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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动机
日前,一市民致电本报,称家住市区都市广场小区的凌女士正在想尽一切办法找孩子,这个孩子是她的孙子,竟然被其父母以3.2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原来她的儿子和女朋友未领结婚证就生了孩子。她儿子今年24岁,女朋友20岁并没有固定工作,儿子一年前辞了工作,每天就知道打麻将赌钱,欠下不少赌债。为了还赌债,他们就狠心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卖掉了。本报自1月26日起陆续追踪报道了《为还赌债卖掉亲生子》一事,并在多方努力下帮凌女士找回了她的孙子。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有人谴责这对狠心的父母不应该卖掉孩子,但也有人认为,他们连自己都照顾不了,孩子跟着他们只能受罪……你对此有什么样的看法呢?父母在困境下是否可以放弃孩子呢?
不妨给孩子一条生路
父母遭遇困境,不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都会对孩子造成严重影响。或让孩子缺乏营养,身体不能健康发育;或缺乏必要的教育,使孩子沦为文盲、半文盲。显然,这种状况不论对孩子、对社会,都是一种损失,所以,陷入困境的父母应该放孩子一条生路。
当然,“放”应该“放之有道”,既不能把孩子遗弃街头,更不能出卖孩子,不妨通过“找个好人家”的办法,给孩子一条“光明之路”。目前,由于环境污染、不良生活习惯等各种原因,造成不育夫妻数量上升,也有一些夫妻,虽然有生育能力,但出于事业、体形等多种考虑,不愿意生育孩子。这些夫妻中,有相当的比例希望能抱养一个孩子。如果把孩子送给这样的人家,孩子不但能够拥有一个充满爱的家庭,而且还能够享受到良好的教育,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民政部门应该建立一个类似于“中介”的机构,专门为这些家庭牵线搭桥,并办理收养手续。这样,既可以满足双方的愿望,又能够避免买卖小孩的“黑交易”。(郭其健)
卖子的背后是道德沦丧
卖儿卖女的事情古来有之,但即便是在“大饥,人相食,饿死者相望于道”的蒙昧年代,这种做法也从来没有被主流价值观接受过。尽管说过去有的人卖儿卖女并非心甘情愿,而完全是因为无力养活才不得不出此下策,可在人们的眼里,仍然是一种违反人伦的非道德行为,同样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
如果说物质匮乏年代人们卖儿卖女尚属不道德行为的话,那么在今天的文明社会里,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亲生骨肉,则完全是人性泯灭和道德沦丧的表现了。更可悲的是,眼下把孩子当作商品出售的并不仅仅这一对父母,有的为了多卖钱,还在网上发布信息公开叫卖,甚至不惜把自己的孩子卖给人贩子。在这些父母身上,血浓于水的亲情已经被践踏得体无完肤,暴露出了人性当中最卑劣丑陋的一面。
当然,我们可以把这些卖子事件看成是个别现象不予理会,并再一次把原因归结为社会大环境的恶化及法律体系的不完善,但是,社会大环境不正是因为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太多才恶化的吗?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固然很重要,但法律并非万能,对于人性的泯灭和道德的沦丧,再严厉再完善的法律有时也难以拯救。
卖子事件的一再发生提醒我们,塑造社会道德体系已刻不容缓。我们只有认真吸收、借鉴传统道德和外来道德的精华,并加强道德立法,让道德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才有可能杜绝这种尴尬事情再次出现。(程绍德)
遗弃孩子应当受到谴责和惩罚
