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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虾虾失踪6天后回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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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5 22:54
强烈建议拐卖儿童的起刑是15年以上!不管是买家还是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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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6 16:20
幸运~愿世间多一些蔡某这样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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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7 18:50
买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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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咚 发表于 2009-6-8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子佬的刑罚太轻了,顶多判个三五年就了事,甚至有些抓到了只需要罚款就可以走人的!

 

中国刑法需要改改了,人贩子与买家一律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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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9 12:35
如果国家对所有买卖小孩的人都处于极刑,我看很快就没有人还做这种事了!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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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9 22:33
拐卖孩子的真正源头是买家,强烈呼吁买卖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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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1 02:11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117.92.*.*)在2009-5-26 15:45:58的发言:
买卖小孩的和贩卖毒品同罪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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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6 23:13
我支持枪毙,看人贩子还敢不敢。不过现在啊,有些政府只认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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