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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宇宽:谁不知道拐卖人口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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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亮 发表于 2009-6-24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06月24日07:40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郭宇宽

  近日在社会舆论的督促下,全国公安机关明显加强了对于拐卖人口的打击力度,接连破获大案,一批犯罪分子陆续落网,一些被拐卖儿童回到家人怀抱,这是非常令人振奋的消息。公安机关也加大了对于这些案件的宣传力度,从中央电视台到地方都市报都非常集中。这些报道对于宣传提高社会对于人口拐卖的警惕,威慑犯罪分子,都有很大的意义。

  但有一些报道,总让人看完有心里不是滋味的感觉。在这些关于拐卖人口的报道中,有一种报道倾向是渲染那些拐卖人口的人贩子,家里多么贫困,我想也许有这情况,但缺少平衡的信息则很容易误导读者,有人能够偷抢别人的亲生骨肉来卖掉是何等残酷冷血的勾当,这样的人是怎么产生的,一定有更深刻的原因,而且这些报道非常浮光掠影和浅薄,好像要宣传贫穷就是要拐卖儿童来脱贫致富的理由。表面上看这些报道好像挺有人文主义,关注别人的贫穷,其实这些报道隐含着一种对穷人的偏见和歧视,潜台词是说人贫穷与没有廉耻和同情心有必然的联系。

  而看到的某报的报道,则简直可以用“雷人”来形容,标题是“人贩:卖孩子是做好事”,里面的内容是这样的:“‘要是知道这事是违法的,我肯定不会干。’昨日上午,在河北涉县车站派出所内,犯罪嫌疑人吴林(化名)将协助警方去寻找经她之手卖出的儿童,记者与她进行简短交谈。”那个人贩子还说:“我们这边是革命老区,农村人都想儿女双全,觉得这样老了才有依靠。我根本不懂法,不晓得这是贩卖人口,还以为是帮别人忙,做好事。”这个记者又采访了一个买了被拐儿童的家庭,“我们都不晓得买卖儿童是违法的,现在养了这么多年,都有感情了”。

  当然,我们不能要求每个记者都像法拉奇那样,穷追不舍,但最起码的判断力是要有的,对一个人口贩子的动机要有基本的认识。这个文章倒好,恨不得把大家对于“革命老区”的情感都调动起来了。如果那个人贩子确实这么说话,倒不是说不能引用,但新闻报道要有平衡的信息,这种平衡感就体现了记者基本的职业判断力,如果一篇文章从头至尾所有信息,都是把人贩子和买人的家庭描写得可怜巴巴的,似乎还值得同情,却忘记了他们的邪恶,如何偷抢孩子,如何给孩子打针喂安眠药带上车。我唯一的解释是这样的“记者脑子进水了”。

  一个人贩子说不知道贩卖人口非法,并不奇怪,那是为了开脱自己罪行的本能反应,就好像我们曾经见过一些贪官甚至法官,被抓以后说自己是法盲,不晓得收贿赂是违法的。这样的话能相信么?从古至今,哪怕是不识字的农民,最起码的人伦也是知道的,偷抢人家的孩子难道有人会不知道是违法的?有些地方有 “过继”的传统,谁家没有孩子,但又企望膝下有子,可以通过介绍或者亲友关系,从孩子多的家庭“过继”一个,收为养子,但前提是亲生父母同意。但从来没有听说过,没有经过父母的同意,偷抢别人的孩子来卖是合法的。

  当然,我觉得这些报道的出台,也不能完全怪那些“很傻很天真”的记者,因为这种和公安机关配合的“嵌入式报道”,公安机关宣传部门的引导是很重要的。所有这些类似的报道,共同的导向,都是把人口贩卖的猖獗,归于一些地方人民群众愚昧、素质低,以至于打击人口贩卖困难重重。这并不是说完全是错的,但如果媒体和公安机关的合作报道,总是渲染这样的信息,则无疑是在替公安机关推卸责任。

  (郭宇宽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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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6-24 11:37
好,说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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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ih 发表于 2009-6-24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反馈给宝贝回家的老赵吧,让她与打拐办沟通,宣传反对拐卖犯罪必须要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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