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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街活动] 2012年6月23日端午节苏州志愿者扫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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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士 发表于 2012-6-24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战士 于 2012-6-24 18:56 编辑

       端午节被古人认为是毒日恶日,所以有驱毒求平安的习俗,昨天我们几个人冒雨出去小小地驱了一回毒,贴出来同大家分享交流。

       21日志愿者小刺猬说在观前街看到有两位妇女带孩子乞讨,报警后警察未出警;从照片上看,其中一名孩子处于“昏睡“状态,志愿者二月格桑(我们尊称晴姐)和我们商量端午节这天去看看;为此我们还特意打印了一些相关材料以备不时之需;材料如下:

       天气预报称端午节这天苏州是阵雨,晴姐说如果雨大了就不去了,只是当天早上她住城南漫天雨,我住城北满天云,纠结到上午九点大家决定还是去看看,我急急忙忙赶车结果把材料落下了!

       我到的时候晴姐和小刺猬已经和其中一位乞讨的妇女交谈上了,大概是嫌我们烦,她和我们打起了游击;另外一位也在,我们没去打扰她,直接去了旁边的观前街派出所报警,大概的过程是,一位热情的民警和我们一块去找那两对妇女孩子,把其中一对带回了派出所,该妇女能写下自己的名字,能说出自己的籍贯,只是不记得身份证号码,经过不断核实比对后确认她们是母子;如下图,贴出照片是希望别的志愿者以后如果再遇到她们不用再去报警核实了;未经过她们同意,希望她们谅解;
QQ截图20120624184630.png
       下图是在去派出所的路上晴姐一直为她们打伞遮雨;我们一直再安慰她们说不要怕不要怕,我们是来帮助你的!感觉那个小男孩有些。。。
QQ截图20120624184739.png
       另外一位则坚持不肯去,但能说出姓名、籍贯、身份证号,我们拍了照片回所里对比核实,确认她们也是母子;
QQ截图20120624184648.png QQ截图20120624184714.png QQ截图20120624184729.png
       两人均是甘肃岷县人,但彼此不认识,因为家里穷又遭了天灾所以才会出来乞讨,下图的小女孩是第二胎没有户口,据妈妈说只有交了一千多块钱才能给办二胎证;因为怕身份证丢失所以未带在身上。

       又是甘肃岷县,我自己在苏州就遇到过不同的四位,网站也有其他扫街的帖子说起过那边乞讨的妇女;说句题外话,像西北和云贵两省等一些比较贫困的地区,一些人背井离乡出来乞讨也是没有办法,大家对她们不要过于苛刻,我们不理解他们的“愚昧无知”就像他们不理解我们的“义正辞严”一样,温饱问题不解决什么文明都是P话,我们不能有一点点“何不食肉糜”的荒唐思想!

       期间晴姐对她们说愿意给她们找份工作,小孩子也有人照顾,并留下了手机号码;晴姐说这些的时候我一直给她使眼色,不过她没看见,我悄悄把她拉到一边小声说我们网站可不承诺这些啊,她笑着说自己的朋友开了一家快餐店急需人手,管吃住,一天工作六小时,月薪2800元;去所里的那位妇女说愿意考虑考虑,他们去派出所比对核实的时候我留下来盯梢,和另外一位妇女聊了一会,刚开始她很排斥很警惕,但是当我们聊起她们那的地方戏、储水窖和麻孚(方言,一种食品,我在甘肃农村待过几天)时,她才慢慢放松下来,并且问起那家快餐店有多远、招几个人、一个月给多少钱等等;

       晴姐她们回来后说比对结果没问题,然后她再次向她们表达了愿意提供帮助的意愿,并提醒她们尽快给一个回复,然后大家就分开了------都快下午一点了,晴姐说她还要回去给家人做饭!晴姐,我们不希望你做公益影响到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

       我们在向值班民警反映问题的时候,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心里难免紧张激动慌乱,该死的我把材料还忘带了,所以并没有清晰地表达出内心所想,他也不断地问我们一些比较专业的问题,比如:你凭什么怀疑?你凭什么检查他的身份证?你凭什么把他带回所里?你凭什么采集孩子的DNA样本?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他不断打断我的话实在让人恼火,我们平静下来用手机查找了一条新闻(就这个:乞讨儿童采集DNA 公安部严厉打击拐卖儿童事件
http://www.xzrx.com/news/2011/0211/article_11548.shtml)给他看,并且强调请他不要打断我的话,然后说:像这种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街头乞讨的人,我们作为普通民众因为怀疑孩子的来历报了警,作为警方,你们无论是从道义上还是从城市文明建设方面是不是都应该去核实一下,如果他们不能说明他们的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之类的,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你们是不是应该对儿童采集DNA样本,检验后将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大意如此,原话可没这么利索);值班民警他很快就给了答复:你跟我们领导说吧!电话拨通,领导第一句话:你是哪个部门的?还好他没有问我们那三个人类终极哲学问题,我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领导很干脆:现在就派民警前去核实!

