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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沿街乞讨 --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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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五月 发表于 2007-6-3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时间: 05-13 09:41 作者:曹吉良 胡卫国 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
  5月10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拐骗儿童案,骗取儿童进行街头乞讨的姚凤刘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法院查明,现年46岁的姚凤刘分别于2002年8月和2003年农历正月,以带孩子到外地表演杂技、唱唱歌、跳跳舞可以赚大钱为由,先后骗取了未满14岁的永某和孙某的信任。在骗得孩子父母的同意后,姚凤刘将2名孩子先后带至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沿街乞讨。姚凤刘让两名孩子穿着破烂衣服或不穿上衣,在人行道上采用跪、拦等方法,向路人进行乞讨。因不堪忍受姚对他们的乞讨要求,今年1月26日,永某向公安机关求救。责任编辑: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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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红五月 发表于 2007-6-3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谎称表演杂技胁迫儿童乞讨 一男子在沪被批捕
  43岁的安徽籍无业人员姚凤刘,拐骗多名儿童并胁迫他们在浙江、江苏、上海等地沿街乞讨。昨天,上海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拐骗儿童罪依法批准将其逮捕。
  姚凤刘以招收儿童到城市进行杂技表演为由,前往安徽农村骗取儿童家长的信任,将他们带走。到达城市后,姚某胁迫他们一早起床,到人多的地方跪下乞讨,大冷天也让儿童赤膊。他每天从中收取几十元至数百元的乞讨费。一旦有儿童逃跑,被他抓回来后就用木棍打、皮带抽。为掩盖真相,他不时与儿童家长通电话“报平安”,并让人带些钱给他们。
  去年下半年至今,姚获利数万元,在老家造楼盖房。
  谎称表演杂技胁迫儿童乞讨 一男子在沪被批捕一文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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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贝 发表于 2007-6-10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才4个月?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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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自愿者 发表于 2007-6-13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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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百合 发表于 2007-6-14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一定都会得到法律的惩处的,只是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我们社会上每一个人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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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宝妈妈 发表于 2010-11-3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才四个月???!!!他非法获利数万元!!对孩子的身心造成的摧残和伤害怎么弥补??!!太轻了!!!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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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zeeee 发表于 2010-12-10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国度.....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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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的无耐 发表于 2011-2-11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4个月,唉,要气死人啊,出来肯定还会做这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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