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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贵州男子因手头拮据将女友贩卖他人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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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表于 2011-11-29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义网江西11月29日电(通讯员 杨建平 彭维美)一贵州籍男子因手头拮据,竟将自己女友从吉安骗至贵州一贫困山区,买给一个当地人做媳妇。近日,经吉安市吉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六年。  
  马某为贵州省赫章县人,2009年初来到在吉安市吉安县永和镇一砖厂打工。同年4月份,马某认识了在吉安某医院做实习护士的被害人侯某,双方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并于9月份开始同居。马某因生活困难,经常向同乡借款。12月底的一天,同乡李某(另案处理)得知其处境后,建议马某将侯某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其亲戚李某贵做妻子。马某因穷困潦倒,且觉得侯某与自己在一起是个累赘,便表示同意。2010年元月,马某以回贵州见其母亲为由,将侯某从吉安市骗至贵阳火车站,与在此等候的李某会面后,马某以购物、借路费为借口离开。后侯某因久等不回,便打电话给马某,马某便谎称自己因做了违法的事被公安机关抓起来了,并要侯某与李某先回其家。侯某被李某带到了李某贵家,被迫与李某贵共同生活。今年春节后,侯某被李某贵带到云南省宣威市打工。在打工期间,侯某寻找机会与家人取得了联系。侯某家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于2011年2月12日在云南省宣威市板桥镇一隧道工地上将侯某解救出来,并于同年3月16日将马某抓获归案。
新闻来源链接:http://news.jcrb.com/Biglaw/CaseFile/Criminal/201111/t20111129_762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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