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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医院内被冒牌医生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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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3-7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3月5日 作者:南宁晚报

刚出生不到 24小时的婴儿,在卫生院被一名假扮医务人员的中年妇女抱走了,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悲痛之余,婴儿的父母一纸诉状将良庆区良庆镇卫生院告上法庭。昨日,良庆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事件回放:婴儿被冒牌医生抱走

今年36岁的梁某是广西横县人, 1年前,他带着怀孕的妻子黄某来南宁打工。 2007年 8月 9日凌晨,梁某将快要生产的妻子送进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妇产科住院部住院。当天下午 1时许,梁某的妻子在该院妇产科住院部产下了一名男婴。

在医院忙碌了一天后,梁某于当天晚上 7时许离开住院部,回家拿衣服来给妻儿换洗。在他离开不久后,一名自称是良庆镇卫生院医生的妇女来到产妇黄某的房间,主动与其聊天。由于相信此人是该医院的医生,黄某心不设防,将心里话全告诉了那名中年妇女。当黄某提到自己儿子有点不舒服时,对方就热情地说“我明天再来帮你看看”。

儿子的到来,给梁某夫妇带来了喜悦。然而谁都没想到,温馨快乐的时光仅仅维持了 21个小时,便发生了意外。次日上午 10时左右,趁黄某丈夫梁某离开病房到附近的菜市场买菜的时候,这名中年妇女再次来到病房,称要找值班医生帮黄某的儿子打预防针,接着中年妇女走出了病房。时隔不久,该中年妇女回来对黄某说,值班医生现在没有空,由她来负责给孩子打预防针。说完之后,中年妇女从黄某的手中接过孩子,走出了房间……

当丈夫梁某回到妻子的病房后,发现睡在床上的儿子不见了,便向妻子黄某询问,当得知是一名自称是医生的中年妇女抱儿子去打针了,梁某立即去找医生问情况。可值班医生告诉梁某,当天并没有给婴儿下打预防针的医嘱,梁某才意识到婴儿可能被人冒充医生骗走了。医院随后立即拨打 110报警。

争论焦点:婴儿失踪谁来担责

婴儿的失踪,给梁某夫妇带来巨大的痛。昨日,在法庭上,原告代理律师称,被告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某些工作人员没有挂牌行医,有的医生和护士没有穿白大褂,使得原告黄某无法区分医院工作人员与非工作人员,是造成婴儿被骗走的主要原因。其次,医院内主要出入通道上、产房里没有录像监控等防盗措施,也没有保安在医院里值班,陌生人可随意进出产房,致使婴儿被人抱出医院大门时也没有人检查和核实身份;同时,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在黄某入院之初,没有履行告知患者注意防盗、防骗的义务,也给婴儿被骗走埋下了伏笔。

“孩子出生不到一天就被人偷走了,到现在还没有任何线索,是医院未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原告梁某请求法院判决良庆卫生院对婴儿被拐骗一案负主要责任,对婴儿被拐骗给自己带来精神上的损害,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要求医院支付 7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告良庆卫生院的代理律师认为,良庆卫生院在整个婴儿被骗的过程中并无过错,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次意外的发生,主要原因是婴儿的监护人在没有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盲目轻信他人而引起的。

针对原告提出的“医务人员挂牌行医”,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医务人员挂牌行医只是要求医护人员在进行诊疗活动时挂牌,并没有相关要求说医护人员要时时刻刻把工作牌挂在身上。黄某自身缺乏应有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不能责怪医院。

对于被未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医院则认为,良庆卫生院大沙田分院只是城区卫生院的分院,各种设施相对落后,医疗条件也比较简陋。在财力条件等限制之下,医院的保安只是在晚上上班时巡逻。

被告良庆镇卫生院在法庭上还出示相关证据,表明新生婴儿被骗走的前晚,产妇黄某与一名中年妇女谈笑风声,让同房病友和医护人员均误以为中年妇女就是产妇的亲朋。况且,失踪婴儿是在其母亲手中被人抱走的,医院方不应该承担责任。

审判最后,因被告方良庆区良庆镇卫生院不愿意调解,法院暂时休庭,将择日宣判。■据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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