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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政策] 新疆鄯善县举报非法用工者最高可获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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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1-11-25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新网乌鲁木齐11月25日电 根据规定,使用童工、智障人员、拐骗农民工,如果您发现了这些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请您赶快去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如果您的举报有较大价值,还将获得最高一万元的奖励。
记者从新疆鄯善县获悉,当地新近出台《鄯善县举报非法用工行为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鄯善县范围内的下列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可以获得奖励:对用工企业用工单位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使用童工的,违规使用智障人员、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
《奖励办法》实施以后,鄯善县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举报人对举报事实的举证、协查的程度和被举报者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害程度,或者因举报避免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而对社会的贡献程度,对举报人予以最高限额为10000元的奖励。
据了解,鄯善县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现场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96-8384376、举报投诉信箱等在内的全方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只要通过这些渠道,举报者提供的信息将会被迅速反馈给相关部门。(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张城铭 )


来源:http://news.163.com/11/1125/00/7JLR8CCA00014JB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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