父母的怀抱是小孩子最温暖的房子,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就是应该给孩子以呵护和照顾,不是吗?有一首电影插曲唱道:“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世上只有妈妈好。”因生活困难、甚至为了还赌债而卖掉自己的亲骨肉,于情于理都行不通。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作为孩子的法定抚养人的父母亲就是要爱护孩子、疼爱孩子,而不是为了一己私欲,狠心的抛弃孩子。因为这对父母好逸恶劳而欠下赌债,但是因赌博欠下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用偿还;暂时生活困难,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来改善生活,而且还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技能培训和工作岗位。不管有多少个所谓的理由,父母都不应该遗弃孩子。当幼小的孩子被迫离开父母的怀抱,他的孤苦无依,他的心灵所遭受的创伤,往往容易导致孩子人格畸形发展甚至扭曲,很可能产生对社会的冷漠、疏远、敌对甚至仇视的心理。况且,现有的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全面覆盖,遭到遗弃的婴幼儿很有可能被各类心怀不轨者或违法犯罪行为所利用,引发许多社会问题。
遗弃孩子,从道义上背离了中华民族扶老携幼的优秀传统;从法律上,违反了我国的刑法,构成了遗弃罪。像这样狠心卖掉自己亲生儿子的父母就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惩罚。(管春晖)
穷不是遗弃孩子的理由
诚如孩子的奶奶所说:再穷也不能卖孩子。也就是说,穷不能是遗弃孩子的理由。就目前的社会现实而言,任何一个四肢健全的健康人,完全可以通过自食其力,摆脱贫穷的生活境地。
面对贫穷、面对人生挫折时,一般情况下每个人都希望变贫穷为富有,变挫折为坦途,从而赢得人生辉煌,但要战胜贫穷与挫折,关键在于自身的发愤图强,努力奋斗。古语说得好:“失败是成功之母,苦难乃人生财富”。其本意在于引导人们对挫折认真总结,吸取人生教训,科学地调整自己,积极寻求战胜挫折的方法。这样,挫折就会如同“人生的良师”,引发你变坏事为好事,并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如果一个人在贫穷与挫折面前只是消极忍耐、怨天尤人,形如被卖孩子的父母一样,生活在贫困线上,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寻求工作扭转贫困的局面,反而是沉迷于如陷阱一样的赌博之中,妄想依靠赌博来发财,殊不知赌博只会使自己越加的贫穷。为了还赌债甚至把主意打到了自己的亲生孩子身上,用卖孩子的钱来供自己进行赌博和挥霍,这种做法不正与“虎毒不食子”的古语相违吗?人世间最珍贵的情感莫过于爱,尤其是父母对子女的爱,无论你用多少金钱都是买不到的。世上最可怕的就是一个人爱心的泯灭、道德的流失、心灵的沙化。
实际上,长期的困苦生活,最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而贫穷的经历更是笔宝贵的财富。贫穷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因为贫穷而放弃做人的尊严。贫穷本身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贫穷的思想,以及认为自己命中注定贫穷的思想。人一旦有了贫穷的思想,就会失去进取心,也就永远走不出失败的阴影,摆脱不了贫困的境地。贫穷是无情的,人是有情的,贫穷的人要明白做人需要打拼,只有通过打拼才能走出贫穷,改变自己的生活。 (张学斌)
父母出卖孩子太狠太愚昧
在当今这个创建和谐、经济进步、法制不断健全的社会,卖儿鬻女似乎是天方夜谭,但现实中竟然真的有卖掉孩子的狠心父母。对于这样的事件,《收养法》专门规定: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恶劣的,还可以按遗弃罪处罚。毫无疑问,父母卖掉孩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一旦被起诉,根据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从以往警方披露的有关案件来看,人贩子在进行儿童买卖交易时,一般都会多次转手以牟取最大利益,有更狠毒者,甚至人为加害孩子,使孩子变成残疾人以利乞讨。那么,父母卖掉孩子的行为,在客观上鼓励了丧尽天良的恶人拿孩子当工具牟利,可能导致孩子身心受到残害,甚至导致自己的亲身骨肉可能发生变病、变残、变弱智乃至死亡的恶果。另外,从被卖的孩子角度来讲,那种“被父母卖掉”的心理阴影,将会在一生的成长过程中成为一个死结,不但戕害了生命的价值和尊严,还可能会让他形成反社会的人格。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哪个父母愿意看到这样的后果?
