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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公安部打拐1号案告破因被拐儿童家长微博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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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1-10-28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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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本报资料图片 杨杰 摄


  10月25日,公安部打拐专项行动1号案——贵州“4·09”系列打拐专案正式告破,15名从贵州遵义被拐骗到河南、陕西、河北的儿童,重回父母怀抱。
  这起系列案件最初引起公安部关注,缘起于失踪被拐儿童的家长在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微博上的留言。
  陈士渠说,通过微博平台,公安部打拐办已将获得1500余条拐卖犯罪线索发往各地警方核查。
  公安部已核查1500余条微博线索
  新京报:刚刚结束的“4·09”专案,我看到你在办案过程中对一个叫刘峻宁的儿童特别关注。
  陈士渠:我最初注意到这起系列案件,是刘峻宁的父亲在我的微博上留言。因此对刘峻宁印象很深。在河南安阳,我还专门看望过刚刚被专案组解救出来的刘峻宁。
  新京报:通过你的微博发现线索最终解救孩子的类似案例是不是很多?
  陈士渠:是的。我是去年12月12日开的微博,粗略统计,通过微博获得的1500多条线索,公安部打拐办已经转给各地警方调查核实,解救了一批被拐儿童。
  新京报:被拐儿童的父母在微博上找到你寻求帮助,你如何和他们沟通?
  陈士渠:在微博上不能知无不言,否则容易走漏风声,影响办案。我一般回应都比较简单,用“正在核查”、“有希望”这类简短的语言,既要给家长希望,但又不能影响案件侦办。
  新京报:微博线索你如何下转到各地?一般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陈士渠:情况紧急的线索由公安部打拐办电话通知当地采取措施处置,其他的线索会列为公安部督察线索,转给各地核查。我们还会定期对这些线索的侦办工作进行督察。
  “开微博就是要收集犯罪线索”
  新京报:当初开微博的初衷是什么?
  陈士渠:我当时开微博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收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线索,贯彻打拐要主动进攻的思想,不要坐等着有人报案了再去破案。
  新京报:你开微博已经快1年了,现在如何看待用微博打拐这件事,微博对打拐的促进有多大?
  陈士渠:我觉得微博可以助力打拐工作。因为微博参与的人多,信息量很大,传递速度很快,比较方便收集拐卖犯罪信息和线索。
  国内个别地方拐卖犯罪仍多发
  新京报:最近,公安部指挥各地连续破获了几起大案,国内目前的打拐形势如何?
  陈士渠:经过公安机关的高压严打,目前,拐卖犯罪已经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个别地方,拐卖犯罪仍然多发。
  新京报:打击拐卖犯罪,你认为目前最大的难点是什么?
  陈士渠:拐卖犯罪打击的难点,就在于它是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儿童、妇女被拐之后,都会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被拐卖犯罪分子多次转手,然后转卖到很远的地方。拐卖犯罪一般都是团伙作案,通常情况下是有人负责拐,有人负责中转,有人负责卖。很多时候,儿童被拐后当天就被贩卖到很远的地方,有可能一天转了两次手。
  新京报:在拐卖儿童犯罪方面,哪个年龄段的儿童最容易被拐?犯罪分子一般采用的犯罪手段是什么?
  陈士渠:我们在查办的案件中,发现2岁到5岁的儿童被拐较多,特别是一些在城乡接合部务工人员的孩子,比如贵州“4·09”专案就是这样的情况。这些务工人员没时间照看孩子。像3岁的孩子有时和小伙伴在附近玩,很容易被骗。
  新京报:拐卖儿童犯罪对孩子的伤害有多大?
  陈士渠:比如孩子4、5岁的时候被拐,他从小就知道养父母不是他亲生父母。他在这个家庭的生活,可能就谈不上幸福,他自己也在时时想念他的亲生父母。虽然想念,但是又见不到,这种心灵的折磨,对一个孩子来讲,可能是难以承受的。再一类就是因为孩子很小被拐,他完全不知道亲生父母,这一类孩子通常对买主感情比较深。因为在他的心目里,买主就是他的亲生父母,这类孩子解救出来之后,与亲生父母难以建立感情。
  新京报:第二种情况下,参与解救的民警如何来处理?
  陈士渠:年龄比较小的孩子,我们会送还给亲生父母。如果孩子的年龄超过了16岁,由孩子自己选择。
  “主张拐卖犯罪多发区设打拐机构”
  新京报:在拐卖犯罪比较严重的地区,公安部是否会设立专门的打拐机构?
  陈士渠:我们主张拐卖犯罪较多的重点地区都应该设立专门的打拐机构,切实加大对拐卖犯罪的打击力度。
来源:http://news.qq.com/a/20111028/0003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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