承受能力相适应,但也有不少人对取消“五一”黄金周表示遗憾。有评论说,从实施“黄金周”时的经济属性优先,到调整后的环境生态属性优先和民本属性优先,从中可以窥见中国的进步。这次调整将广涉公众权益的公共政策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值得首肯,但也有分析认为,对事关国民重大利益的公共政策的公开征求意见方式,如何更公开、如何让公共讨论更充分、公权机关对民意的回应如何更同步,民主技术如何更科学,仍有提升空间。


  有专家认为,与节假日调整方案同步出台的《职工带薪休假规定》,为全面落实职工休假权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广大职工可以更加人性化地安排家庭及个人休闲。但有一项针对带薪休假的调查显示,67.2%的人不无悲观地认为,带薪休假在自己单位不能得到很好的执行。对此,有学者认为,《规定》还应当加大对违反带薪休假规定的处罚力度,使带薪休假从“写在纸上的权利”落到实处。


  (王晓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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