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574|回复: 0

揭开拐卖儿童“黑金”链条--特大拐卖儿童案的背后

[复制链接]
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12-8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调查)揭开拐卖儿童“黑金”链条--公安部“5.05”“8.30”两起特大拐卖儿童案的背后
    新华网福州12月8日电(记者郑良、邹伟)11月30日,在公安部直接指挥下,四川、福建、山东、云南等10省区公安机关统一同步行动,一举摧毁两个危害极大的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08名,成功解救被拐儿童178名。
    令人称快的战果背后,折射出当前我国“打拐”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一些地区群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等封建观念根深蒂固,形成旺盛的买方需求,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不足也给人贩子可乘之机,拐卖儿童犯罪已形成拐、运、转、卖等犯罪利益链条,摧毁犯罪网络、解救并妥善安置所有被拐儿童仍将是一场长期、艰巨的斗争。
    行动:直击摧毁特大拐卖儿童犯罪网络
    11月30日零时,福建莆田市秀屿区下郑村。
    夜幕掩映下,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指挥民警在一栋两层的民房前布下严密的抓捕网络,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这两人正是公安部督办“8.30”特大拐卖儿童案主要嫌疑人陈秀妹、林春凤夫妇。
    与此同时,在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下,全国10个省区公安机关对公安部督办的“5.05”“8.30”两起特大拐卖儿童案同步集中收网,5000余名民警跋山涉水,雷霆出击,展开抓捕、解救行动。
    陈士渠的电话响个不停;“山东已控制50多名犯罪嫌疑人!”“云南已成功解救了数名被拐儿童!”“民警在进入四川一处嫌疑人窝点时现场发现10多个被拐的孩子……”
    这是一个不眠之夜,两个横跨10省区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共解救被拐儿童178名,抓获犯罪嫌疑人608名。目前,审讯查证工作正在依法开展。
    为保证被解救的儿童得到妥善安置,涉案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组织女民警对被解救出来的儿童进行照顾,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被解救儿童送往福利院妥善安置。
    11月30日上午,记者在莆田市福利院看到,每个被解救儿童都有专门的护理人员照顾,一些患病婴儿在护理人员的照料下已开始恢复健康。
解剖:一条拐卖儿童利益链条
    44岁的莆田籍嫌疑人陈秀妹其貌不扬,在周边村民眼中,她只是个不起眼的无业人员,但在拐卖儿童市场,陈秀妹却“名头响亮”。在其身后,是一个涉及多省区的特大拐卖儿童犯罪团伙。

    今年8月30日,这一团伙进入福建公安机关的视线,目前初步查明,11名儿童被陈秀妹等人先后贩卖至福建,再转手卖给他人。

    今年5月5日,四川雅安市石棉县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一辆开往成都的车上搭载有3名婴儿,民警进一步盘查发现,3名婴儿系被拐卖,将被带到福建贩卖。现初步查明,以犯罪嫌疑人蔡连朝为首的犯罪团伙先后将26名儿童贩卖到河南等地。

    今年9月,公安部将这起案件和“8.30”案件挂牌督办。

    参与了莆田抓捕行动的福建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王锡章告诉记者,公安机关掌握到莆田境内的拐卖儿童犯罪都和陈秀妹有关,陈直接与云南文山等地的“人贩子”联系,从他们手中贩运被拐儿童到福建,并负责在莆田等地寻找买家。每贩卖一个儿童,她能获利万元左右。

    令人咋舌的是拐卖儿童犯罪的更大暴利:一名被拐儿童贩卖价格在3万元至6万元不等,直接拐卖的犯罪嫌疑人可获利2.5万元以上,中间人介绍买卖的好处费达到数千元甚至上万元。

    “拐卖犯罪成本低、获利高,犯罪分子受暴利驱使,铤而走险。”陈士渠说。

    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表示,剖析“5.05”“8.30”两起专案,代表了一条典型的拐卖儿童利益链条,体现出当前我国拐卖儿童犯罪的一些新特点、新趋势:

