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8-22 9:21:33 来源:聊城晚报 编辑:张丽敏 进入论坛 本报讯 21日,湖西办事处的赵大爷致电本报称,半个月前他捡了一个弃婴,但他年事已高,无力抚养,现在想给孩子找个家。 据赵大爷介绍,半个月之前的一天早晨,他在送孙女上学的路上,行至火车站西邻时看到一个弃婴,一群人正在围观。赵大爷看到孩子可怜,越看越不忍心,生怕孩子久留路边有什么闪失,。于是就把快孩子送到了东昌府区人民医院。 经医生全面检查,这个女婴,体重2斤3两,身体健康。最后,赵老汉委托医院代养,而自己则四处去为孩子找“家”。如今,医院不断地催着赵大爷为孩子办理出院手续。 赵大爷说,如果他有收养条件,就留下这个孩子,但他年事已高,无力抚养。他希望通过本报给孩子找个“家”。 21日,记者就此咨询了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只要当事人年满30周岁,有一定经济基础,并有抚养和教育能力,且无子女,便可到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弃婴。对该弃婴的归宿,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夏晋瑾 实习生 文秀维) http://www.lcxw.cn/Html/LCshehui/0882209222367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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