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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认真开展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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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 发表于 2009-5-7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陕西省司法厅认真开展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

 

2009.05.07

 

 

为有效预防、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单位的要求,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就全省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将预防、打击和减少拐卖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行为作为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进一步明确职责,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预防、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反拐意识,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能力。要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妇女儿童反拐意识教育,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强刑事、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要在流动人口聚集的火车站、汽车站、航空港、码头、娱乐场所、旅店开展反拐法制宣传工作,防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犯和被劳教人员的教育和改造,减少和消除其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加强对服刑、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鼓励坦白、检举、揭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从中发现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线索。
  四是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优先受理涉及被解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代理妇女儿童诉讼,提供非诉讼代理服务,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建立起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职责任务,整合资源,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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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7 13:39:3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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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6 15:11
报 案 材 料

                报案人:魏树芳 74岁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区公安局、化工区派出所:
我女儿魏姜利,女,37岁,身高1.53米,曾有精神病史,说陕西话或普通话,于2007年6月8日下午3:30分从陕西咸阳朝阳一路东风花园外失踪,经多方寻找,至今没有找到。走时上身穿橘红、橘黄色相间短袖衣,下身穿深兰色条格裤子,棕红色半高跟凉鞋,焗黄色披肩发。失踪的第二天既6月9日向所在辖区化工区派出所报了案,又急时在咸阳电视台播寻人启事11次和华商报报载寻人启事两次,虽然多次接到好心人的电话,可经我全家查找落实,都不是。
我女儿丢失现已三个多月,我们心急如梵,痛苦不堪,我们从北找到永寿县,南至西安户县,东至渭南,西到兴平,我们一直查找线索,仍然杳无音信,可怜我老伴也为女儿的事受到了打击,精神也不正常了,我也因年老体衰跑了不少地方,如今也跑不动了。
现今无奈,只好再次向政府公安部门报案,经多方查找没有线索和消息的情况分析,我们怀疑是被人拐骗贩卖了,请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无论如何也要帮帮我这老人找到女儿,以解我晚年的心酸之痛,让我们全家得以相聚团圆。特此拜托。
                      此致
敬礼
                         报案人:魏树芳
                                200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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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9-5-16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113.142.*.*)在2009-5-16 15:11:53的发言:
报 案 材 料 报案人:魏树芳 74岁 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区公安局、化工区派出所:我女儿魏姜利,女,37岁,身高1.53米,曾有精神病史,说陕西话或普通话,于2007年6月8日下午3:30分从陕西咸阳朝阳一路东风花园外失踪,经多方寻找,至今没有找到。走时上身穿橘红、橘黄色相间短袖衣,下身穿深兰色条格裤子,棕红色半高跟凉鞋,焗黄色披肩发。失踪的第二天既6月9日向所在辖区化工区派出所报了案,又急时在咸阳电视台播寻人启事11次和华商报报载寻人启事两次,虽然多次接到好心人的电话,可经我全家查找落实,都不是。我女儿丢失现已三个多月,我们心急如梵,痛苦不堪,我们从北找到永寿县,南至西安户县,东至渭南,西到兴平,我们一直查找线索,仍然杳无音信,可怜我老伴也为女儿的事受到了打击,精神也不正常了,我也因年老体衰跑了不少地方,如今也跑不动了。现今无奈,只好再次向政府公安部门报案,经多方查找没有线索和消息的情况分析,我们怀疑是被人拐骗贩卖了,请公安机关立案侦察,无论如何也要帮帮我这老人找到女儿,以解我晚年的心酸之痛,让我们全家得以相聚团圆。特此拜托。 此致敬礼 报案人:魏树芳 2007.8.31

宝贝回家网站的首页有公安部打拐信箱,你们可以把资料传到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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