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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病的85岁母亲遭子女抛弃 因饥饿等在中秋节凄凉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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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1-12-15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图为昨日庭审现场。 李昌正 摄

含辛茹苦地将四个儿女抚养成人,不想晚年多病的她在最需要照顾的时候,遭到子女抛弃—— 本应阖家团圆的中秋节85岁的她却在凄凉中离开人世

法医鉴定,因为饥饿等因素导致老人死亡

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农村,很多老人面对不孝,往往选择了沉默

孩子!如今,我的脚站也站不稳,走也走不动。所以,请你紧紧地握着我的手,陪着我,慢慢地,慢慢地。就像当年一样,我带着你一步一步地走……

她叫王荷英,家住临海市涌泉镇前坊村,丈夫很早就去世了,她含辛茹苦地将四个儿女抚养成人。

不料,在她进入耄耋之年,最需要子女照顾的时候,却被亲生儿子遗弃,在万家团聚的中秋之夜,饿死在村老年活动室的厕所旁,而这一天,刚好是她85周岁的生日。

昨天下午2点30分,这起去年中秋节发生的遗弃老人案件,在临海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

缘起分家赡养协议

母亲入住大儿子家

王荷英膝下共有两男两女。在临海涌泉镇前坊村有个习俗,儿子成家后可以分家各自独立居住,但母亲的赡养要由儿子承担。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在村干部的建议下,大儿子冯济法和小儿子冯济明写下了分家赡养协议。

在协议中,母亲入住大儿子家,日常生活开销由两个儿子共同承担。按照当时农村生活条件,兄弟俩每人每年还要给母亲300斤的口粮。

接下来的六七年里,两兄弟都按照协议,共同承担起赡养母亲的责任,并将口粮折合成现钱,每年给母亲赡养费300元,后来增加到每年600元。

当时,王荷英的身体还算硬朗,还时常去小女儿那照顾小外孙。白天,她在小女儿的厂里吃饭帮忙,晚上,就回大儿子家睡觉。在外人看来,这样的日子还算比较和和美美。

多病的母亲成了烫手山芋


子女互相推诿


2008年,王荷英因为喝酒摔了几次,身体越来越差,慢慢地,生活开始不能自理,出行也需要拄着拐杖,甚至有时候,还会出现大小便失禁的情况。


一开始,两兄弟还是轮流给母亲送饭送菜,照顾生活,两个女儿也时常会来看母亲。


然而,三个月后,王荷英的病情恶化,几个子女就互相推诿,谁也不乐意照顾年迈的母亲了。


这件事情闹到了村两委。2008年5月17日,在村干部的协调下,四个子女达成了新的赡养协议,在母亲身体还算健康的情况下,把她安排到养老院。如果遇到母亲身体不适,就接回到大儿子家中照顾。养老院的费用由四个子女平摊,每人支付500元,此外,母亲的医疗费也是四人共同承担。


就这样,王荷英被子女送到了临海市区的一家养老院。


然而,在养老院还没到一年,老人的病情就不断恶化,大小便失禁也越来越严重,即使增加用药也无济于事。养老院打电话给王荷英的子女,建议让老人住院治疗。


看到母亲这种状况,家住黄岩的大女儿将母亲接回自己家中,并和妹妹商议,两人共同承担赡养费。但两个儿子对此不闻不问,也不愿意再承担赡养费。

因拒绝赡养母亲


老人被大儿子丢在门口过夜


2010年7月18日,老人的病情日益加重,两个女儿也感到已无力再照顾母亲,便决定按照之前的赡养协议,将老人送到大哥冯济法家。


但是,冯济法却以他们没有事先协商好为由,拒绝母亲入住。


就这样,老人被丢在大儿子冯济法家门口过了一夜。


第二天,王荷英的亲戚得知情况后,前来与冯济法理论。


冯济法的儿子小刚见此情景,与众人发生争执,并拿刀刺伤了三人。


2010年11月,小刚被临海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孙子小刚判了刑,大儿子冯济法就更不愿意抚养老母亲。此后,被折腾得瘦骨嶙峋的老人再度被子女送到临海市区的一家养老院。


2010年9月21日,小儿子冯济明将王荷英接回涌泉镇前坊村,并把她放在村口凉亭。王荷英说,她要自己走回大儿子家。


第二天,是这一年的中秋节。本是万家团圆的日子,原本儿孙满堂的王荷英本应在此时享受天伦之乐,然而,就在那天,村人发现,她倒在了在村老年活动室的厕所旁边,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据当时的办案民警称,老人去世的时候已经瘦得皮包骨头。


那一天,刚好是老人的85周岁生日。


事后,经临海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王荷英是因心肺功能不全及饥饿等因素导致了死亡。


日前,冯济法和冯济明被临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依法起诉。昨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但由于其他原因,法庭将择日宣布判决。

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农村


很多老人遭遇不孝却选择沉默


在临海法院办公室工作了十年的张鑫说,这样的案件在临海尚属首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也有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张鑫说,这几年,经他们法院审理的子女不支付父母赡养费的案件约有60%是发生在农村。


不过,当面对不孝子女时,很多老人选择了“沉默”。


一名多次承办过此类案件的法官告诉记者,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令很多父母不愿状告子女。


据了解,我市各地法院也通过法律咨询、就地开庭、庭审教育等方式,一直在为老年人维权。此外,老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也可以通过调解员上门进行调解此类纠纷。

记者手记


从道德上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是可耻的,是要遭到整个社会所唾弃。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父母辛辛苦苦地将我们拉扯大,不知为我们吃尽了多少苦头,受了多少委屈,好不容易将孩子抚养成人,却不想在最需要孩子照料的时候,遭到他们所抛弃,想必为父母的心一定是凉透了。


母爱是伟大的、无条件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一直为老人的子女感到可悲,即使在整个事件中,父母可能有不对的地方,但作为子女也应表现出一份宽容。读了那么多书,难道连最基本的做人常识都没搞明白吗?


父母状告子女,绝大部分是因为子女已经无法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毕竟,是需要怎样的勇气,才能和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子女对簿公堂呢?


这里面,有太多的事情需要我们去思考,反省。http://news.taizhou.com.cn/news/2011-12/15/content_4888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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