目前,社会对于儿童的监管还不到位,不少儿童还生活在愚昧的父母不当的教育与抚养方式之下,所以,为了防止类似卖掉孩子的行为,当务之急是必须建立有效的儿童成长监管制度,不让任何一个儿童生活在身心不能健康成长的环境,也不给犯罪分子——哪怕是他们的亲生父母,留下任何遗弃和出卖孩子的空间。(叶知秋)
要培养年轻父母的责任意识
从年龄上我们可以得知,现在的年轻父母都是80后,由于他们本身是第一代独生子女,因此,独生子女的各种弊端在他们初为人父母时也逐渐显现。尽管遗弃孩子只是比较个别的现象,但从中我们仍然可以看到独生子女父母生存能力差,责任心缺乏的特点。可见,加强他们在学校和走入社会的教育,培养他们的责任意识,就显得非常重要。
首先,要让他们体会到家庭责任的重要性,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父母就担负起了对孩子抚养、教育、成家、立业等应尽的责任。任何一个家长、无论能力大小、都需义无返顾地去履行。因为这些年轻父母的父母,也是从他们的小时候开始就这样含辛茹苦做的。这种发自内心的养育既是人性的体现,也是家庭责任感的一脉相承发扬。
其实,要让他们感受到担负的社会责任。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社会的建立,应在每个和谐家庭的基础上产生的。当被遗弃的孩子长大后了解到自己身世的真相时,他会如何仇视自己的亲生父母,这种仇恨容易使孩子的身心受到巨大的伤害,伤害进而有可能转变为敌视整个社会。因此,不遗弃自己的亲生骨肉也是对社会的尽职尽责,是对和谐社会做的贡献,说到底,只有培养年轻父母的责任意识,让他们有一颗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心,让亲情压倒一切外界的困难,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崔立锋)
为人父母要多学法律知识
为了还赌债,为人父母狠心把自己的亲生儿子卖掉,我们感到可悲又可恨!回想起来,社会上存在很多遗弃孩子的现象,如有的因孩子患有残疾,就把孩子遗弃在医院或路旁;有的因为是生了个女孩,就将小孩遗弃或卖掉;有的小孩因是非婚生育,未婚父母不想承担责任,甚至还出现有人把亲生孩子杀死等等,这些行为给家庭带来了痛苦,使得政府要用一定的人力物力去管理抚养这些孩子,更严重的是给社会带来了负面的影响。
笔者认为,遗弃孩子的行为是这些父母人性泯灭和道德沦丧的表现,其实为人父母遗弃孩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一旦被起诉,是要判刑和坐牢的。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这些父母将血浓于水的亲情践踏得体无完肤的呢?可以这样说,这些父母就是法盲,人性卑劣丑陋,没有亲情、没有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心,这些行为等于是犯罪,犯罪就要受到道德的遣责和法律的惩罚。
所以,我们奉劝那些父母,特别是年轻父母,要多学法律知识,培养责任意识,加强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心,不管在任何困境下都不要遗弃孩子,都不要触犯法律。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力度打击那些遗弃儿童,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反对非婚生育和重男轻女的思想。(李荣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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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进校打球,就殴打自己的小学校长?
本报4月11日A5版报道了4名中学生,可能因为被自己曾就读过的小学校长拒绝进校打球,而打了自己的小学校长。据目击者称,9日下午5时半左右,坡山小学校长刚走出校门,就被附近4名身着校服的男中学生用粗言攻击,校长回问原因,结果被4名男中学生殴打。他们用箩筐罩住校长的头,然后一拥而上殴打,有一个青年还顺手将牛杂热汤泼向校长,校长的脸部和额头被打伤,眼角被缝了4针,也许还有烫伤。此事发生后,一名坡山小学的教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件事情让他非常失望。他说:“这些学生都是坡山小学毕业出去的,自己教过的学生毕业后对教师做出这样的事情,心理的创伤比生理的创伤更大。”你对此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