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别人有儿子 花3.5万元买婴儿 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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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卖掉亲生子》追踪
买婴儿者已被警方刑拘
李某称:羡慕别人有儿子,买婴儿花了3.5万元
买小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夫妇已被警方抓获。本报记者 王鼎强 摄
为了还清赌债竟将自己不到两个月大的儿子卖给了别人,1月25日孩子的奶奶前往公安机关报案(详见本报1月26日A03版)。蓬江警方千里追踪,经过不懈努力,在接到报案5天后,将被拐卖到广西贺州的孩子送回了孩子奶奶的怀抱中,并将买孩子的李某夫妻一举抓获(详见本报1月31日A05版)。昨日,记者从蓬江公安分局了解到,李某及其妻子黄某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在采访中李某告诉记者,他花去生平大部分积蓄买这个婴儿,就是为了等自己老了以后有人照顾。
羡慕别人有儿子
昨日,记者在市看守所内见到了已被刑事拘留的李某。李某告诉记者,他和妻子都是广西贺州市钟山县清塘镇人,来开平水口之前二人都是在家务农的农民。2006年,他和妻子带着2岁的女儿一起来到开平在水口镇经营早餐生意。李某和妻子每天很早就起床,蒸一些发糕拿到附近的市场上去卖。李某说,他和妻子每月的收入只有1500元,除了存下的1000元,一家的生活费只有500元。虽然李某一家生活很拮据,但一家三口能聚在一起,李某还是觉得很满足。
到了2007年春节,李某一家人回过老家后,原本知足的李某却发生了一些变化,他竟然产生了要买孩子的想法。原来,回到老家后,李某看到别人家都有孩子,特别是一些家庭有儿有女,让他羡慕不已;而看到村里一些老人由于没有儿子,无人照顾,则让他害怕自己到老了以后也像他们一样晚景凄凉。李某说,女儿嫁人后就是泼出去的水,只有儿子才能养老送终。从老家回来后,李某满脑子的念头就是想要个儿子。
李某及妻子今年都只有34岁,年轻力壮,为什么不自己再生一个孩子而是要选择买他人的孩子呢?李某告诉记者,自己没有生育能力。
请邻居“帮忙”物色孩子
李某说,他和妻子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他曾前往广西多家医院检查,检查结果都是因为他没有生育能力。2003年,李某和妻子在广西南宁的一家医院里花了2万元,进行了人工受精。2004年,李某的妻子生下了一个女儿。为什么这次不再用同样的办法生孩子呢?李某说,人工受精不能确定孩子的性别,而自己又十分想要男孩,所以就想到了买人家的孩子这个办法。他将自己的这个想法告诉了自己的妻子,妻子也同意了。
随后,他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邻居谭×裕。李某说,谭×裕在当地为别人说媒,认识不少人,所以托她帮自己这个忙。同时,他告诉谭×裕,自己不要拐来的孩子,亲生父母不愿养的孩子他才会要。谭×裕答应了李某的要求,同意帮他打听一下。
用3.5万元买了个男孩
今年1月23日早晨,谭×裕突然来到李某家里,她告诉李某,江门有一对夫妻要卖掉自己的孩子,问李某想不想买。谭×裕说,孩子的父母要4万元。李某嫌贵,在一番讨价还价之后,双方决定以3.5万元的价格成交。随后,李某回到家中,将此事告诉妻子,妻子从家中的柴堆里拿出了3.5万元的现金。二人跟着谭×裕来到开平水口的一家茶楼里。在这家茶楼的一间包房内,李某和妻子见到了孩子。在看过孩子的出生证和疫苗证后,二人又对孩子的身体进行了检查。看到孩子又健康又可爱,李某将钱交给了对方。
李某说,他在买了孩子后并不是要逃跑才回到老家的。因为快过年了,他和妻子才带着孩子回到老家。他炫耀着告诉村里的人这个孩子是自己生的,村里人也都没有表示怀疑。李某告诉记者,自己原本打算过了年后重新回到开平,可是回家没有几天就被警方抓获了。
在采访中李某留下了悔恨的眼泪,他说自己一个字都不认识,也不懂法,他只知道拐卖别人的孩子是犯法的,没想到买亲生父母不想养的孩子也同样犯法。
(本报记者 李昕 李斌 通讯员 蓬公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