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参与拐卖初三女生,高三复读生张某近日被政和县法院以拐卖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张某出生于贵州一个偏僻的农村。2007年,张某高考失利,父母要求其复读。然而,张某已无心念书,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结识一个自称“李浪”的社会青年。
今年3月的一天,张
某和李浪碰到女孩丹丹(化名)。丹丹读初三,是张某的“哥们”,两人半年前在酒吧认识。
见张某和丹丹很熟,李浪便称可以介绍他们到福建打工,路费他出。张某当即同意,还鼓励丹丹一起去,丹丹答应了。
次日,在遵义往福建的途中,李浪私下对张某说帮丹丹找个“男朋友”,挣来的钱两人平分,张某没有反对。随后,他们将丹丹骗至政和县外屯乡一户人家中,强迫她嫁人。4月21日,丹丹被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一名中年男子。
当晚,丹丹向中年男子哭诉是被骗来的,张某只好把钱退给人家。后又看一户人家,丹丹还是不同意,交易再次告吹。4月29日,张某、李浪把丹丹带到南平找到当地人马科(化名),在马科的帮助下把丹丹给卖了。
当天下午,3人分赃时,马科、张某被当地警方抓获,李浪逃脱。
“结婚”的第二天,丹丹向买主哭诉自己是被人拐卖的,并告知自己的真实身份。5月15日,买主把丹丹送到公安机关。(记者 刘清华 郑和兴 罗佛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