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残疾人被“出租”用来乞讨
“租人者”被上犹警方治安拘留
近日,上犹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利用残疾人乞讨的违法者时某、刘某夫妇分别处以治安拘留10日,并处罚款共计1000元的处罚。
近日,上犹县公安局巡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上犹县城街道有3名残疾人正在向过往行人乞讨,样子很可怜,有可能是被人利用的。在现场,民警发现,这3名残疾人上身赤裸,在寒风中冻得直打哆嗦,引来众多行人的关注和议论。面对民警的询问,3名残疾人均称自己是单独来上犹乞讨的,没有同任何人联系。但经过一番调查走访后,民警还是在县城沿江路的某旅社找到了利用3名残疾人行乞的幕后指使者时某、刘某夫妇。
据查实,3名残疾人均系河南省周口市人,时某夫妇系安徽省太宫县人,经3名残疾人的父母和时某夫妇事先协商,由时某夫妇负责这3名残疾人的衣、食、住、行等,3名残疾人负责外出乞讨并将乞讨得来的钱交给时某夫妇,等到年底回家,除去开支后由时某夫妇分给每名残疾人的父母1万元钱,基本上等同于父母把残疾人“租”给了时某夫妇。(杨浩瀚、徐坚华)
http://www.gndaily.com/NEWS/2009-1/20091137294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