       我说这些不是发牢骚,我们遇到的,其他志愿者过去、现在、将来可能也会遇到,问题出现在哪呢?一些新闻报道让我们开始对JCZF非好感,可能在有些民警看来我们志愿者=瞎添乱+幼稚!而在有些志愿者看来有些民警=不作为+冷血!真正意义上的交流和沟通还没开始,彼此就已经给了对方错误的定位,还谈什么互相理解和尊重呢?事实上,当我们带着平和的心态有理有据地表达出我们的观点和意愿时,值班民警很快就给了我们满意的回复,其中一位还和我们聊了很多。他们忙前忙后楼上楼下的饭也没顾的吃,我真想给其中一位送一束花!倒不是因为她是女的,我天生对警察士兵有好感!若能上天必向刘洋求婚!

       最后再说一句,半天都没路人向那位乞讨妇女面前的碗里放硬币,当我跟她聊天的时候倒是不断有人开始给了!两个孩子都是四五岁的样子,那个小女孩一点也不怕生,如果能及早得到救助,这段心酸的乞讨经历对他们将来的影响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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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浪人 发表于 2012-6-2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实际的案例,看来非常收益,以后遇见类似情况就知道怎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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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剑画 发表于 2012-6-30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战士,二月以及苏州的志愿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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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玥玥 发表于 2012-7-1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甘肃有个乞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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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乖乖 发表于 2012-8-20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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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 发表于 2012-8-28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苏州志愿者辛苦了。

甘肃出来乞讨的人相对而言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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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2-8-29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战士 于 2012-8-31 09:36 编辑

求学期间在西北生活过一段时间,那里民风淳朴,这是喧嚣城市永远也无法体会的!甘肃部分地区是很贫穷落后,这是因为其所处地理位置偏西北因而经济发展不迅速,我希望大家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说句不是很合适的话,如果说贫困地区的愚昧落后是情有可原的,那发达地区的堕落腐败就是不可原谅的!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出台很多政策照顾城市的发展,农村也为城市的工业发展提供大量资源,现在城市富裕了也该反哺一下农村,只有大家共同富裕了才是能真正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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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吉 发表于 2012-8-31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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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2-9-1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战士 于 2012-9-1 15:54 编辑

8月30日有人发帖称在苏州市观前街地下人行道发现一对乞讨母女,孩子疑似河南失踪宝宝李静怡,链接;
31日我和晴姐看到帖子时发现她们就是之前扫街遇到的母女,已经在派出所登记,孩子是超生,所以没户口;乍一看确实挺像李静怡,但是大家都没有注意孩子下巴和左脚是否有明显的伤疤,既然家长说像,苏州志愿者三寿去来一趟查看,但是当时没有找到;今天我们再去的时候找到了他们,确认孩子的下巴和脚部都没有伤疤,应该可以确定不是李静怡,因为上次端午节的时候已经跟这位母亲聊过,所以她认出了我们,还笑着问起上次帮她找工作的事情;小女孩四岁,不怕生,很爱笑,还是那句话,越早得到救助,这段心酸的乞讨经历对她将来的影响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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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2-9-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另一个通道我们还发现一位母亲带着两岁半的男孩和一个六个月大的男孩在乞讨,孩子的年龄是母亲说的,她还说跟上述这位母亲从小就认识,就是经她的“劝导” 七八天前才从老家来苏州的!我们带了糖和零食给孩子,母亲并没有很排斥和戒备的样子,跟我们聊了很多家乡和自己老公的事情!这回注意观察了,孩子裸露的部位没有伤疤之类的特征!因为感觉孩子是亲生的,所以没有报警!
其实我挺担心另一种可能,孩子活泼好动,真怕他被拐或走失了!但愿我是乌鸦嘴!
QQ截图20120901153612.png QQ截图20120901153546.png QQ截图20120901153629.png QQ截图20120901153651.png QQ截图20120901153715.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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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2-9-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自开展以来就伴随诸多质疑
828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就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首次发声。公安部表示,自网民自发行动开展以来,被拍的基本没有被拐儿童,建议随手拍发起人要谨慎从事,不能让爱心廉价支付,更不能让无辜者心灵受伤。(节选)
https://bbs.baobeihuijia.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8295&page=1#pid396698pid396698


