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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拐”呼唤建立新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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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使者 发表于 2008-12-3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尽管公安等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目前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打拐"面临着许多深层矛盾。而要将"打拐"斗争引向深入,就必须从破解深层矛盾入手,着眼于建立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新型机制。

  首先我国缺少一个建立在失踪儿童数据库基础上的签定体系。去年晋江查获特大拐卖儿童案,从这些儿童被贩卖的"路线图"看,有一个儿童先后被"倒手"十二次之多,最少的也要"倒手"三、四次,如果要查到这些孩子的父母,只能一个一个环节追踪下去,有一个环节断了,就不可能再找到这些孩子的父母。晋江市去年解救出来的30个男婴中,目前只有8个找到了他们原来的家庭。战斗在打拐一线的刑警认为,如果国家能建立一个失踪儿童父母的血样库、解救儿童的血样库,可能上述难题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记者了解,2000年时公安部一度要建立"全国被拐买儿童DNA亲子库",由拐出地提供失踪儿童家长的血样,拐入地提供可疑儿童的血样,两相比对后即可确认孩子的亲生父母,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设想最后没有得到真正实施。

  其次,各地警方打拐协作机制亟待建立。以去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云南昆明市"10·8"拐卖儿童案为例,福建和云南的警方在公安部督办前事实上都在独立进行侦查,由于双方交换信息,才"偶然"发现两个省侦查的案件实际上是一起案件,这才进行并案调查并取得突破性进展的。云南省和福建省的一线打拐干警认为,在打拐这个问题上,由于涉及到拐出地、拐入地和流动地多个省区,调查非常困难,目前通行的做法是由公安部开会协调,挂牌督办,但督办案件一般比较重大,需要申报、审批等,公安部能否建立一种协调沟通长效机制,如经常性的信息交换机制等,以便处理常规案件,以利于各省公安部门联合起来打击拐买犯罪。

  第三,打拐是一个社会综合工程,仅靠公安一家之力难以支撑,亟待建立起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合打拐机制。记者在基层调查时发现,地方打拐的警力和经费严重不足,2003年云南全省的打拐专项经费是80万元,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导致一些地方公安机构即使掌握了线索也没办法追查下去。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对打拐的经费支持力度。从另一方面来看,现有的一些网络和渠道没有很好利用,如各地计生部门在基层有密集的网络,定期的计生排查可以掌握很多不明婴幼儿的信息,各地民政、卫生等部门也掌握许多这方面的信息,但由于这些部门间没有一个协作的机制,一些信息无法传递给公安部门。记者在福建安溪县采访时了解,该县正在探索建立计生、民政、公安等系统就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通报机制,2000年以来,安溪县计生部门在日常排查中就发现15名可疑婴幼儿,报告给公安部门后发现这些婴幼儿全部都是被拐卖来的。这种机制的建立将节约许多警力和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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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爸 发表于 2008-12-6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确实是一个机制体制上的问题。打拐目前在我们国家还不能算上公安工作中的重点,被重视的程度还远远不够。

如果能建立一个官方的DNA资料库的话,最起码能从技术上解决很多问题。比如被解救儿童安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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缥缈月 发表于 2008-12-6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本人加入时间尚短,对很多情况还是不太懂,

 

所问的如有唐突还请体凉。

  1. 上面所说的,有没有政府机构注意过?
  2. 如果没有,我们有没有办法让他们知道?

唐突之处还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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