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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孩子刚找回 狠心娘亲再逼幼女街头卖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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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8-10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羊网 2007-09-25 09:33:48
9月17日刚刚通过本报寻找到走失孩子,未料第二日狠心娘再逼幼女街头卖花 策划:张英姿采写:魏凯冯晓霞陈丽丝(实习生)摄影:李小萌王辉(实习生) 通过本报“中秋寻亲圆梦”行动,9月17日黄女士在广州救助管理站找到了她的女儿———6岁的阳阳。当日,在救助站里,黄女士当 着所有人的面哭诉“再也不让她去卖花了”。令人震惊的是,就在黄女士把阳阳领出救助站的第二日,阳阳又被她逼着在天字码头附近卖花,并于9月23日再次被送回救助站儿童保护中心。昨日中午,黄女士又来到救助站试图带走阳阳,觉得事情蹊跷的救助站工作人员立即报警,但警方调查后确定黄女士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有效,救助站工作人员也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阳阳再次被她带走。 “一天只吃两顿,最爱吃白菜” 昨日下午,记者在救助站再次见到6岁的阳阳,她梳着小辫子头顶还扎了根小红绳子。问她腿上怎么有一块小疤痕,她调皮地回答是自己撞伤的。当记者问她怎么又上街去卖花了,她一本正经地讲起了道理,“妈妈说家里很穷,没钱了就要我们去卖花。”这个可爱的小女孩跟记者算起了卖花账,“姐姐一天能卖30块钱,我一天只能卖10块钱,有时候只能卖5块、2块钱。”“那你没卖到钱妈妈会打你吗?”记者问,“妈妈会骂我,但是没有打过我,骂我就骂一下。” 令人感到心疼的是,阳阳清楚地记得自己卖花的时候一天只能吃两顿饭,“午饭和晚饭,早上睡觉没饭吃,我最爱吃的是白菜和萝卜丝!” 救助站报警核实户籍无误 救助站儿童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昨日中午1时许当黄女士再次来领人的时候,他们觉得这个母亲出尔反尔的行为非常让人难以理解,“哪有母亲把孩子一次次往火坑里推的?”心生疑窦的工作人员随后报警。 随后,开发区东区派出所的民警来到救助站将黄女士带走调查。经民警向黄女士户籍所在地的警方核实,她确实有一个6岁的女儿名叫阳阳,并且所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均没有问题,警方最后将黄女士释放。黄女士立即凭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将阳阳领走。 而据记者了解,虽然黄女士持有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没有问题,但仍存在她是冒领小孩的可能。由于户口本上并没有阳阳的照片,因此,只要她事先把户口本上自己亲生女儿的名字和年龄强迫其他小孩记下,那么这个小孩就成了她的“亲生女儿”了。 对于认领程序上存在的这个漏洞,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我们只能凭身份证和户口本来核实双方身份。像黄女士这种情况,虽然知道她很有可能再让阳阳去卖花,但除了对她进行劝阻和教育之外,我们也没有办法。” 律师说法:阳阳母亲逼女卖花违法 昨晚,记者采访了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均科,高律师表示,黄女士一再让6岁的阳阳上街卖花的行为,绝对是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如果她是冒领阳阳,一旦查实肯定要负相关的刑事责任,严重的可以按拐卖儿童治罪;即使她不是冒领,阳阳是她的亲生女儿,她的这一违法行为也可以受到制裁,具体可由阳阳的其他亲属向法院提出起诉,证明黄女士存在逼迫女儿劳动的行为,并要求剥夺黄女士对阳阳的监护权。

http://www.ycwb.com/xkb/2007-09/25/content_162932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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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10-11 23:33

求求您们帮我把话传给胡锦涛总书记

剥夺她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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