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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强制收容求助这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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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三 发表于 2009-6-3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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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龙三 发表于 2009-6-3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救助……

 

对在街头流浪、乞讨、卖艺、经商儿童

应该进行强制收容救助

 

 

儿童是弱势群体,而在街头流浪、乞讨、卖艺、经商儿童更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这些流浪儿童在街头生活主要依靠捡垃圾(如塑料瓶、纸盒等)卖钱、乞讨、偷骗抢等来维持生活,其中乞讨、卖艺、经商儿童中被拐卖、控制、逼迫、虐待甚至造成终身残疾的占到绝大数。

 

要求强制收容求助这些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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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龙三 发表于 2009-6-3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可怜的宝宝如果还不能引起你的悲痛,那么,是不是你已经太麻木了,这些宝宝悲惨经历,是我们很多人,一生都没有想到过的,他们是可怜的,可是我们却里可悲的。今天这些宝宝的经历不能引起我们的关心和关注,哪么明天,可能会让这些罪恶的手,伸向我们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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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龙三 发表于 2009-6-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孩子的童年,没有教育,没有关爱,更没有父母的呵呼,甚至在婴儿时期就充满着暴力、黑暗、饥锇、以及被卖来卖去、被岐视的记忆,他们无赖的、无耻的、没有任何尊严可讲的在街头艰难生存。

我们不难想像,长大后的他们,对这个社会有怎样的仇视,也许,会成为控制贩卖他们的人的助手,也许,终此一生被人所控制,在绝望中成为职业乞丐。他们没有主动求助的概念,也没有主动求助的能力,如果我们继续漠视下去,长大后的他们应该成为这个社会永远的伤疤,是这个社会的这不安全因素的来源。因此如何解救这些儿童,已经成为社会所必须关注的问题。

我国虽然有公安局,有民政局,有妇联等等一系列的机构,却没有一个机构可以强制性收容这些孩子,现行的法律,似乎又不能够针对这些儿童进行强制收容及救助,无论原因是什么,我们都不想再追纠。我们只是呼吁,要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专门管理、救助这些儿童。

一、为这一类特殊弱势群体出台一部专门的法律规范。

一套完善的法律制度可以为这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提供一个合理、合法的平台,更有利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展开。因此,我们建议在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有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一项专门针对这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办法。

二、建立全国性的打拐、救助、收容、助养系统。

1、在各地开办强制的收容救助机构,要求公安、民政、城管、妇联等相关各部门联合办公,对此类儿童进行强制收容及救助;

2、派出所的片警,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此类儿童必须进行强行带离其所控制者(即便是自称是孩子直系亲属的),并分开迅问,随即将孩子送到救助站。由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及义工、志愿者,询问孩子,查寻孩子真正的身份(好像已经说要建立DNA数据库啦,这样更方便)。

3、由民间机构和志愿者、义工,分别监督对此类儿童救助的办公流程和救助结果。

4、由各地公安和志愿者共同成立一个专业打拐救助队伍,对本地已经遭受毒手的儿童进行专项解救行动,并建立相应的网络平台,免除重复工作,两地、甚至几地、地地联手,使人贩无所遁形。

5、对能够查寻到父母的孩子,送回其父母身边;遭父母虐待、出租、遗弃的,剥夺其父母的监护权,并按无家可归儿童安置;对无家可归的儿童,以社会寄养、领养或送福利院的方式安置;

6、由社区、街道、村社参与,对本地的住户进行查证,举报相关线索,使人贩子无处藏身。

三、修改现行的法律,加大对对贩卖、拐骗、虐待儿童的人贩处以重刑,直接死刑更好。不知道有多少曾经幸福的家庭,因为被他们拐走孩子,家破人亡,他们虽然没有直接杀人,但是也算是杀人犯啦。还要对那些遗弃、出租、虐待自己子女或养子女的,一定要剥夺其监护权,并将其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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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龙三 发表于 2009-6-3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我发的图呢。。

怎么就两张???其他的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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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3 12:29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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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wa 发表于 2009-6-3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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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3 14:01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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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tingfei 发表于 2009-6-3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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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燕希 发表于 2009-6-3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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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 发表于 2009-6-3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也不是一个所谓的和谐社会该出现的景象!

没有自卫能力的孩子,你们的前途在哪里??

中国政府没有能力解救这些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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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3 16:52
后来呢 没人解救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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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思 发表于 2009-6-3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说两句

非常支持楼主的观点,可怜的宝宝们是那样的无助,他们是那样的弱小,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这些建议如果能到中央领导的信箱,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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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3 17:56
强烈支持!!!楼主写得好,应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写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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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3 19:52
这个小孩子后来了,咋样,我们大家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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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4 01:31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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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4 11:59
这个小孩的后续,我也不清楚,我拿到的就是这些图片,很多宝宝的解救,因为没有政府的干预和参与,都没有了下文,我想,这可能更让我们痛吧。。。所以才有这篇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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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6 21:29
还能找到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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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3 13:35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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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不离 发表于 2009-11-17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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杲杲 发表于 2009-11-18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孩子,怎么能帮帮他们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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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cl1983 发表于 2009-12-17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恶的老乞丐把孩子眼睛弄瞎算什么呢。

楼主没有去和孩子交流么

你没有报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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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颐瑾 发表于 2009-12-20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孩子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得到救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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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2-21 15:00
这个就是现在社会的弊端,政府的执行能力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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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ina 发表于 2009-12-31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管。

我们的力量太薄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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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大地震 发表于 2009-12-31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政府部门不作为,说到底应该是部门内部的人不作为,人们应该反省一下自己,在我们人民内部,有多少人是靠关系和金钱进入政府职能部门,等到遇到需要解决的问题时,就不行了……

人们更多应该反省一下自己,不要盲目地对当前的政府部门加以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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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sdnh 发表于 2010-1-11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收容站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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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卷云舒 发表于 2010-1-12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宝宝到底到底怎么样了?我也一直在牵挂着她,谁来跟我说说啊?好想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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缥缈青了 发表于 2010-1-15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政府要下决心像打击毒品那样的坚决,相信不会出现那么多可怜的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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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宝贝2010 发表于 2010-1-15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要求国家立法强制保护未成年人,国家不是没有保护未成年的钱,而是没有把钱用对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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