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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天有眼

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何认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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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12 14:26
拐和买的都因该受罚,拐的枪毙,买的不低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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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13 00:25
对拐骗儿童罪的量刑太轻了,抓到就枪毙,买小孩的也是贩卖生命的始作俑者,同样枪毙,家庭里失去亲人是多么痛苦的事,你们这些狗日的法学者们还制定法律,把你们自己家的孩子弄掉你们自己试试看自己是什么样的心情,一群王八蛋狗日的法学者们,还有人大制定法的这些披人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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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14 10:26
1997年的 法律不适合现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法律是给一些人改过自新的 机会,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的伤害。有的地方要改变了。

点评

游客
抓到了一律死刑..支持  发表于 2014-7-4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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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25 23:15
游客 58.50.181.x 发表于 2013-8-9 23:33
拐卖妇女儿童的抓到了一律死刑。就是因为判刑太轻了,一个酒驾还要七年了。根本不用考虑什么情节严重,只要 ...

只要是这种人渣  枪毙加暴尸   甚至如果王八蛋已干过的  直接极刑绝不为过  我相信肯定 没人会说政府做得不对。。。。。猪狗不如的败类  干这事的他们家及亲戚全部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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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26 10:50
支持国家抓到一律严惩、因为他们已经是猪狗不如的畜生。凭什么他们拐卖了别人家的小孩让别人痛苦(痛不欲生)。最好是有连带的责任,直系亲属应该也要判刑,凭什么他们拐卖了别人家的小孩让别人痛苦。这样可以一人犯事多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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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27 13:30
游客 182.147.137.x 发表于 2013-7-17 08:43
我说刑法对拐骗儿童罪的量刑太轻了,抓到就他妈的枪毙那些狗日的挺而走险的侥幸心理就不会那么高了。

支持你!刑法对拐骗儿童罪的量刑太轻了,抓到就他妈的枪毙那些狗日的挺而走险的侥幸心理就不会那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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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27 13:33
游客 222.189.55.x 发表于 2013-8-8 09:01
对于拐卖人口的,直接死刑。家庭里失去亲人是多么痛苦的事,看到这些拐卖人口的,就想把这些人刮了。

同意!绝对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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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5-27 13:35
游客 58.50.181.x 发表于 2013-8-9 23:33
拐卖妇女儿童的抓到了一律死刑。就是因为判刑太轻了,一个酒驾还要七年了。根本不用考虑什么情节严重,只要 ...

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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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鹅的风铃 发表于 2014-5-31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卖妇女儿童,拆散了多少家庭,酿造了多少悲剧,中国现在的法律的确不够完善,在道德上那群人就不应该被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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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5 20:37
必须死刑    为什么法律这么不公平  拐卖儿童至少应该和贩毒同罪或者判刑更重才可以
拐卖儿童对家庭造成的影响比贩毒更严重   赶紧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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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0919 发表于 2014-6-10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量刑太轻了  人贩子抓到了就应该直接判死刑
他们让那么多的家庭妻离子散 让那么多无辜的人终日生活在痛苦中 他们就应该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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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山哥 发表于 2014-6-11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不发达,拐卖判刑轻,应该是前些年妇女儿童被拐的一大主因。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拐卖判刑的加重,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逐步改变,妇女儿童的被拐现象会逐步减少。但是现在,仍然有很多工作需要我们志愿者去做,我们仍然需要加倍努力,任重道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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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6-13 16:57
不能给这些人贩子活路!!这些人作孽使多少人家破人亡啊!!!强烈要求无期、死刑,要不镇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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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明媚奶奶 发表于 2014-6-28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贩毒可以判死刑,贩卖生命就应该直接判死刑,买小孩的也是贩卖生命的始作俑者,应判无期徒刑。重刑之下,才能更好地遏制贩买人口的案件发生。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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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天有眼 发表于 2014-7-1 2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相关法条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要点】

(一)成立条件

1.行为对象:必须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如果对方“放鸽子”的,由于不存在被拐卖的妇女,属于不可罚的不能犯,不成立犯罪。

2.危害行为:收买行为。收买不同于收养:后者表现为单纯接受儿童为自己的家庭成员,而不是用金钱、财物买回妇女、儿童。

3.责任形式:故意,要求不以出卖为目的。

明知他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仍然向其提供被收买妇女、儿童的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或者其他帮助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共犯论处,但是,收买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外。  

(二)罪数问题

1.收买后有拘禁、伤害、杀害、侮辱、虐待、强奸等行为的,应当并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其间存在强奸行为、非法拘禁行为的,直接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存在故意伤害、侮辱、猥亵等行为的,数罪并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性关系”就是指正常的性交行为(文理解释)。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成立非法拘禁罪;用人单位以限制人身自由方式强迫其劳动的,成立强迫职工劳动罪;故意伤害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侮辱的,成立侮辱罪。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通常要求收买和出卖行为时间接近。法 律教 育网

注意:按照有关司法解释,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收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违背被收买妇女的意愿,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

(2)阻碍对被收买妇女、儿童进行解救的;

(3)非法剥夺、限制被收买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情节严重,或者对被收买妇女、儿童有强奸、伤害、侮辱、虐待等行为的;

(4)所收买的妇女、儿童被解救后又再次收买,或者收买多名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5)组织、诱骗、强迫被收买的妇女、儿童从事乞讨、苦役,或者盗窃、传销、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造成被收买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7)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刑法第241条第6款还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注意:

(1)“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只限于可以不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刑事责任。被追诉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有关单位反映,愿意让被收买妇女返回原居住地,或者将被收买儿童送回其家庭,或者将被收买妇女、儿童交给公安、民政、妇联等机关、组织,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收买妇女、儿童没有实施摧残、虐待行为或者与其已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但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依法适用缓刑。

(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4)多名家庭成员或者亲友共同参与出卖亲生子女,或者“买人为妻”、“买人为子”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一般应当在综合考察犯意提起、各行为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等情节的基础上,依法追究其中罪责较重者的刑事责任。对于其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必要时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http://www.chinalawedu.com/sifakaoshi/ziliao/wa20140701152925154843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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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2 11:09
如果白天见在路边将孩子抱走了,不知去向,是不是属抢劫,应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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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4 11:02
拐的儿童长得象得花一样漂亮,也不能要,实在想要宝宝可以去灾区或是贫困,或是福利院地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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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4-7-4 14:29
抓住了,直接吊起来,用小刀一刀一刀的割肉,直到割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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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之光 发表于 2014-9-22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游客 119.146.197.x 发表于 2013-8-9 13:16
贩毒可以判死刑,贩卖生命就应该直接判死刑,买小孩的也是贩卖生命的始作俑者,应判无期徒刑。重刑之下,才 ...

对,就应该加重刑罚,希望国家相关人员能重视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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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有大爱 发表于 2014-9-23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应该增加爱心教育投入,在培养未成年人文化课的同时,注重情感培养,为祖国培养有爱心的未来。

但凡是拐骗别人孩子的犯罪嫌疑人,忍心拆开骨肉亲情,就是心中只看到钱,而缺乏爱心、良知。所以,我们的教育不能再进行功利化了,应该培养孩子们有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有良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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