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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遗弃亲生男婴,常州一20岁女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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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飞梦想 发表于 2011-11-5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武进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弃婴案:20岁的张某因将刚出生1个多小时的儿子赤身裸体扔在行人稀少的桥下,被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庭审还原的案情令人心悸:
  今年7月15日下午1时20分许,有人经过鸣凰武南河凤栖桥,发现桥下有一男婴。孩子赤身裸体,身上还有血迹,全身爬满蚂蚁,手脚发凉,呼吸困难。
  4天后,孩子的生母张某被找到。20岁的张某是河南人,在鸣凰一企业打工。7月14日晚7时10分许,她在宿舍产下一名男婴,因嫌丢脸,怕事情败露影响自己的生活,加上经济困难,当即决定将孩子扔掉。她不敢将孩子送到人多的地方,而是找到一座偏僻的桥,将还在哭的孩子扔到桥墩旁的泥地上,并把裹孩子的衣服带走。炎炎夏日,出生才1个多小时的孩子就这样赤身裸体,没有食物和水,在荒郊野外待了将近20个小时才被人发现。
  张某承认,扔孩子的地方虽有车辆经过,但行人很少。法官多次问她为什么把孩子扔到那么荒凉的地方,张某沉默了好几分钟,称“不想要,但希望好心人来领。”“既然希望有好心人来领,为什么不找人多的地方?为什么要把裹孩子的衣服脱掉?”张某始终沉默。在案卷笔录中,记者看到,警方曾问她:“就不怕孩子被蚊虫叮咬或河水上涨有生命危险?”张某的回答是:“想过,那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称其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应在5年以下量刑,考虑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建议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6个月。“我会不会坐牢?”“我还能上班么?”张某连续发问。在最后的陈述阶段,张某哽咽着说起自己的不幸:母亲病故多年,男友在她怀孕后销声匿迹,家里还不知道她的情况,希望法庭不要将她的事告诉家人,却始终未有一句提到孩子。
  宣判后,主审法官高文唏嘘不已。“懵懵懂懂交友、怀孕,不懂得保护自己;孩子出生后,又不敢承担责任,不懂法,糊里糊涂犯了罪。”高文说,张某将孩子扔到路人稀少的荒地里,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主观故意明显,情节恶劣。但考虑到孩子最后活了下来,张某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才酌情对其减轻处罚。
  令记者稍感欣慰的是,庭审过后,记者从检察官处得知,开庭前,张某曾向他悄悄打听过孩子的情况,得知孩子已被人领养。http://www.wj001.com/news/bumendongtai/2011-11-05/700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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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名牌喝酸奶 发表于 2011-11-5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还没没被人救起来,她就是杀害孩子的直接凶手。这种惩罚不显得轻点儿吗?怎么能给其他有如此想法的妈妈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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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娜娜 发表于 2011-11-5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饿  怎莫有这样的妈妈  心好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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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1-11-5 21:34
既然生了  就应该承担起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 遗弃孩子者该死 把孩子送人者遭天谴 卖孩子的众人唾弃 用了卖孩子的钱去挥霍者  下辈子转不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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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守护 发表于 2011-11-6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惩,难道不能把孩子送去福利院吗?怎么能那么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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