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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成果] 两名女子在来宾街头抢幼童 生母卖儿收钱后又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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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1-12-31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穿浅色衣服的女子为刘某,穿条纹衣服的女子为赵某。网友“yang2011”摄

广西新闻网来宾讯 (记者谢奎 通讯员陈国信)“不能给她,孩子是我生的!”“马上给我,孩子是我花钱买下来的!”12月25日下午,在来宾市一家超市门口,两女子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了一出抢夺幼童的闹剧,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哭声惊动了路人,也惊动了警方。目前,涉案5名男女已被刑事拘留,其中包括被抢孩子的亲生母亲。幼童则被送至来宾市兴宾区社会福利院收养。

12月30日下午,记者来到事发的来宾市兴宾广场附近的中兴购物广场门口。

据目击者吴先生称,12月25日下午4时多,他正在摆摊时,忽然听到一阵阵孩子的啼哭声。他循声望去,只见离他约4米的地方,一名穿浅色衣服的女子紧抱幼童不放,一名穿条纹衣服的女子则使劲拉扯孩子,孩子吓得哇哇大哭。吴先生等路人以为她俩是亲戚吵架,便好心相劝。

浅色衣服女子操着来宾本地方言喊道:“不能给她,这孩子是我生的!”条纹衣服女子则用普通话回击:“马上给我,孩子是我花钱买下来的!”

此语一出,众人惊呆了。一名保安率先说:“你们俩谁也不许离开这里!”人们闻言将两名女子围住,有人报了警。

接报后,在附近值勤的来宾市城区警务警察支队五大队民警赶来调查。原来,浅色衣服女子叫刘某,今年40岁,家住来宾市兴宾区桥巩乡。那名被抢的幼童,是她亲生儿子,还差5个月才满两岁。条纹衣服女子叫赵某,今年50岁,湖南人。

此前,刘某经人介绍,欲将儿子卖给赵某为孙,价钱为两万元,约定在12月25日下午4时,由刘某将孩子带到中兴购物中心前交易。赵某把两万元交给介绍人,介绍人给了几千元给刘某后,便不见踪影。刘某收下几千元后,借故带孩子去商场给儿子买衣服,以便甩掉赵某夫妇。赵某陪着刘某转了好几圈,意识到其中有诈,于是发生了抢夺的一幕。

由于孩子在拉址中受了点皮外伤,民警将孩子送往医院检查,并将两名女子移交来宾市城中派出所处理。

随着案情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城中派出所民警又从中挖出3名同伙,除两名介绍人外,另一人为赵某丈夫雷某。

据警方介绍,刘某存在利用孩子来诈骗他人钱财的可能,这一点尚待深入调查。无论如何,双方已发生了买卖孩子的行为,目前,警方暂以涉嫌拐卖儿童罪将刘、赵等5人刑事拘留。而刘某儿子经医院检查无碍后,已送至兴宾区社会福利院。


来源链接: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11231/newgx4efe3e61-45227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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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1-12-31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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