说一下个人的看法:
我们和乞讨母女交谈的过程中总会引来很多路人的围观,当我们跟着民警把他们带回派出所登记的时候,小孩子略带惊恐的眼睛让我印象很深;我们的善心是不是有些激进了,这会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随便给他们拍照并在网上公布传播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怎么办?随手拍的行动,之前我是赞成的,但现在犹豫了,我不同意某些人说的这些人已经把自己卑微到要在街边露宿乞讨的程度了就不应该在意被人家拍摄不应该觉得损害了自己的尊严的说法,伏尔泰说: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换一下:我不赞成你的生活方式,但我愿意誓死捍卫你应有的尊严!
虽然我们是在做好事,但有时在做事的方式上确确实实有很多做的不对的地方;那么怎么办呢?我想,一方面,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里,我们要有类似情商智商一样的网商,以辨别事情的真伪善恶,不能以讹传讹人云亦云,起码要有自己的初步判断,即使没有人会追究你的责任,但也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一点!另一方面,行善和侵犯他人利益相冲突,那就两害相权取其轻,具体到与乞讨流浪儿童打交道这件事,我们可以带着零食,坐下来和颜悦色和他们聊聊,直到她们相信了我,直到那个孩子不再害怕,脸上露出了笑容,我们再和民警核对她的信息;我知道这很难,但可以去尝试!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这可以抵消我们内心“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内疚感”;
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但我们在思考,我们在争论,我们在完善!“随手拍”引来这么多争议,这本身就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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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2-9-1 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南阳吧那个帖子时,我和晴姐都觉得不是李静怡,一是年龄不对,二是凭印象以及看之前的照片都没发现孩子下巴及脚部有明显的伤疤;再说如果真是李静怡,那位乞讨妈妈应该不会带着她在观前街这个固定的地方待上起码几个月时间;但是因为李静怡家长认为像,我们还是要去确认一下;志愿者三寿那天没有找到,然后我跟晴姐说,如果明天我们再找不到的话,那个贴子里肯定会有人说孩子已被人贩子转移,说不定还会说苏州志愿者不积极救助之类的过激的话;晴姐在几个群里召集志愿者,是考虑如果在观前街找不到她们,大家就要分头去石路、汽车站和火车站去找了;晴姐腰有伤,走不了几步就要坐下来休息,今天集合的志愿者除了晴姐和我就是她十岁的女儿,前一天约好的人集体都爽约了!幸好在另一个通道就看到了那对乞讨的母女,否则实在不知道如何办了!

说实话,我觉得普通人行平常善,力所能及即可,所以不赞成晴姐这种“拼命”式的做事方式;但是也觉得心不在焉更不可取;志愿者做事,不是说我有时间了我有心情了我高兴了,那就搞个活动聚聚,而是说,现在有个事情需要有人来做,你能抽出时间精力帮一把吗?如果你答应了,你能尽力做好吗?做志愿者不是生活中一道开胃菜,参加活动也不是向别人炫耀的谈资;如果我们再用心一些,再真诚一些,再努力一些,或许就会做得更好一点。我们不愿看到仅仅依靠“剥削”个别志愿者的激情来发展壮大组织或者去做成一件具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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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格桑 发表于 2012-9-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看到那对母女时我心里很乱,(是愧疚)。女孩对我没有介意,还把手里的饼干给我吃。我只能在这里对他们说:“对不起”我又一次打扰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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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随风 发表于 2012-9-1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件事都有它的双面性吧。如果能够帮助到这些需要帮助的人就应该朝着这个方向走下去。只是注意自己在做事的一个度,把握住。希望大家的努力能够起到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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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2-9-1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战士 于 2012-9-2 10:05 编辑

那个小女孩一直在笑,那两个小男孩活泼可爱!人人生而平等吗,不是!

下面这个帖子是2012年4月1日在园区娄江路古娄新村公交站台附近拍到的一妇女带3岁左右女孩行乞,她们也是甘肃那边的;前些天路过时又看到了她们,孩子很好动,一个人在那玩耍!
https://bbs.baobeihuijia.com/thread-10473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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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nu 发表于 2012-11-1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觉得是否亲生暂且靠后,关键是孩子状态。孩子胖乎乎,意识清醒,没有明显伤痕,暂时认为可以接受。如果小孩骨瘦如柴,伤痕累累,终日昏睡,那就一定要管。遇到这种小孩,不管他来源如何,起码够上虐童了。你不管拐卖儿童,你也不管虐待儿童?我报警报的不是拐卖儿童,我报的是虐待儿童。公安部放屁也信,我宁愿信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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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cute 发表于 2012-11-5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受苦受累的还是小孩子,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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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dsl 发表于 2012-12-17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司空 于 2012-12-17 11:59 编辑

永远支持宝贝回家活动,继续发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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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elly 发表于 2013-6-27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带着清醒孩子乞讨可以聊聊再看看是否能值得帮,但是总是戴着昏昏熟睡的孩子就要报警和求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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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st_507 发表于 2013-7-4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要看小孩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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