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穿名牌喝酸奶 于 2011-10-17 08:10 编辑
在主人家做保姆,偷了主人钱财不说,竟然把主人家的4岁女儿拐走做“自己的女儿”。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保姆拐骗儿童及盗窃案件,一审以拐骗儿童罪和盗窃罪两罪并罚,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女孩与保姆离奇失踪 “救救我的孩子!请你们救救我的孩子!”2010年9月24日17时许,抚州市临川区长岭村的车某在亲戚朋友的陪同下,来到金巢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他4岁的女儿不见了,同时失踪的还有他家的保姆。 车某今年53岁,在市区贸易广场骑三轮车帮人运送货物,车某有一4岁女儿小芳(化名),因老婆患有精神病,平时骑三轮车时,他就将女儿绑在腰间,交警多次提醒他“这样不安全”。现在车某家又在盖房子,更忙了,所以他想请个保姆帮忙照看女儿。 此前的9月23日,车某在市区贸易广场听说,有个30多岁的女人想做保姆。当日,车某就见到这个女人,别人叫她“花香”。车某把她带回家,以每月100元钱请她做保姆,照顾其年幼的女儿小芳。当晚,花香与小芳、车某老婆同住一屋。车某担心建房材料被偷,则独自睡在还未竣工的新房子里。 次日10时左右,车某回家没看到花香和女儿,房前屋后找了个遍,仍没见她们的踪影。在离他家500米处的大树下,车某发现女儿穿的一件上衣。顿时,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慌忙叫来兄弟姐妹一起寻找。但直到当日17时许,仍无所获。于是,车某向民警求助。 报警回家后,车某发现自己藏在衣橱里用来买钢筋的1600元钱也不翼而飞了。 保姆身份不明案件棘手 接警后,民警当即着手调查。他们分析,小芳的失踪肯定与保姆花香有关,要找到小芳当务之急得先找到这个保姆。但问题是,小芳不曾照过一张相片,想贴寻人启示都难;并且车某不知道花香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以及家庭情况。 民警也不知道花香长什么样,只了解到花香身材瘦小、跛脚,脑子有点不正常。经排查获悉,没有正当职业的花香,经常与农村的一些残疾单身汉在一起混吃混住。得到这一线索后,民警当晚就找到七八个曾留宿过花香的单身男子,但都没有她的任何消息。 9月25日一大早,民警来到市长运客运总站调取录像资料,但并没有发现带着小女孩的类似妇女进站乘车。 在走访调查中,有人说花香是临川区嵩湖乡人,又有人说她是临川区腾桥镇人。为了找到小芳,民警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了,案情却仍没有一点进展。 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26日下午,民警了解到,抚州市区文昌街办勤光村一个姓顾的残疾男子也曾收留过花香。当日18时许,还来不及吃晚饭的民警立即驱车顾某家。 经民警深入调查,得知顾某靠修家电谋生。3个月前,他认识了花香,期间花香偶尔会到他家留宿,但时间不固定。 为了避免伤害孩子,到了顾某家,民警乔装便衣先进去打探情况。令民警兴奋的是,在顾某家里,他们看到有一个小女孩和一个瘦小的跛脚妇女。一位民警立即上前抱住小女孩,其他民警则控制妇女和顾某。顾某交代,这个妇女就是花香,小女孩是她带来的“女儿”。 “女儿呀女儿,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呀!”9月26日19时许,在公安局见到解救出来女儿的车某抱着女儿痛哭不已。 连拐带偷二罪并罚 经审讯得知,花香今年38岁,姓陈,江西省乐安县鳌溪镇人,家有母亲和弟弟。在幼年因患小儿麻痹症落下残疾,没有工作,一直靠单身的残疾男子收留度日。 陈某交代,小芳是她抱走的。9月24日上午,她趁主人外出,就哄骗小芳去找爸爸,把她带走做自己的女儿,逃到乐安县住了一晚后,又带小芳回到抚州市临川区洋洲镇,住在其以前的同居男友顾某家中。衣橱里的钱也是她拿走的,她花400元左右买了一部手机,并买了两套童装、两双鞋子给小芳。 案件审理中,经有关司法鉴定部门鉴定,陈某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作案时实质辨认能力削弱,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并盗窃他人财物1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拐骗儿童罪、盗窃罪,应二罪并罚。陈某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作案时实质辨认能力削弱,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意 在现行保姆市场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有许多不称职保姆,甚至心怀叵测以拐卖、拐骗、绑架儿童为目的的犯罪分子也混迹其中,导致孩子被拐卖、拐骗、绑架的案件时有发生,致使一些家庭陷入痛苦的深渊。因此,在雇佣保姆时,雇主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通过合法渠道签约保姆,不要贪图便宜,非法聘用保姆,在雇佣前要充分了解保姆的工作经历、人品与社会关系等详细信息,一旦发生被拐事件,应迅速报警。
http://www.legaldaily.com.cn/index/content/2011-10/16/content_3044317_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