    犯罪呈现团伙化、职业化趋势,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拐卖儿童利益链条涉及拐骗、中转、中介、收买等环节,多为团伙作案,职业化程度高,不少人常年以拐卖妇女儿童为生,疯狂作案。

    作案手段更加多样。嫌疑人根据儿童的喜好,利用好吃的、好玩的进行引诱、哄骗;当这些传统手段难以得手时,转而直接盗窃、抢劫;作案地点多选择在市场、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

    涉及范围广、涉案影响不断扩大。从近年办案的情况看,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成为主要拐出地,福建、广东、河南、山东、河北、山西等省份成为主要拐入地。

    面对猖獗的拐卖犯罪,公安机关不断创新打击手段,越来越多地采用全国多省区市集中统一行动,跨区域联手作战,涉及地域广、打击对象多、指挥精度高,布下的天罗地网让“人贩子”无处可逃。

    陈士渠说,当前“打拐”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包括拐卖犯罪分子跨区域大范围流窜作案,相互之间往往单线联系,抓捕、解救、调查取证难度大;被拐儿童无力报案,买主和人贩子也不声张,犯罪行为难以被公安机关发现等。
反思:进一步打击整治买方需求是“打拐”关键
    近年来,公安部建立健全多项制度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查找失踪和被拐卖儿童,自2009年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以来,全国共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17万余起,解救被拐儿童1.8万余人。然而,从公安机关当前办案所掌握的情况来看,拐卖儿童犯罪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如何摸排更多案件线索是当务之急。

    为了查找解救更多失踪、被拐儿童,全国公安机关从今年6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来历不明儿童集中摸排行动,对实有人口中来历不明、疑似被拐人员一律采集DNA信息输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为强化案件侦破,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公安部今年来建立了打拐“一长三包制”,即由县市区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担任专案组长,并对案件侦办、查找解救被拐卖人员、安抚被害人家庭等三项工作全程负责到底。

    为了让被拐卖的孩子尽快回到父母身边,今年6月起,公安部在全国实行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调动一切警务资源,快速查找失踪儿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下达处警指令要快;治安、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街面执勤力量出警动作要快;路口路面的查控堵截措施落实要快;刑侦部门立案开展侦查要快。

    在保持高压打击的同时,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反拐”机制也正在建立,2008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成立了由公安部、民政部等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国务院反拐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反拐工作;去年,公安部分别与国家人口计生委、全国妇联建立了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妇女儿童信息通报核查机制。

    陈士渠表示,目前,拐卖犯罪滋生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仍存在,一些地区的群众“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等封建思想和错误观念根深蒂固,形成了旺盛的买方需求。在一些农村地区,村民对介绍、收买儿童现象习以为常,认为是积德、做善事,不认为是违法犯罪。

    “同时,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存在漏洞,人贩子有不少可乘之机。”陈士渠说,比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托、入学难,无人照看,给人贩子下手的机会;群众“反拐”“防拐”意识淡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滞后。很多家长缺乏防拐意识,没有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买方需求的存在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重要原因。”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刘安成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没有虐待行为,不阻挠解救,可以不追究买方的刑事责任。

    “买儿童的犯罪成本不高,也助长了此类犯罪的蔓延。”刘安成说。

    陈士渠则从立法角度建议,对于“买主明知儿童是被盗抢拐卖的仍然收买”这种情况,应该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进一步打击买方需求,压缩拐卖犯罪的源头需求。

    另一个后续安置难题是,假如无法找到被拐儿童的亲生父母,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身份不明的孩子无法办理领养手续。这就意味着,找不到父母的被拐儿童将在福利机构生活,恐怕这并不利于儿童的成长。

    陈士渠透露,公安部正在和民政部商讨,共同推动相关的立法完善,为身份不明的被拐儿童也敞开收养大门。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1-12/08/c_111226955_3.ht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2-26 09:43 , Processed in 0.035473 second(s), 4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