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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疑似被控制卖艺、乞讨儿童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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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 发表于 2009-6-16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鉴于当前对流浪、卖艺、乞讨儿童的收留、管理还没有着落,民政部门还没有收留办法,待公安部门与民政协商一致后,才能全面开展工作。

 

    遇到流浪、卖艺、乞讨儿童时,志愿者主要是取证,保存嫌疑人控制、虐待儿童的证据,待协调一致后为公安机关提供第一手证据材料。

 

具体办法如下:

 

1、对各类控制儿童乞讨人员进入取证阶段,对不危及儿童生命的情况暂不报警,可以跟踪记录他们的活动地点、时间和规律;

2、用相机或者摄像机进行拍照、摄像,对儿童控制者进行证据保存,特别是对团伙和控制多个孩子的人员。带2个(包括2个)以上孩子乞讨的行为将会受到处理;所有的犯罪事实用照片和摄像的方式进行取证;

    对多次控制乞讨、带多个儿童、换多个儿童的,需要多次取证,相机上最好留有日期,如果是DV最好。

3、影像资料尽可能的齐全,志愿者所提供的资料将成为制裁嫌疑人的重要证据;

志愿者都是有爱心的人士,我们主要以帮助家长和寻家人团圆寻找线索;取证工作仅限于流动或者野外工作的志愿者顺便行事,协会不进行组织;

4、任何行动都必须是保证志愿者自身安全和隐蔽行动为前提,有危及自身安全和家人安全的可能时,要马上放弃;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马上报警110求助。

 

 5、志愿者们要重点了解生活、工作及其接触到的地方的买卖儿童线索、掌握买家住址姓名,对买卖儿童居多的地区重点了解,情况尽可能的清楚准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6-17 8:55: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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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Ruby 发表于 2009-6-16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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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安琪 发表于 2009-6-16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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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驴技穷 发表于 2009-6-1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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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6 11:02
短信报警号码12110 这个也要记住 不方便打110时候可以发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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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6 11:03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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兮兮鉿 发表于 2009-6-16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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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晨 发表于 2009-6-1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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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6 12:18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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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6 12:19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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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泣的天使 发表于 2009-6-1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对乞讨儿的政策何时才会出来啊,看着这么多被拐儿童在受苦受难,任何一个有良知的父母都会痛心疾首。政府不能对所有大街上的乞讨儿进行DNA鉴定吗,见一个鉴定一个,这样不是能加快破案速度吗?不是可以省下更多的警力、财力吗?也可以让孩子尽早脱离魔爪,早日回到父母身边。还能从根本上完全杜绝拐卖儿童受控乞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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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燕希 发表于 2009-6-16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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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先行者 发表于 2009-6-17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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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姐姐 发表于 2009-6-18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了,谢谢!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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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鱼的家 发表于 2009-6-18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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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8 21:17
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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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8 21:18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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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柚 发表于 2009-6-18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政府能对乞讨儿童,见到一个就带走一个盘查就好了,为什么中国没有这样的明文规定出来.

可怜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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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8 21:20
大家共同努力!为正义呐喊助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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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47 发表于 2009-6-18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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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8 21:47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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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华 发表于 2009-6-1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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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9 09:55
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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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19 10:15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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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0 17:25
記住並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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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0 17:27
記住並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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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6 14:19
国家应该出台不容许儿童乞讨的法律,那样才能从跟根本上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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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5 12:11
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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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ONJDSU 发表于 2009-6-26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像一些大城市都有摄像头了,110安管部门难道能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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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 发表于 2009-7-10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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