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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虾虾失踪6天后回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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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彭高峰 发表于 2009-5-22 0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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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的虾虾终于回到妈妈的怀抱。通讯员 缪斯超 记者 周颖 摄

  男童家门口被拐 两地警方合力解救

  20日晚上11时,贵阳至杭州的K530次客车缓缓地驶进了车站,站在月台上的陈某的心跳越来越快,失踪了6天的儿子虾虾就在这列火车上。4岁的虾虾(化名)愣愣地望着前来迎接他的人,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差点就被骗子卖了。幸运的是,他最终被警方成功解救,回到了父母的怀抱。

  4岁男孩家门口被拐

  5月14日下午2时许,义义(化名)和虾虾兄弟俩正在父母租住的益农镇某村的村道边玩耍,这时一辆摩托车开到了他们身边,车上两名男子对他们说:“叔叔给你们去买糖吃。”不一会儿,两名男子果然给兄弟俩带来了几根棒糖。见天真无邪的兄弟俩对陌生人没有一点警惕性,两名男子又给了义义5毛钱后,对虾虾说了句“叔叔给你去买玩具手枪”,便将虾虾抱上了摩托车扬长而去。

  天黑后,只有义义一个人回到家中,父亲陈某便问义义弟弟去哪里了?义义起先说不知道,在他们再三追问下,义义才说出了虾虾被人抱走一事。焦急的陈某赶紧四处打听虾虾的下落,结果一无所获。14日晚,陈某一边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一边到处张贴寻人启事,希望能够有知情人或目击者提供虾虾的踪迹。

  热心老乡提供重要线索

  16日,在萧务工的贵州人蔡某送他儿媳到汽车站,在车站内,他碰到了老乡谢某,谢某手中抱着的一名小男孩引起了他的注意。因为谢某从来没有生过孩子,怎么突然冒出这么大一个孩子来?“这小孩子是不是偷来的?” 起了疑心的蔡某问。谢某支支吾吾地用别的话搪塞了过去。

  回家后,蔡某越想越不对劲,万一这小孩子真是偷来的,那孩子的父母该多着急?于是,他开始向身边的老乡们打听有没有人家的小孩子丢了,老乡都说没这么一回事。但善良的蔡某并没有放弃,17日上午,听说绍兴某村路边贴有一个寻人启事,他赶去看了,发现失踪的小男孩正是谢某手中所抱着那个。于是,蔡某打通了寻人启事上的电话。随后,陈某向派出所反映了这个情况。

  高速公路上,截下嫌疑车辆

  根据蔡某提供的情况,他儿媳乘坐的大巴车还在高速公路上,不过很快就要到贵州境内了。办案民警立即通过指挥中心与贵州高速交警取得联系,成功设卡拦截了大巴车。

  由于车上有5名小孩,贵州警方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在一名身穿浅红色T恤、只携带了一个三四岁小孩的男子身上,并用手机拍摄照片通过彩信传输,让虾虾的父母辨认这名小男孩是否就是他们的孩子。

  “这就是我们家虾虾!”见到彩信中那熟悉的面孔时,陈某等人激动地叫起来。办案民警立即通知贵州高速交警控制住嫌疑人谢某。

  拐卖小孩,竟因手头“紧”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谢某交待了在贵州贵阳的买家宋某和另一名落脚在绍兴的拐卖虾虾的嫌疑人张某。17日晚,两地警方相互配合,将买家宋某引出“接头”,一举将其余两名嫌疑人抓获。

  原来,谢某、张某与买家宋某都是老乡,去年在萧山相识。他们平时经常通电话,宋某时常在电话中提及自己想买个小孩,且开价不菲。

  本月月初,谢某与张某因为手头紧张,合谋拐骗一个小孩卖给宋某,换了点钱花花。14日,他们盯上了在路边玩耍的虾虾,准备以一万余元的价格卖给宋某。买家宋某已承认他要购买虾虾的犯罪事实,但对于购买小孩后的打算拒不交代。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萧山网—萧山日报  作者:记者 周颖 通讯员 缪斯超  编辑: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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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7 10:21
为什么不严打拐卖儿童?人贩子就应该抓一个毙一个!  

应该重判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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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2 09:43
拐卖孩子的真正源头是买家,强烈呼吁买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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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2 11:22
是的,国家应该立法,让买家也承担刑事责任,看他们还敢不敢买别人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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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3 02:08
重判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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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3 17:26
嘿,国家。
这个词已经很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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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4 13:51
应该在源头上着手,支持重判买家!不但要重判,他家既然有钱买孩子就罚他个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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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0:22
谢谢好心的蔡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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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0:44
政府到底在干什么?为什么不严打拐卖儿童?抓一个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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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0:52
对!关键是源头,谁买也同罪!或者比卖罪更重他们就不感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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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1:03
重判买家和人贩子 快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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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1:43
我小孩刚出生几天,还在医院的时候差一点点就被人偷抱走了!现在想起来还心有余悸!非常痛恨这些人!赞同买家与人贩子同罪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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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1:55
如果国家法律完善了买方这项的定罪,还有谁会像今天这样,毫无顾忌地买拐卖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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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2:42
卖家杀
买家无期
以上是一个父亲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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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2:48
贩卖儿童等同于扼杀生命!应该重判,甚至枪毙!买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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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2:54
买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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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4:36
支持重判买家!!没有孩子可以领养,怕花钱,怕麻烦就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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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15:45
买卖小孩的和贩卖毒品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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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23:06
强烈建议民间义士,江湖豪侠出手,把这些人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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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26 23:06
强烈建议侠客出来把这些人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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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31 10:10
拐卖等于杀人,人贩子应该抓一个,毙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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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31 22:27
非常奇怪,重判人贩子,对国家来说是件很为难的事吗?买家一并判刑,对国家来说是件更为难的事吗?
为什么民愤这么大,居然没动静?不遏制买方市场,不从重惩处人贩子,光解救,何时是个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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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 12:38
买卖双方均应拉出去枪毙~~~~国家应立法买卖双方均有罪,必判死刑,最好是株连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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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 13:24
买家才是拐卖儿童的源头,源头不切断,对卖家的围追堵截,都是白搭。打拐打拐打拐,一直是在本末倒置。人们热衷于出现问题后,再想办法解决问题,为何不杜绝问题产生的根源,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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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4 15:25
世界所有事都在败坏,人类的思想和意念也越来越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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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腔热血 发表于 2009-6-4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吁买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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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妈妈 发表于 2009-6-4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家更应该严惩,如果不是有这个市场哪来这么多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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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5 12:57
对待坏人要象秋风扫落叶一样。全抓去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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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5 15:07
严厉打击买卖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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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 发表于 2009-6-6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家才是拐卖儿童的源头,源头不切断,对卖家的围追堵截,都是白搭。打拐打拐打拐,一直是在本末倒置。人们热衷于出现问题后,再想办法解决问题,为何不杜绝问题产生的根源,一劳永逸!
世界所有事都在败坏,人类的思想和意念也越来越邪恶。

强烈建议拐卖儿童的起刑是15年以上!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

支持24,25,30楼观点!人贩子,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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